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ya2017009
届次
五届一次
承办单位
发展改革委;编委办;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
标题
关于加快整合沿江开发区,成立泰州港开发新区的议案
建议人
郭余庆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2008年12月,泰州市委三届六次全会作出规划建设泰州港核心港区的战略决策。2010年7月,泰州市委三届九次全会提出加快打造以核心港区为依托的沿江产业带,真正昂起沿江开发的龙头。2010年10月,成立泰州市泰州港核心港区党工委、管委会,为泰州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这是有效利用长江岸线资源、整合船舶海工产业优势、加大推进沿江开发、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重大举措。核心港区自成立以来,上下齐心、攻坚克难,在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推进、产业集聚发展上取得了一些突破,但也面临一些实际的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为: 1、园区载体建设急待加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迅猛发展,原有规划已明显不适应当前滨江新区建设,急需核心港区建设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及时进行修编,其他县区同位竞争,产业布局冲突都是制约发展的因素。加快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增加核心港区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确保园区载体建设得到加强。 2、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滞后。服务配套设施建设起步较晚,与当前的开发形势相比,显得相对滞后。社会公共服务功能缺失,污水管网建设不足,区域供水尚未全覆盖,没有标准的商务服务区,没有像样的高级学校和职业学校、医院和卖场,缺少配套的金融服务等等,这些使得企业难以招徕人才、留住人才。 3、新区地位享受政策不明。一直以来,核心港区的地位和享受的政策没有明确,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也没有享受到任何优惠。这不仅给核心港区的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也使入区企业的成本不能准确核算,甚至影响到了核心港区对区内企业的管理。 4、融资渠道缺乏。随着国家银根紧缩,对政府投资的限制力度加大,乡镇融资渠道缺乏,资金筹措产生困难。特别是在下一步的开发建设中,投资将进一步扩大,而核心港区在短期内不可能产生很大的经济效益,仅靠一镇之力难以支撑整个核心港区的开发建设。 5、社会管理职能不够完善。船舶钢结构产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由于外来人口迅速聚集带来的包括安全生产、卫生、治安、消防等在内的问题日益突出,各类事故、案件屡有发生。但是,目前作为城镇化建设的管理机构,如城管、公安、环卫等,存在人员职数不够、管理经验不足、管理手段和办法单一等问题。在社会保障方面,随着征地面积扩大,因为补偿标准的差异(低于市区、药城标准),失地农民保障工作推进的难度加大。 6、人员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新挂牌成立的核心港区,组建了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下区政府已经在逐步配备配全相关工作运作班子。但从目前来讲,人员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具体表现为年龄结构不够合理,年老和年轻的多,中年能够挑担子的少;知识结构不够合理,学农的多,学现代经济、企业管理的少;专业结构不够合理,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缺乏,尤其缺少水利、工程等方面的中层管理人员。 因此针对滨江新区面临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科学规划定位。强化片区发展理念,彰显滨江特色,科学编制泰州港总体规划,按照资源要素集约化原则,编制泰州港核心建设区控制性详规。进一步强化产业规划和项目准入的调控功能,着力形成有利于片区发展的资源配置导向。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协调各类规划之间的关系,强化规划执行,坚决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实现更加有序、更加持续的发展。放宽眼界,特是在管理体制上。建议在市级层面,成立泰州港建设协调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市区有关部门、靖江、泰兴、高港、泰州医药高新区、核心港区党工委、管委会等主要领导任成员,根据需要召开联席会议,协调泰州港开发建设中涉及的重大政策、重大事项,统筹协调与区其它镇或行政区域之间的发展关系。 2、统筹产业发展。要在大力发展工业产业的同时,从发挥生态型滨江新区在全区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作用的更高角度,重视发展新兴产业,重点发展“船舶海工及钢结构”、“粮油加工”、“港口物流”、“生态旅游”四大产业,依托主导产业和骨干企业发展临港物流业和各项配套服务企业,形成二三产业有机衔接的链条,使工业和服务业同步发展,同步提高。 3、突出功能配套。要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核心港区路、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功能。搭建产业科技创新公共平台,培育一批有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使中小企业与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合理配套,形成良性互动、相得益彰。同时要加强职业教育,在核心港区规划建设或引进职业技术学校分校,设置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培养一批技术精湛、实用适用的产业技术工人,使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相融合。 4、创新体制机制。一是在财政体制上。建议树立“放水养鱼”的发展理念,出台推动泰州港发展的政策文件,配套一系列鼓励和扶持措施,重点是财税方面的扶持,大力支持核心港区道路、综合服务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十二五”期间,对核心港区内新产生的地方财政收入、土地出让金的市区级留成部分全额返还核心港区管委会。二是在项目立项上。建立健全土地要素配置机制和项目推进机制,优先安核心港区建设项目申报省市重大项目,农转用切块指标向核心港区倾斜;对核心港区发建设具有引领、推动、提升作用的重大项目,允许一次规划、分期建设;对特殊重大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为加快推进核心港区开发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三是在审批权限上。建议市政府加快对核心港区的“强镇扩权”改革,扩大核心港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明确核心港区拥有区级审批权限,设立派驻规划建设、国土、财政、地税、国税、环保、公安、社保等机构,对核心港区范围的行政事务实行自主审批、区局备案,实现“责权下放、重心下移、人员下派”。