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7003
届次
五届一次
承办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局;
标题
关于公共设施的维修、施工到社区进行登记的建议
建议人
纪霞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公共设施的施工、维修涉及部门多、人员杂,尤其是在设施的开挖、管、网线的布排,可能会临时影响一些商户的正常营业和居民生活。加之施工方与商户或居民由于沟通不畅、不理解以及部分施工单位有不文明施工现象。如废弃的材料、垃圾、不及时清理,有时施工时发生操作失误,造成居民停水停电,有些施工设备没有专人看护,带来不安全隐患,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从而引发一些矛盾,甚至发生阻工现象。等矛盾发生后才要求社区进行协调,社区很被动,也不利于矛盾的化解。 建议:所有公共设施的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都必须到所属辖区的社区进行登记,做好事前对接沟通,以便让社区了解施工情况,做好宣传引导,问题的排查,特殊情况的预案,从而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发生,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此建议系区人大代表转交。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A” 泰建主办函[2017]1号 市住建局关于对市人大五届一次会议 第jy2017003号提案的答复函 纪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公共设施的维修、施工到社区进行登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政公用设施特别是道路的改扩建及维修会给群众的出行、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这也是我局今年着力重点推动的工作创新。您提出市政设施维修,施工前到社区登记的建议有利于更好地推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一方面通过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市政建设中的应用,努力压缩工期,减少环境污染,比如今年在维修春晖路、海陵路中计划使用非开挖的路基注浆加固技术,对路面沥青不是作为垃圾拆除,而是就地热再生重复利用;另一方面施工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详细调查地下管线情况,减少因不文明施工造成的停水停电现象发生。另外,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密切与群众之间的联系,特别是社区管委会,这样有利于协调施工中产生的社会矛盾。 今后,我们将继续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和诉求,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促进施工队伍与当地群众的和谐关系,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15日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马仲华 是否已面答:已面答 联系电话:82668272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