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5039
届次
四届四次
承办单位
泰兴市政府;
标题
帮助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历史土地遗留问题
建议人
刘玉其
代表意见
办理结果满意
办结类型
A
内容
自金融危机发生以来,企业的发展始终举步危艰,虽然也力求寻找转型升级之新路,但很多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很难突破,其中最令企业头痛的就是土地瓶颈的制约,这是个多年遗留的历史问题,这个问题政府不下决心解决,企业就无法迈开转型升级的步伐。 十八大报告提出“改革土地征用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平均衡配置”,十八大精神为解决历史问题提供了政策性依据。 据不完全统计,原马甸辖区内企业使用地约有560亩土地,均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也就是说企业的用地是通过合法的手续和程序取得的,理应得到法律的保护。但对当地老百姓来说,由于种种原因原政府没有向农民进行一次性补偿,而这些企业在这块土地上建厂时间都超过20年以上,至今这些企业每年还向当地村组缴纳租金,这种现象其他乡镇以前也有,但在近几年均得到解决,现在只有马甸没有彻底解决。给企业带来很大的经济负担,是一年又一年不知何年才到头的压在企业头上的一块沉重包袱,要想让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地方经济更好发展,要想保证职工不下岗,政府就必须帮助企业甩掉这块多年历史遗留的不该继续背负的沉重包袱。 其实原马甸辖区内的好多家企业都有极好的转型升级的机遇,有国内500强企业甚至还有央企有意与这些地方企业合作,然而就是因为企业的土地补偿金未能与村组结清而致使合作项目半途而废,这种巨大的损失不仅是我们企业的,也是政府的,因为只有企业兴,政府才有足够的财力用于地方建设和发展。 为了企业更好发展,同时又不让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政府就必须下决心责成有关主管部门帮助解决企业历史遗留下的问题,让企业按照土地法的相关规定,向老百姓一次性进行征地补偿。 多年来,市委市政府一再强调要营造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的环境,因为企业的发展关系着全市经济发展的大局,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 建议市政府要认真践行为企业服务的职责和承诺,特别要真正将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实处,因此建议政府迅速责成相关部门帮助上述企业彻底解决土地瓶颈造成阻碍企业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帮助企业实在瓶颈制约,迅速走上转型升级发展之路。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关于泰州市人大四届四次会议 第jy2015039号建议的答复函 刘玉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历史遗留土地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内容主要反映的是滨江镇马甸社区部分企业用地上征下租问题。原马甸镇所有企事业单位的用地都是采取的上征下不征、群众每年领取土地租金的方式。现在,您提出的解决土地使用遗留问题,滨江镇政府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与社区一道进行了调研,并召开了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及途径。经过认真梳理,列出了建议中提到的560亩土地涉及的企业,并根据各企业所在村(组)的面积、人口及土地状况,测算出了各企业的土地补偿标准,土地费用和安置费用亩均达8万元左右(不含失地农民保险)。在此过程中,相关村积极配合,提供基础资料,并通过中心户长、村民代表等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目前,涉及的10多家企业中,绝大多数企业认同沿袭过去向当地村集体缴纳租金的模式,少部分企业认为亩均价格偏高,未能就价格问题与镇村达成一致意见。就解决该历史遗留问题,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标准执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成熟一家推进一家。 泰兴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