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6122
届次
四届六次
承办单位
城管局;
标题
关于启动实施高港区公共自行车二期项目的建议
建议人
薛余俊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2015年4月,高港区启动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系统项目建设,由市政府在高港投入445万元,投放500辆公共自行车,建设30个公共自行车站点,2016年5月19日 高港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正式投入运行。经初步统计我区30个站点至7月14日,总使用量近3万人次,平均每天近600人次,除个别站点由于未能形成网状布局,使用频次较低外,一期的站点使用频次普遍较高,市民绿色出行需求普遍较高。 但是从前期运行来看,核心港区、临港经济园、栖园、格林美郡、卫计委、检察院、海裕山庄、龙景华庭、蓝波湾、银杏苑等小区和办公场所均有市民提出增加站点的要求。而且,目前扬子江南路、春江路、通扬路、环溪路、振兴大道等诸多道路公共自行车站点布局仍较单一。不能满足广大市民绿色出行、短途往返、业余健身、休闲观光的迫切需求。目前,市政府公共自行车一期项目覆盖了海陵区的城市建成区,二期项目也已经包括了海陵区的绝大部分镇街。针对高港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还存在站点分布密度严重不足的问题,建议在实施泰州市公共自行车三期项目时,加大高港公共自行车资金投入力度,尽快启动实施高港区公共自行车二期项目。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市城管局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jy2016122号建议的答复函 薛余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启动实施高港区公共自行车二期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泰州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项目是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于2014—2015年分两期建设,总计投放公共自行车4000辆,设置站点170处,主要服务范围为海陵区和医药高新区。服务系统建成后,日均骑行量高达10000余人次,有效分担了交通压力,减少了碳排放量,为市民出行提供了极大便利。 与此同时,高港区于2015年4月开始着手筹建公共自行车系统,由于资金紧张,向市政府出具专门请示,市政府同意安排专项资金450万元,用于启动高港区公共自行车一期项目建设,设置站点30处,投放公共自行车500辆,且与海陵区、高新区通借通还。自今年5月19日建成投用以来,广受高港市民欢迎。 您所提及的高港区站点设置覆盖范围不够、未能形成网点等问题,高港区政府高度重视,已经开始进行二期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并报请市政府列入市区公共自行车三期计划工程。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配合高港区政府做好高港公共自行车二期项目建设相关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项目的关心和支持,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共同打造“天天干净、处处整洁、运行顺畅、舒适便民”的城市环境! 泰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6年10月31日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荣 静 是否已面答:是 联系电话:1351515553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