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9098
届次
五届三次
承办单位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标题
关于将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定点单位的建议
建议人
朱建中
代表意见
满意。
办结类型
A
内容
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存在的背景。 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作为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延伸,实行以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半径、需求为导向的服务宗旨,建立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为主的“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低收入居民的基本卫生需求为重点,为居民提供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服务。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存在的问题。 目前,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未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定点单位,老百姓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就医,无法直接刷医保卡,如需要刷卡要把医保卡和支付密码留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由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带到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刷卡。 这样造成的弊端有:一是刷卡间隔时间太长,在刷卡期间,老百姓无法再进行刷卡;二是老百姓要再次到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拿医保卡,对残疾和行动不方便的病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三是医保卡和密码留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造成不信任心理。 三、几点建议。 一是将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定点刷卡范畴,作为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镇职工医保定点单位延伸点,为老百姓就医提供方便。 二是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所属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城镇职工医保刷卡履行监管职责,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发生医保费用由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当地医保中心结算。 三是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城镇职工医保刷卡不包含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慢病管理门诊统筹费用。 四是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城镇职工医保刷卡延伸点开设申请不受市医疗保障局常规受理审批时间限制,市医疗保障局对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交的有关申请材料实行“即受理即审批”,缩短审批时间。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人大五届三次会议 第jy2019098号建议的答复函 朱建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定点单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医保部门不断强化“两定”协议管理,推进医保联网结算,为广大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便捷的就医购药服务。 一、不断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为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部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103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出台了《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泰人社发〔2016〕274号)。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医药机构,可携相关材料至所属统筹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代表组成评估小组进行评估。评估采取现场评估的方式,根据评分结果择优确定纳入协商签约范围的定点医药机构。实施医药机构协议管理以来,市区新增定点医药机构201家,评估工作公开透明,受到医药机构的一致好评,无一例投诉。 二、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医保联网实时结算。2017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考虑到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就医的实际情况,按照“先纳入、后规范、再统一”的思路将实施乡村一体化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全部纳入了城乡居民医保定点范围,让参保人员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就医实时刷卡结算。 三、认真研究改进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将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纳入职工医保刷卡结算。 今年机构改革医保局成立以来,我局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您的建议,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规定做如下调整: 1.实施达标准入。医药机构定点协议管理工作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原则,按照“自愿申请、现场验收、社会公示、协商签约”的流程,将所有符合我市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基本条件的医药机构,经申请验收符合条件后,全部纳入定点协议管理范围,不设置准入数量或比例限制。 2.降低准入门槛。取消医药机构经营面积、药品品种数量限制,凡达到主管部门规定的经营面积和条件的医药机构均可申请纳入定点协议管理。 3.优化定点流程。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医药机构的定点协议管理申请时,可视各地实际采用集中受理或随时申请、随时受理的模式。取消原组织专家、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等代表组成评估小组进行评估的方式,医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指派不少于2名评估人员按照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现场评估验收,验收符合条件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医保经办机构开展评估时要注重听取参保人员、专家、行业协会等各方面意见,自受理定点协议申请之日起至完成协议签约,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 4.简化变更程序。已纳入协议管理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履行期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地址发生变更时,需提交变更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和验收,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派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验收,验收符合条件后重新签订服务协议。已纳入协议管理的定点医药机构在提交变更申请时如不符合现有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条件的,给予不超过三个月的整改期限,整改期内继续履行原协议,整改到期后符合定点协议管理条件的重新签订服务协议,不符合条件的解除定点服务协议。 对于已经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可由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院提出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实行“随时申请、随时受理”,审核通过即可开通职工医保刷卡。 最后,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认真调查研究,完善协议管理办法,缩短受理审批时间,加强医保费用监管,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医保服务。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