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6118
届次
四届六次
承办单位
水利局;
标题
关于对跨市、跨区骨干河道统筹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建议人
曾瑞祥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B
内容
“十二五”期间,泰州市各级水利部门紧紧抓住国家、省重视水利建设的政策机遇,通过积极上争,先后组织实施了包括中小河流治理等一大批水利工程项目,对提高区域引、排、航条件、改善河道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必须看到:一是在骨干河道治理方面,项目上争由各市(区)独立上报立项,受单个项目总投资的影响,单条河道仅治理了总工长的一部分,河道的整体功能未能全面发挥,水土流失现象仍未能彻底解决;个别跨市、跨区河道(如靖泰界河),因受用地、投入等要素制约,一直未能治理,水环境质量差,河道引、排能力衰减,群众要求治理呼声较高。二是在骨干河道管理方面,各市(区)管护投入不一致,管护效果参差不齐。同时区域内水系互相连通,废弃秸秆、水生植物随水流集聚在泰州市东部地区,部分乡镇河道保洁任务艰巨。为此建议: 1、组织水生植物集中清理活动。每年安排1~2次,全市统一组织、统一行动、统一考核,不留死角集中清理。 2、泰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靖泰界河、宣堡港、两泰官河等重要跨市、跨区河道的治理,统一规划,协调用地、投入等建设要素,跨市、跨区打包上争立项,并牵头组织实施。 3、统一市、区骨干河道管护奖标准。骨干河道互相连通,功能互补,局部河段好的管护成果难以反映整条河道的管理水平,泰州市级骨干河道管护奖标准要与所辖区相一致。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水函〔2016〕26号 泰州市水利局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jy2016118号建议的答复函 曾瑞祥等4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跨市、区骨干河道统筹建设和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跨市区骨干河道整治与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市局十分重视跨市区河道的综合整治工作,先后投入上亿元对两泰官河、宣堡港、老通扬运河、生产河、靖泰界河等跨市区骨干河道进行了整治,大大改善了市区交界地区的河道面貌,促进了河道引、排、航功能的发挥。 一是统筹规划积极上争。两泰官河和宣堡港整治工程分别列入全国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第一批、第二批项目,目前均已完工验收;老通扬运河四期整治工程正在抓紧施工中;先后完成靖泰界河七圩段和珊瑚段、龙窝~七圩港段河道整治,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对靖泰界河进行现场查勘,与靖江、泰兴两市水利部门就河道整治工程进行对接,多次召开靖泰界河整治推进会,组织讨论,目前靖泰界河整治工程已完成设计招标,正在编制设计方案。二是全面推进河道管理“河长制”。市局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河道“河长制”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切实落实河道管护责任、管护单位、责任人及管护经费。从河道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河道基础资料建设、河道管理考核、管理人员技术培训等入手,认真推进全市河道长效管理。三是加强河道资源管理保护。根据“先规划保护、后开发利用”原则,针对不同河道的功能定位,编制重点河道的保护规划。开展骨干河道划界确权工作,完善河道蓝线管理,明确河道管护范围和管护标准,确保水面积率。四是加大河道管护经费投入。2014年我局制订了《全市河道管理检查考核办法》,把河道管理工作纳入对各市区水利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并按照每年、每公里5000元的标准对各市区骨干河道管理按考核结果实行以奖代补。从去年开始,通过上争,省水利厅按照每年、每公里2000元的标准对省骨干河道管理进行补助。此外,各市区落实了公共财政对河道管护的投入,建立长效、稳定的河道管理投入机制。 二、下一步打算 市及各市区水利部门将把跨市区骨干河道的建设和管理一如既往地作为工作重点,统筹协调加大项目上争力度,尽可能将市、区边界及跨市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列入中小河流及重点县等项目,切实解决河道引排问题;继续加大协调有关市区及财政部门,按照“河面分段管理、河坡各自包干”的原则落实河道管理的责任主体、管护队伍、管护资金;进一步加强与财政、环保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支持,形成河道管理的合力。 泰州市水利局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