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120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标题
关于加快推进泰州地区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的建议
建议人
王迎春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C
内容
病死畜禽传统的处理方式主要是深埋、化制、焚烧等。“深埋”人工成本大,易污染地下水;“化制”时间周期长,化制池难周转;“焚烧”成本大,易行成二次污染。绝大多数养殖场(户)不愿自行处理,随意乱抛病死畜禽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动物疫情传播和环境污染。黄浦江漂猪事件就是典型的案例之一。更有甚者,受到利益驱动,铤而走险,收购、加工、贩卖病死畜禽,对人民生命健康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广大养殖场(户)强烈要求对病死畜禽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 经调查,国家从2014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并在项目上给予支持。但因无害化处理设备、设施环保要求高,投入大,选址难,土地难解决等原因,推进力度不大。通过几年的努力,泰州地区唯有泰兴于2018年建成并通过验收(省农委、环保)了一座日处理能力20吨的无害化处理中心,目前已投入使用。但无害化处理中心目前仅对病死生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牛、羊、家禽等还没有列入无害化处理范畴,加至近年来非洲猪瘟和环保影响,以及乡镇病死猪收集点不规范,收集队伍不健全等影响,无害化处理中心的处理量严重不足。为此,建议: 1、尽快将牛、羊、家禽等纳入集中无害化处理范畴,出台牛、羊、家禽等集中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早日实行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全覆盖。 2、无害化处理系公益性事业,由政府主导、企业运作,这是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要想长久运营,则必须确保企业有利润。可将全市的病死畜禽收集到泰兴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以前泰兴市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未建成前,全市的病死猪是委托外地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病死猪这样长途运输对疫情防控及监管工作带来很大的风险。 3、泰州地区的病死畜禽实行统一集中处理。由泰兴市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统一到各市区固定收集点收集转运,这样能有效防止动物疫情跨市域传播。同时泰兴市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量得到保障,监管也得到保障。 4、规范建设乡镇(街道)病死畜禽收集点,购置标准化的病死畜禽收集车辆,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收集队伍,做到收集、存放、运输、处理规范化。 5、建立健全畜禽保险与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的有效衔接机制。凡是参加畜禽养殖保险的场户,将病死畜禽的集中无害化处理,作为理赔的前置条件,这样既能防止骗保,又能实行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王迎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泰州地区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的建议”收悉,经商泰州市财政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我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事关动物疫病防控、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具有社会公益属性,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均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市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原则,大力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建设。目前共建成57个无害化收集点,1个无害化处理场,配置5辆收集车,基本满足了我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需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能力得到大幅提升。2019年全市共集中无害化处理养殖环节病死猪12.1944万头、病死牛243头、病死羊4570只、病死禽213.42吨,有效防止了疫病传播和环境污染。 二、关于将牛、羊、家禽纳入财政补贴范围 2011年以来,国家持续实施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主要用于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方面,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补助对象为承担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稳步支持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工作。目前,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统一纳入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进行管理,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切块下达,具体如何使用由各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使用办法。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病死猪及病害猪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也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牛、羊、家禽等纳入无害化处理补助和政策性保险补助范围。国家对牛、羊、家禽纳入财政补贴没有统一标准和文件要求,各市区可以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基础上,在大专项支持方向范围内,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有关规定统筹中央和地方资金,支持牛、羊、家禽等其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目前,我市靖江、兴化、海陵、高港等地已将牛、羊、家禽等其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列入补助范围。 三、关于病死畜禽集中处理单位的确定 省农业农村厅《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各地要建立病死猪及病害猪产品跨区域收集、转运和处理的运行机制。未建无害化处理中心(场)的,应当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及无害化处理中心(场)签订委托处理协议。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各市区在确定病死畜禽集中处理企业时,必须纳入政府采购事项,采用政府平台公开招标的方式,经综合评分,确定最终的中标方。市级可以指导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规范处理,但不能指定由某一家处理中心开展处理工作。江苏永兴生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场运行后,可分别与各市区商谈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工作,发挥本地处理场运输距离短的优势,降低远距离运输带来的疫病传播风险。 四、关于健全畜禽保险与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的有效衔接 我市各地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强化辖区内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申报、勘验、收集、暂存、转运、处理、补助及其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同时,在全省首家应用“农牧旺”智慧服务管理平台,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与养殖保险深度融合,落实了养殖环节病死动物从申报、送交、收集、运输、处理及理赔的全过程实时信息化监管,实现病死畜禽来源可溯、收集处理过程可控、数据实时在线可见的目标,已经逐步建立了畜禽死亡保险理赔与无害化处理联结机制。但是,将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前置条件,缺乏法律依据,保险合同的条款里面也无这一项内容,今后我们将加强与银保监会的沟通,力争能在保险合同内增加这一项限制性内容。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加强检查指导,推动无害化处理场、乡镇收集点、规模养殖场移交点、收集车辆等按照《江苏省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优化升级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设施提档升级,促进处理体系有效运行。同时,继续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乱抛乱弃等违法行为,确保我市病死畜禽按规范要求进行无害化收集处理,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支持!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