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9018
届次
五届三次
承办单位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控集团;国资委;银监局
标题
关于加快推进泰州农村商业银行上市的建议
建议人
吉江平
代表意见
建议进一步推动泰州农商行上市工作,要有实质性进展。
办结类型
B
内容
一、推进农村商业银行上市的必要性 农村商业银行(简称农商行)作为农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金融体系中的位置和作用是无可替代的,它为“三农”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稳定发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持和服务,是我国多层次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一块重要内容。近年来,农商行机构数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截止2018年,江苏省内农商行共有62家,其中:泰州市内有5家,分别是泰州、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农商行。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信贷业务的增长,客观上要求农商行不断扩大业务规模、不断提高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加快推进优质农商行上市发展、支持其借力资本市场不断壮大,在当前显得十分必要,也十分迫切。农商行的上市一是有利于完善企业治理结构,促进规范化经营;二是有利于增强资本实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三是有利于优化激励机制,提升经营绩效;四是有利于提高品牌知名度,提升整体竞争力;五是有利于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减少内部人控制和关联交易。 二、推进农村商业银行上市的可行性 ㈠证券市场选择。目前,可供农商行上市的证券市场较为多元化,既有国内A股市场、新三板等,也有香港证券市场,还可以是欧美证券市场。各大市场各具独特优势,也有不同审核条件。农商行可以选择在国内市场上市,既有利于享受国家相关金融产业扶持政策,还可以随时把握国内同行业金融发展动态以便于适时调整发展战略。选择何种市场作为目标市场一定要综合银行自身发展目标、业务能力、风险防范水平、组织结构层次以及市场准入容易程度和预期效果等各方面的因素,因地制宜地有序展开。 ㈡上市模式选择。农商行在上市时可以考虑单独发行上市,也可以联合重组上市。对于单个发展基础良好,又有雄厚实力、优越区位的农商行可以考虑单独发行上市。对于一些发展规模相对较小,但区域整合条件较好的农商行可采取联合重组上市模式。从目前国内农商行整体发展水平来看,实施后一种上市策略较为适合。 ㈢借鉴成功经验。近年来,农商行谋求通过上市提升治理能力、补充资本、促进自身发展的愿望强烈,上市申请积极踊跃。2016年9月以来,江苏省内已有紫金、常熟、吴江、张家港、江阴和无锡等6家农商行先后上市成功。另外,盐城大丰、南通海安等农商行IPO进展亦较为迅速,都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㈣具备有利条件。我省农商行在资本市场具有较高的美誉度,市场接受程度较高。2016年11月,我市又被国家批准为“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改革创新试验区”。国家和省都明确“支持泰州法人银行机构通过增资扩股,完善治理结构,实现转型发展”,这为我市农商行上市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和有利条件。 三、推进农村商业银行上市的几点建议 与省内发达地区农商行相比,特别是与苏州、无锡等地的上市农商行相比,我市农商行普遍存在资产规模偏小,单个行资产规模均不足500亿元,不符合上市基本要求,以及股东数量过多、股权结构复杂,资产结构不优、抗风险能力较弱,高层次专业人才缺乏、公司治理构架不够完善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我市农商行上市进程。为此,建议: ㈠成立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要专门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市财政局、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以及税务、人民银行、银保监局、泰州农商行等部门(单位)组成的领导小组,专职负责我市农商行上市工作,并将其作为我市“金改”重点任务。同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倒排工作时间,实行挂图作战,紧紧抓住“金改试验区”的契机,加快推进农商行上市工作,助力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㈡扩大资产规模,高标准推进上市。推动城区泰州农商行、姜堰农商行在自愿基础上进行整合重组,快速实现单体资产规模的扩大,满足上市最低资产要求。积极利用市级资产管理平台,帮助拟上市农商行进行不良资产剥离,消化历史包袱。协调财政、国资、地方金融监管、国土、住建等部门,帮助解决拟上市农商行在资产核查评估、利润分配、不动产登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统筹市区两级经济、金融和财政资源,加大对拟上市农商行在税收政策、存款贷款和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要充分利用“金改试验区”有利条件,打通上市申报渠道,缩短上市申报时间。