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5010
届次
四届四次
承办单位
海陵区政府;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标题
在兴泰公路泰和园入口增设交通信号灯
建议人
朱羊扣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C
内容
关于在兴泰公路泰和园入口增设交通信号灯的建议 兴泰公路(231省道)是泰州主城区北向的一个快速通道,车流量大,车速快。泰和园一期、二期位于兴泰公路东西两侧,社区办公场所、菜场、超市等在道路西侧,社区卫生室、活动室等娱乐场所在道路东侧,东西两侧居民穿越马路频繁。而目前小区出入口没有设置交通信号灯、斑马线,已发生多起交通事故,给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建议在泰和园一期、二期与兴泰公路的十字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斑马线,规范交通秩序。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泰海政办函〔2015〕29号 海陵区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jy2015010号建议的答复函 朱羊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兴泰公路泰和园入口增设交通信号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公安局交警部门经现场勘察调研,认为兴泰公路泰和园入口处车流量不大,安装红绿灯会影响兴泰路往来车辆正常通行速度,故不建议在泰和园和兴泰公路十字路口安装红绿灯。 泰和园一期于兴泰公路拓宽改造期间完成,当时为方便该小区群众出入,工程建设指挥部预留了侧分带设置开口,同时增设了减速带及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市公路部门将结合现场情况,选择增设斑马线及人行横道标志,由于一期和二期开口相隔较远,增设斑马线及人行横道标志并不能完全消除安全隐患。 为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我区将建议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该处出行管理,规范交通秩序。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敬请指正。 感谢您对我区城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1日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李卫东 是否已面答:是 联系电话:80188077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