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236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泰兴市政府;
标题
关于提高泰兴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建议
建议人
夏立新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B
内容
问题: 近两年,需要解决的是提高教育上生均公用经费这一问题。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已明显不足,尤其是小规模学校或农村学校维持日常办公等教育运转困难。按照江苏省原有的执行标准,目前,泰兴教育执行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是小学生每人每年700元,初中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高中学生每人每年900元。泰州市政府2017年150号文件中明确规定,我市生均公用经费按照省标准的110%执行,即在省标基础上提高10%。目前为止,这项政策还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建议: 为了缓解这一矛盾,建议发改、教育、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进行专题调研,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实施意见,努力办好代表建议,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近一两年内将力推此项政策落地落实。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泰州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jy2020236号建议的答复函 夏立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泰兴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 目前,我市已严格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小学700元/生·年、初中1000元/生·年的标准,足额安排了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安排154.28万元专项公用经费,对学生人数不足3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300人标准补足公用经费(省定标准为不足100人);对特殊教育学校按普通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8倍安排生均公用经费;对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按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安排生均公用经费;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对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振宇外国语学校),按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安排生均公用经费。综上,我市各项补助标准均已达到或超过省定标准。 近年来,国家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再加上经济下行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地方财政收支矛盾凸显,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多次明确要求“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要在保障国家和省定标准的前提下量力而行,不得脱离实际提高保障标准或扩大保障范围,坚决取消超出承受能力的地方标准”“除疫情防控需要外,各地原则上不再研究出台新的增支政策”等。因此,在当前形势下,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与上级党委政府要求不一致。 二、关于高中阶段生均公用经费 从2020年春季学期起,我市将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提高高中阶段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的通知》(苏财教﹝2020﹞6号)要求,提高高中阶段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其中: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提高至1000元,增长11.1%;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提高至1500元,增长11.1%。 今后,我市将严格执行上级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在地方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加强现有教育专项资金整合,稳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泰兴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2日 单位负责人:张坤 经办人:张国才 是否已面答:是 联系电话:87614690 抄送:泰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泰州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