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034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标题
关于调整不孕患者医保报销政策的建议
建议人
吕柏兰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随着现代人的生活节奏加快,社会竞争激烈,压力过大等因素导致女性排卵障碍、卵泡发育不良、妇科肿瘤发病率上升等,加之国家二孩政策全面放开,越来越多的大龄人群加入到不孕不育患者行列,我国的不孕不育患者越来越多。据相关部门调查目前我国不孕不育人口已超过4000万。 目前我国不孕不育患者的相关诊疗费未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许多生殖相关的妇科疾患病种,在妇科住院治疗时医保可以报销,但在生殖相关科室治疗时则不能报销。事实上许多不孕不育患者,尤其大龄女性随着年龄的增长,妇科相关疾病的患病率也在上升,比如“子宫肌瘤”、“卵巢囊肿”等,这些疾患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女性患者的生育能力。 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发展,医院的科室分工越来越精细,责任越来越明确,同样的肿瘤患者因为治疗目的不同,在妇科治疗时着重于手术去除病灶,而在生殖科治疗时更注重的是保护生殖能力的同时手术治疗。许多不孕女性因为经济能力的问题,不得不选择在妇科进行治疗。 为适应我国当前国情,使更多的女性不孕患者能得到恰当的治疗,我建议就当前不孕患者医保报销政策做适当调整: 1、以往在妇科住院可报销病种,如“子宫肌瘤”“卵巢囊肿”“输卵管积水”等,生殖科住院时同样予以报销。 针对当前现有医保资金资源有限问题,可先对部分因特殊情况需要行“试管婴儿”辅助生殖治疗者,如第三代试管者进行可控性报销。相对于一代试管,三代试管针对的是染色体异常患者、夫妇有性连锁遗传病的携带者、可行基因诊断的单基因病患者或携带者;三代试管费用更加昂贵,许多家庭因为经济条件限制,无法实施三代试管治疗,而这部分人辅助生殖妊娠后所出生的后代,无论对家庭还是对社会将来的负担都会大大减少。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市医保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jy2020034号建议的答复函 吕柏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不孕患者医保报销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的初衷是“保基本”,即建立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主义医疗保险制度。因此,在制度建立之初国家就制定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以下简称三个目录)等医保政策制度,各地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和不予支付的范围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经过20年的发展,三个目录也不断完善,目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覆盖种类不断增加。目前,三个目录均由国家、省局制定和调整,地市级无权限调整。您所提到的不孕不育症属于目录中明确不予支付的范围,在生殖科治疗相关疾病报销问题,我市一直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执行。 当然,我们也看到随着现代生活节奏加快,社会竞争激烈以及化学污染程度的加大等因素,造成不孕不育人群越来越多。下一步,我们将把您的建议向上级医保部门进行反应,请上级部门在医保政策调整时充分考虑不孕不育人群越来越多的国情,适度扩大诊疗项目范围,让更多的患者能得到医保助力,解决社会负担。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25日 单位负责人:陈正泉 联系人姓名:易 纯 是否已面答:是 联系电话:8989202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