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233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法院;公安局;人行;银监局
标题
关于地方金融管理局以务实措施化解实体经济面临金融困局的建议
建议人
郭余庆
代表意见
满意
办结类型
A
内容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新的风险挑战,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泰州的实体经济发展形势严峻。贷款难、贷款贵的困局多年未能够破题。这个问题社会反响比较大,反应了当前经济社会普遍存在、也是大家关切,更是有关部门应该及时采取措施解决的问题。在机构改革后,专门成立了地方金融管理局。而金融管理局职能定位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负责协调金融机构为市经济发展服务。参与本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制订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参与研究制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协调金融机构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和平台,为本市经济建设尤其是重点工程、主导产业、重要区域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支持服务。 我建议地方金融管理局从以下几个方面,以务实措施,联合人民银行、银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督查银行,化解实体经济面临金融困局。 一是在经济下行期,银行如何把控贷款风险问题。经济下行期间,大多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会出现营业收入、现金流入量下降,利润减少或亏损,资金周转趋缓,对银行回报率降低等问题;银行应从宏观经济大局、企业微观内在真实风险、借款人和担保人还贷意愿等,全面、客观、准确的判断、分析、揭示贷款风险,提高风险容忍度,不能因企业主要经营指标下降、不能按约定期限偿还贷款,就单纯的“压贷”、“断贷”,更不能为简单的推卸责任,为起诉而起诉,致企业于失信境地,而倒闭、破产,造成重大的损失。 二是为什么会有这么多“老赖”。经济下行期间,企业债务逾期是“常态”,银行和债权人要知道如何与债务人“共度时艰”,灵活运用展期、重组、减免(缓)利息等措施,给债务人一个喘息的时间、走出低谷的机会。当前,失信被执行人已多达1600多万人,其实有相当数量的人不是恶意逃废债务的“失信人”,而是没有短时间内无还债能力、根本就没有还债能力的人,造成这么多失信被执行人的主要原因,是债权人急于求成,一味的想搭乘“诚信社会建设”、“解决执行难”、“对失信者联合惩戒”的便车,不顾债务关系的现状和实际,一旦债务逾期就“一诉了之”;法院不全面审查被执行人的还贷能力、意愿等 ,只要债权人申请就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经济不好转、这种情况得不到改变,还会有更多的人成为“老赖”。 三是对银行、银行贷款条件的认知问题。错误的理解了银行贷款的发放条件、掌握标准,银行不是“典当行”,不是简单地有抵质押物就放款按,而是把借款人的政策环境、信用状况、还贷能力和意愿、贷款用途、有无参与民间借贷等,作为考量的第一位,贷款担保只是保证贷款安全的次要措施,所以借款人还是要认真地审视自己的经营状况,不能单纯的认为有“抵押物”就能取得贷款。你说的情况好像是“第三人不动产抵押”,更不能说明借款人有抵御经营风险的实力,一旦贷款形成不良,银行只能求助处理抵押人的资产收回本息,银行从审慎原则出发,不贷、收回贷款也是可以理解的。 四是中小民营企业生存期为什么短,导致“死亡”的第一杀手是什么?有统计显示中小企业生命期,能超过5年的不足5%。中小企业生命周期短的主要原因,不是产品无销路、不是经营亏损,主要是不顾自身实际的扩大规模、导致资金链断裂,最后企业倒闭、破产,企业主成为“老赖”。所以说“抵押物充足、银行不转贷”,就造成企业资金链断裂,形成债务违约。 五是对被列为“老赖”应该怎么办?应该和担保人一起,与银行进行充分的沟通,说明经营情况、不能如期还贷的原因,求得理解、求得支持,争取办理展期或续贷,解决暂时的危机,如银行不同意续贷,执意申请强制执行,向法院说明详情,制定法院认可的还款计划,否则,也只有处理抵押物还贷了;如果这样再被列为“老赖”,你也只好听天由命了。 当前我市经济发展还存在不少痛点、堵点和短板。就“痛点”来说,工业利润率低;就“堵点”来说,金融政务服务不到位。企业倒闭、银行破产是经济危机的必然结果,银行或债权人要面对现实,要与债务人达成可行性的债务处理方案。但地方金融管理局要务实作为,不能让债务危机集中爆发,否则对债权人、债务人都是损失,对泰州经济发展更是伤害。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近年来,由于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实体经济发展面临不小困难,尤其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很多中小企业出现资金周转困难。针对当前严峻形势,我市迅速出台了《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抗疫情渡难关促发展的政策措施》《关于抗疫情稳外贸的意见》《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抗疫情渡难关保供应的意见》《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需求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市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各项金融惠企政策,积极为实体经济健康发展“输血供氧”。至今年1季度末,全市民营企业贷款余额1782.3亿元,比年初增加89.14亿元,其中信用贷款比年初增加61.64亿元、中长期贷款比年初增加34.72亿元。 一是狠抓展期续贷,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近年来,我市积极推动银行机构加大转贷创新力度,2019年,全市银行机构为1359户企业转贷123.94亿元,同比分别增加433户、46.16亿元。疫情发生以来,市政府印发《专题摸排对接工作方案》,组织各银行成立摸排工作专班,建立企业融资周统计、月通报制度,建立“三直”工作模式,对全市企业存量贷款开展大摸排大对接,尽力保障到期贷款有序接转。