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9204
届次
五届三次
承办单位
发展改革委;交投公司
标题
关于适当调整道路停车位收费标准的建议
建议人
窦平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B
内容
海陵区、高新区作为泰州市主城区,人口密集度较高,一直以来车辆拥堵和停车难问题成为的老大难问题,市委市政府非常关注和重视,出台了很多的措施,包括建设了部分公共停车场和设置了部分道路停车位,并且对这些设施予以收费,有效地解决了停车难的问题,老百姓非常赞同。 但是也有部分老百姓提出停车场收费较高的问题。 建议: 1.适当降低道路停车位的停车收费标准; 2.对一些停车困难的小区,采取小区外道路夜间免费或低收费停车政策,让群众夜间有处停车; 3.强化公共停车场和商用停车场价格指导,妥善解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停车优惠问题。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发改函〔2019〕50号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JY2019204号建议的答复函 窦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适当调整道路停车位收费标准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您的提案对进一步优化道路临时停车、便利市民生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也为我们进一步开拓工作思路指明了方向。经会商交投公司,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道路停车收费目的 根据市政府《泰州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泰政规〔2014〕11号)有关规定,市区道路临时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对市区部分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实行收费主要有三个目的:一是倡导市民绿色出行,能不开车尽量不开车,缓解城市拥堵,保障市民出行畅通、安全;二是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有效解决城市道路“停车难、停车乱”问题,重点遏制一些车主长期占用公共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提高公共停车资源的利用率、周转率,使临时上街办事的市民有地方停车;三是引导车辆在停车泊位内有序停放,美化市容环境,改善交通秩序,树立中心城市良好形象。 二、道路停车收费标准 市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医疗机构、学校等配套设置的机动车停车场,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利用城市公共场地、城市道路设置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其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写字楼等配套停车场和使用非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机动车停车场,其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的制定或调整由经营者按照市场需求、经营服务成本、兼顾消费者承受能力的原则自主制定。 道路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半小时内免收停车费,首小时后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各等级停车场的收费标准详见下表。 项目 收费标准 类别等级 计时收费标准(元/辆) 首小时内 首小时后每半小时 道 路 停 车 场 一级 小型车 5 3 中型车 8 5 大型车 10 6 二级 小型车 4 2 中型车 6 3 大型车 8 4 三级 小型车 3 1 中型车 5 2 大型车 7 3 三、夜间停车收费及残疾人停车优惠问题 1. 夜间停车收费。目前市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在夜间(22:00-7:30)不收费。 2. 残疾人停车优惠。根据《关于明确残疾人机动车和新能源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泰价费〔2017〕112号)文件规定,对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的机动车,且由残疾人本人驾驶(残疾人证),在市区政府定价、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免费停车2小时,2小时后按规定标准减半收取停车服务费,计费到元(四舍五入),继续享受30分钟免费停车服务;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对残疾人机动车减免停车费。 四、下阶段工作安排 1. 结合市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我委正在会同市城管、交通产业集团制定《泰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我们将开展道路停车成本调查,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以更合理地制定道路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 2. 继续强化公共停车场和商用停车场的价格指导,收费标准必须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会同市场监管局对停车收费进行不定期巡查。 感谢您对道路停车收费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理解、信任与支持。我委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道路停车收费工作,积极为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