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220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城投公司;卫生健康委员会
标题
关于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脑科医院)迅速开工建设的建议
建议人
李向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B
内容
当前,随着社会竞争加剧,人们生活节奏普遍加快,工作压力普遍变大,我国精神障碍患者呈现逐年上升趋势。截止2019年12月,我市共有在册精神障碍患者20645人,其中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235人。目前我市是全省唯一没有市级精神病医院的设区市,建设一所高水平、综合性的脑科医院已经刻不容缓。 一是我市现有现有医疗条件不达标。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事诉讼法,设立专章增加了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目前,我市所辖市(区)虽有5家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强制医疗定点机构,但经过实地调研,这5家医疗机构普遍存在规模小、床位少、医务人员配备不到位、强制医疗病人与普通精神病人混合住院治疗、门禁门锁等设备设施不符合要求、超负荷运转等问题。严重的需要强制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只能送往扬州、南通等周边城市医治,我市职能部门无法对其强制医疗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二是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后果严重。我市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屡见不鲜。2018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精神障碍患者暴力伤人案件7件7人,涉及被害人8人。8名被害人中,5人死亡,3人受伤;5人是病人亲属,1人是同村人,1人是同事,只有1人是陌生人。这些案件作案手段特别残忍,5起案件凶器为尖锐刀具,2起为不锈钢管,在一起案件中除了使用不锈钢管,还使用了酸性液体。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若得不到及时医疗救治,对家庭来说是沉重负担,一旦发病有可能遭受“灭顶之灾”;对社会来说则是严重影响安全稳定的“不定时炸弹”,随时有可能发生重大案(事)件。 三是推进建设过程一波三折。针对日益严峻的精神卫生形势,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2017年和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两次提出新建第五人民医院(脑科医院)。2017年2月,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同意项目选址于森园路南、春景路西,但2018年4月环评过程中,因与《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相抵触未能通过。2018年7月,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同意重新选址于运河路南、春景路东,在推进过程中,又遇该地块原为仓储用地,履行手续后于2019年8月将该地块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2019年12月31日,市发改委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该项目前后历时3年,尚未正式开工建设。 鉴于以上情况,建议: 一、市政府成立专门班子协调推进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目前急需解决的是土地手续无法办理问题(该地块已由泰州市鑫鸿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抵押至中信银行,借款3亿元,抵押日期至2020年4月19日)。 二、提前对第五人民医院所需设备和人员进行专题研究,确保医院硬件设施完工后设备和人员同步到位,同步运营。 三、将该项目列入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定期督查,合力推进,争取迅速开工、早日完工,为提升我市精神卫生医疗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关于泰州市第五届第四次人大第jy2020220建议的答复函 李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脑科医院)迅速开工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解决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土地手续无法办理问题”,我集团公司已向政府申请“关于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医院相关手续容缺办理”,并已得到政府回复。(泰城投〔2020〕45号附后) 2.关于“提前对第五人民医院所需设备和人员进行专题研究,确保医院硬件设施完工后设备和人员同步到位,同步运营”。我集团公司联系主管部门及医学专业部门成立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设计方案专家组,对设计方案进行深化细化,确保医院硬件设施完工后设备和人员同步到位,同步运营。 3.关于“将该项目列入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定期督查,合力推进,争取迅速开工、早日完工”,我集团公司积极推进各项前期手续的办理,目前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稳评、设计招标、环评招标、造价招标等前期工作、扩初设计正在设计中、其它手续正在积极办理中,争取年底顺利开工。 最后,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我公司将积极努力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