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6055
届次
四届六次
承办单位
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标题
关于请求泰州市加大对我区引原水工程、区域供水(镇村饮长江水)以及饮用水深度处理工程的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
建议人
金慧霞
代表意见
建议市委市政府在姜堰区“原水工程”建设中逐年投入资金,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促进民生工程的快速推进,早日达效。
办结类型
C
内容
在泰州、姜堰两级政府统筹布置安排分级组织实施下,姜堰供水事业得到了持续快速发展,全区人民群众饮水质量得到了根本性提高。2010年1月6日,引长江水干管工程建成投产,姜堰城区及近郊人民饮上了优质的长江水;2014年经过连续几年建设,区域供水工程全部建成,姜堰城乡人民同饮长江水愿望成为现实,有力促进了姜堰城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赞誉;2015年开工建设的原水工程现已基本完成,同时深度处理工程也已全面开工建设,这两个工程投产后将会有效地改善姜堰供水运营质态,提升供水水质档次,为将关联民生的供水工程更好更快建设,造福姜堰广大人民,特提如下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工程统筹建设。在泰州市政府统一布置下,实施向姜堰供清水改为供浑水工程(即原水工程),该工程泰州关连三个区供水,三个区相关供水工程必须同步建设完成,方能投产供水,务请泰州市政府敦促相关部门加快推进泰州三水厂改造工程及泰州清水管道工程和高港区相关供水管道工程等建设,力争早日建成投产,促进泰州市三个区的供水事业的良性发展。 二、加强政策倾斜,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姜堰撤市设区后,姜堰成为泰州城一部分,姜堰供水工程理应由泰州市统一投资建设,加之姜堰经济基础差,财政相当困难。原泰州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都曾明确答应,姜堰实施的原水工程和区域供水工程,泰州财政负责50%的投资资金。原水工程概算投资1.7亿元已基本完成,区域供水工程概算投资3.1亿元已建成投产,深度处理工程概算投资8700多万元已开工建设,建议泰州市政府在尽快给予工程投资50%财政支持的基础上,多途径加大帮扶力度,促进姜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市财政局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jy2016055号建议的答复函 金慧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泰州市加大对我区引原水工程、区域供水(镇村饮长江水)以及饮用水深度处理工程的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4年,市政府决策启动实施姜堰引长江水“清改浑”工程,同时启动泰州三水厂三期改扩建及配套管网加压站工程。目前,该工程正在紧张施工中,预计年底前竣工投产。届时,姜堰的供水方式由泰州三水厂供清水改供浑水,供水成本将大大降低,有利于姜堰进一步推进饮用水深度处理。 按照《中共泰州市委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姜堰撤市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泰发〔2013〕4号),姜堰撤市设区后,在3年过渡期内,市财政每年给予姜堰6000万元补助,同时重点支持中心城区与姜堰间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补助。2015年,市政府对姜堰区引长江原水工程补助2000万元,有力缓解了姜堰区财政压力。按照现行“分灶吃饭、分级负担”的财政体制,姜堰区引原水工程等项目的责任主体在区政府,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在姜堰区财政。今后,市财政将按照《中共泰州市委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姜堰区与中心城区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泰发〔2016〕7号)要求,继续支持姜堰区引长江原水及深度处理工程建设,同时积极做好姜堰区引长江原水工程等项目建设资金的上争工作,努力为姜堰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