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ya2017009号建议的答复函 郭余庆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整合沿江开发区,成立泰州港开发新区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规划定位的建议 2013年11月,《泰州港总体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下一步我市将根据城市和产业发展要求,适时启动该规划的修编工作。《高港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由高港区政府委托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编制,目前已形成中间成果。2015年,我市成立了泰州市港口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级机关有关部门和相关市区为成员单位,协同推进全市港口建设,全力打造港口名城。 二、关于统筹产业发展的建议 《泰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确立了以产业链条化、特色化、集聚化发展为目标,重点培育12家新兴产业集聚区。其中,泰州港核心港区、高港临港产业园作为依托园区,将重点发展现代中药和化学药新型制剂。高港区在“十三五”期间确定了发展医药、粮油加工及食品、高端装备制造和新材料等主导产业。《泰州沿江转型升级规划》对泰州港经济开发区提出了以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并依托长江大桥、港口资源大力发展医药物流和生产资料物流的发展方向。 三、关于突出功能配套的建议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泰州港经济开发区已完成“九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功能基本完善。二是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面。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激发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十三五”期间,我市将引导中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加快建立健全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一批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推进泰科易等网上技术交易平台建设,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与全过程的创新服务,形成网络化的创新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市将形成拥有10家创新型领军企业,10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以上小微科技后备企业的梯次培育格局。三是职业教育方面。“十三五”期间,我市将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职业教育,不断优化职业教育规模结构。支持各市(区)组建面向本地区支柱产业、特色产业的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紧扣三大新兴产业及其他优势产业,开设品牌、特色专业,力争职业院校90%以上的专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吻合,强化品牌特色专业建设。 四、关于创新体制机制的建议 一是园区载体建设方面。为提升园区载体建设水平,我市积极支持泰州港经济开发区创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和核心港区创建综保B区工作。2016年10月,高港高新区经省政府更名为泰州港经济开发区,下辖核心港区、临港经济园、高新区。2017年1月,泰州港经济开发区申报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的材料报至省政府。目前,省政府正征求住建厅、国土厅、环保厅、商务厅的意见。2016年,为以港兴市、打造港口名城目标,市委、市政府决定在高港建设综保区B区。目前,泰州综合保税B区的申报材料已报省政府,我市正积极推动泰州综保A区封关验收,为泰州综合保税B区创建创造条件。 二是财政体制方面。市政府历来重视港口发展的投入,特别是注重核心港区的发展。在市本级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市政府统筹安排,积极筹措资金,2010年拨付核心港区建设专项补助资金6000万元,2013-2017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支持核心港区发展财力补助资金6300万元(2017年预算安排2000万元),合计1.23亿元。 关于财政扶持政策事宜,国务院明确规定不得出台区域性财政收入全留或增量全返政策,省财政也将着手建立普惠性的财政扶持政策,不再受理区域性收入返还政策申请。同时综合考虑市区特色园区较多,防止出现攀比现象,不宜出台泰州港核心港区收入返还政策。今后,在市级财力增长的情况下,市政府将以更大力度、更多财力支持泰州港核心港区建设发展,并积极帮助泰州港核心港区争取省以上更多政策资金扶持。 三是项目立项方面。2016年,国土部门启动了全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在编制调整完善方案时,从规划调整到指标的下达,都对核心港区予以优先保障。在规划指标严重紧缺的情况下,挤出4100亩的新增城乡指标配赋给永安洲镇。为全力保障综保B区项目的落地,在规划调整完善中,调入允许建设区735亩。同时,将疏港三路、新港大道、马永路、永安集装箱泊位工程等项目列入重点项目用地清单,预留新增建设用地空间600余亩,确保规划期内需建设的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今后,市国土部门将对港口物流园和综合保税区B区建设用地指标给予重点倾斜,留足用地计划,满足发展用地需求。对列入江苏省重大项目投资计划中的项目,积极上争省重大项目用地计划,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每年在排定和分配用地计划时,对港口建设重点关注,倾斜指标,全力保障港区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 四是社会行政管理职能方面。在强镇扩权方面,我市将根据中央、省关于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积极争取将永安洲镇纳入省或市级简政放权改革试点单位,泰州港核心港区与永安洲镇区镇合一,通过创新新型管理体制、扩大管理权限、强化公共服务等,支持泰州港核心港区建设。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面,自2013年12月1日开始执行省政府93号令以来,我市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实行统一标准,严格执行《泰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泰政规[2014]3号),不存在补偿标准差异。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