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ya2015048
届次
四届四次
承办单位
银监局;
标题
组建民营金融机构
建议人
杨屹峰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B
内容
现在大中型实体经济融资难,在国家大力提倡发展民营金融机构的形势下,建议由金融办、银监牵头,在泰州地区成立专业性的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民营金融机构,该金融机构运作实行市场化、投行化、资产证券化、互联网化,总部放在泰州,经营机构可设立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作为金融平台,吸引国内外优秀金融人才加盟,帮助泰州企业“走出去”,吸引国内外资金“走进来”。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杨屹峰代表,王镇静代表,叶平代表,张娟代表,陈建国代表,邵剑锋代表,徐建青代表,郭余庆代表,韩记国代表,薛余俊代表: 您们提出的“组建民营金融机构”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泰州地区金融生态建设情况 “十二五”以来,我市充分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壮大地方金融实力,健全金融市场体系,激发金融创新活力,优化金融发展环境,金融综合实力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得到显著增强。截至2014年末,全市银行业存款余额由“十一五”末的2359.8亿元增至4061.82亿元,贷款余额由“十一五”末的1531.1亿元增至2854.53亿元,贷款总量在全省13个地级市中排名第六,仅次于苏州、南京、无锡、常州、南通,贷款年均增速位居全省第四、沿江8市第一。 截至2015年5月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由“十一五”末的20家增加到31家,其中:政策性银行1家、国有商业银行5家、股份制商业银行7家、城市商业银行3家、农村商业银行5家、村镇银行5家、农村商业银行异地分支行5家,银行机构网点由695个增加到773个,机构数量基本能够满足经济各领域、各层次主体的金融需求。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从金融机构数量上来看,我市的金融供给较为充足,且与地方经济发展基本匹配。目前银监会在部分城市开展了民营银行试点工作,但目前仍处于试点阶段,尚未全面放开。下一步,我分局将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同时积极向上争取民营银行早日落户泰州。 (一)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我分局将会同金融办、人行等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金融稳定机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发展征信和信用评级市场,培育和扶持征信和信用评级机构,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机制,积极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为民营金融机构落户泰州提供优质保障。 (二)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我分局将督促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本着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国家经济战略政策、行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的研究,将信贷资源优先用于支持国家战略的实施、支持实体经济、支持个人创业,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消费金融,加强对服务业、旅游业、文化产业等薄弱领域的信贷扶持,努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积极争取民营金融机构试点。民营金融机构属于国务院、银监会等大力推进的重点工作,去年,我市也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的意见》。下一步,我分局将会同金融办、人行等部门,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一步加大民营金融机构引进力度,争取早日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