同时,考虑到“新三板”市场规格偏低,交易非常不活跃,上市效果一般,要推动农商行直接在主板上市。 ㈢引进专业团队和人才,协助做好上市工作。加大资本运作与管理专业人才引进力度,积极探索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制度。尽快建立IPO专业团队,具体负责拟上市农商行的上市业务工作。开展上市融资活动可行性研究,制定资本运营战略规划,细化上市工作方案,做好证券承销商、募投项目选择等前期工作。 ㈣强化公司治理效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构建决策、监督和执行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董事监事制度,增强股东大会的实效性。有效解决股东人数过多的问题,合理设定自然人和法人在股份中的所占比例。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最好是同业者或国有资本,优化股权结构。规范公司组织架构,建立科学完备的风险防控体系。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吉江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泰州农村商业银行上市”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先后组织座谈及外出学习调研。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国农商行上市(挂牌)情况 农商行是区域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上市(挂牌)将助推农商行向现代化银行方向转变,进一步增强农商行的资本实力,为支持“三农”、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更多的资本支撑。2010年重庆农商行赴港成功上市,成为国内第1家上市的农商行;2016年9月以来,江阴农商行、无锡农商行、常熟农商行、苏州农商行、张家港农商行、江苏资金农商行、青岛农商行等7家在A股成功上市。2017年1月和6月,吉林九台农商行和广州农商行先后赴港成功上市。另有喀什农商行、如皋农商行、福清汇通农商行、邢台农商行等4家在新三板挂牌。目前,在中国证监会排队的16家拟IPO银行中,有10家属于农商行,我省的大丰农商行、海安农商行、昆山农商行赫然在列。全国上市(挂牌)农商行占比只有 1.1%,而江苏上市(挂牌)农商行分别占全国、全省的0.55%和11.29%,总数及占比均为全国第一。 二、全市农商行基本情况及上市(挂牌)进展 目前,全市共有5家农商行,分别是泰州农村商业银行、靖江农村商业银行、泰兴农村商业银行、姜堰农村商业银行、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从资产规模来看,5家农商行资产总规模为1926亿元,其中,兴化农商行资产规模达到465亿元,在扬泰地区排名第一,靖江农商行资产规模390亿元,其他3家农商行资产规模均在350亿元左右;从监管评级来看,泰州农商行、泰兴农商行和靖江农商行为二级,其余3家农商行为三级;从资产质量上来看,5家农商行平均不良率为2.2%,其中,兴化农商行不良率为2.65%,姜堰农商行不良率为2.45%,泰兴农商行不良率为1.65%,其余2家农商行均在2%左右。 在借鉴如皋农商行通过挂牌新三板成功募资14.49亿元做法的基础上,泰州农商行于2018年11月份启动挂牌工作以来,股权确认完成98.2%,尚有涉及90多个股东累计1.8%的股权因多种原因 未得到确认,且难度较大。如果不能进行100%的股权确认,将影响省政府对该行历史沿革合规性确认以及江苏银保监局根据财金﹝2010﹞97号文的有关规定出具监管意见书。 另据了解,目前兴化农商行也在积极引入地方国有企业入股,增加注册资本金,并与中介机构对接洽谈上市相关事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引导农商行上市(挂牌)是市委、市政府深化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A股上市资产规模不足千亿的银行将被重点关注。银行资产质量、业务拓展能力、银行股东确权与股权架构,以及银行对民企、“三农”、小微的信贷投放力度等 都是上市审核的重点。尽管推动全市农商行上市(挂牌)工作任重道远,但我局将在市金改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稳步推进农商行上市(挂牌)工作。一是积极组织农商行参加上市(挂牌)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对资本市场的认知度。今年以来,已先后举办全国股转系统走进泰州的新三板培训,江苏证监局2019资本市场培育与发展首场(泰州)活动。近期,还将举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2019赴港上市培训。二是持续开展内部治理规范。督促各农商行做好2018年股东股权自查和监管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关联股东合并持股超比例、股权变更未按要求报告或审批、股权代持及关联交易、股权质押不规范等重点领域问题进行重点整改。三是重点督促推进泰州农商行股权确认,力争尽快实现100%,为上市(挂牌)扫清障碍。四是组织开展市(区)农商行重组整合调研,论证可行性及未来A股上市的可能性,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同时,邀请江苏证监局专业人士及市上市辅导专家对靖江农商行、泰兴农商行、兴化农商行进行业务指导,助其上市(挂牌)发展,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