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8078
届次
五届二次
承办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局;
标题
关于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
建议人
段月琴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结合全国最广大的农村实际来说,最大的发展不平衡是城乡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为此,十九大专题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我们泰州市同样存在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象。作为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作为扬子江城市群中的一个重要板块,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更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市委曲福田书记前期调研“三农”工作时强调,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农村改革、特色乡镇和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进一步优化村庄布局,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让老百姓有更多幸福感、获得感。 美丽村庄建设不同于以往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他比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范围和内涵更广更多,美丽乡村建设不仅要有田园景观、乡愁文化、特色产业、公共服务,还要有良好的村庄布局、交通设施、生活污水处理、特色生态和乡风文明,更主要的是要有一个以人民为中心、重产业发展、重生态环境、重乡风文明的坚强党组织。 为此,我建议: 1、各级党委政府成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一把手担任组长,亲自研究、亲自布置、亲自督查,制定目标,纳入考核。 2、 制定目标。培育一批省、市、区的美丽乡村示范点,同时确保每年至少要培育2-3个示范点,变被动建设为主动争创,通过示范点体现泰州的特色,推进乡村整体水平提升。 3、要制定美丽乡村建设验收标准,做到年初分解目标任务,年终纳入绩效考核;年初有具体培植计划申报,年中有督查推进、有观摩促动,年终有考核竞赛。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段月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指出了农村发展的突出问题,农村仍然是当前我市高水平全面小康的突出短板,乡村的衰败仍然是当前制约美丽泰州建设的重大瓶颈。村庄资源外流、活力不足、公共服务短缺、人口老龄化和空心化、乡土特色受到冲击破坏等一系列问题,迫切需要我们探索出一条立足村庄实际、富有地域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乡村振兴之路。 今年4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为我们具体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指明了方向。下一步,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相关部门的全力配合下,充分吸收您所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让老百姓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 “十三五”期间,我市将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整治提升为重点,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其中美丽乡村建设将作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切入点。我局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全力推进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对镇村布局规划确定的“特色村”,立足突出乡村特色风貌塑造,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传统肌理和自然景观,凸显乡村美景和田园风光,在沿江地区、通南地区、里下河地区分布培育一批“古村保护型、人文特色型、自然生态型、改善提升型”等各具个性的美丽乡村,同时,我们还将结合区域特色和发展定位,将美丽乡村逐步串点、连线、成片,着力培育一批自然环境优美、人文特色鲜明、建筑风貌协调、适宜产业壮大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示范区,充分展示美丽乡村整体风貌。到2020年,全市将建成600个左右省市级美丽宜居乡村。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