今年2至4月,全市企业到期贷款累计4833笔、346.97亿元,98%左右的贷款均实现了接转,其中,通过展期、无还本续贷、借新还旧等方式直接帮助企业办理转续贷1108笔,占全市总笔数的22.93%,涉及金额52.63亿元。 二是组织银企对接,助力企业融资纾困。举办“聚焦高质量 赋能中小微”系列产融对接活动40余场,覆盖企业3000多家。实施“金融服务万户行计划”“金融惠企降成本”“金融支持中小民企计划”三大行动,累计走访小微企业6455家,其中无贷户3282家,为2046家企业解决了融资难题。组织“百行进万企”活动,深度对接全市纳税信用评级B级以上的小微企业,目前已有880家企业获得授信、涉及金额24.1亿元。开展企业融资会诊帮扶活动,成功帮助江苏万邦集团、梅香食品等企业解决资金难题,涉及银行授信5.89亿元,贷款利率从最高6.71%降至4.35%。 三是创新产品和服务,增加企业信贷投放。出台《泰州市金融产品创新奖评选办法(试行)》,连续三年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奖评选活动,积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针对疫情特殊时期,引导银行开发特色产品,降低贷款门槛,增加信贷投放。今年3月份,举办银行系统惠企信贷新品发布会,共推出78个专项抗疫金融产品,其中纯信用产品比重有较大提高。推动地方法人银行加入“央行直通车”,利用央行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工具,累计发放“小微e贷”、“小微e贴”40亿元,惠及2203户复产复工企业;全市23家银行开展“泰信保”业务,利用“泰信保”一季度新增业务全额贴息、二季度50%贴息、担保费减至0.4%的优惠政策,今年累计支持120户企业,涉及金额5.05亿元。市产融综合服务平台开设融资“绿色通道”,上线58个专项金融产品,成功授信806笔、32.79亿元,惠及企业789户。 四是实施降息减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强化融资收费监督检查,督促银行机构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以及小微企业“两禁两限”规定,建立价格与服务相符、成本合理补偿、标准科学透明的服务收费机制,清理不必要的“通道”“过桥”环节。疫情期间,不少银行实施优惠利率、减免手续费用,主动让利于企业,全市企业融资成本明显下降。今年1至4月,全市各银行为1375户企业降息减费1.13亿元;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34%,同比下降48.61个基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8%,同比下降54个基点。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利率较低,在全市15户全国性重点保障企业中,6户获得优惠贷款近1亿元,加权平均利率2.38%,享受50%贴息政策后实际成本仅1.19%。 五是完善司法保障机制,营造良好融资环境。成立金融及破产案件审判庭,建立涉金融类案件审理“13520”标准,为金融案件开辟绿色通道。率先构建“一会、一中心、二庭、三员”的金融消费纠纷调解机制,成为全国五种典型模式之一,金融消费纠纷调解成功率达88%。探索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府院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工作中的民生保障、财产接管、税收申报、资产处置、金融协调、信用修复、打击逃废债、变更注销、中介管理、费用保障等问题,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强化善意文明执行,对决定纳入失信名单或采取消费措施的被执行人,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以适当设置一定宽限期。积极畅通惩戒措施的救济渠道,保障债务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为深入贯彻“六稳”“六保”决策部署,我们将根据您的宝贵建议,充分发挥部门、市(区)、园区以及金融机构作用,推动政银企加强合作,提高融资服务组织化程度,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痛点堵点,为实现“一高两强三突出”营造良好金融环境。 一是组织市(区)园区大摸排,快速响应企业融资需求。推动市(区)组建企业融资需求摸排工作专班,相关园区成立金融服务站,以园区为主阵地,深入开展企业(项目)融资需求摸排对接,建立市、市(区)两级企业(项目)融资需求信息库。进一步完善企业融资联合会诊帮扶工作机制,针对融资困难企业研究帮扶措施,引导银行一企一策、能贷尽贷。 二是组织银行金融顾问大走访,精准开展融资业务指导。进一步深化“百行进万企”活动,督促各银行加强金融顾问团队建设,健全工作网络,实行包片走访。深入推广“三直”服务模式,组织金融顾问直接上门对接,宣传惠企政策和产品,指导企业制定融资方案,实现金融供给与企业需求相匹配。 三是夯实融资服务基础工程,强化企业融资支撑作用。一是收集企业征信授权书,引导企业在市产融平台注册上线,进一步提高市产融平台业务规模。二是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建立市区统一的风险补偿机制,在靖江、泰兴、兴化三市开展“泰信保”业务,实现市域全覆盖。三是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出台《关于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助力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意见》,实现市(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全覆盖,提高企业融资担保能力。 四是优化司法服务,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探索建立惩戒分级分类机制,对被执行人分级分类采取失信惩戒、限制消费措施,避免过度惩戒。探索建立授信激励机制,通过出具自动履行生效文书证明,对诚信债务人依法酌情降低诉讼保全担保金额,鼓励企业自动履行、诚实守信。强化执行和解力度,对资金链断裂、但仍有发展潜力、存在救治可能的企业,倡导通过和解分期履行、兼并重组、引入第三方资金等方式盘活企业资产,尽量减少执行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