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5139
届次
四届四次
承办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局;
标题
关于推进公维基金购买第三方服务试点工作的建议
建议人
李 跃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C
内容
去年以来,市人大在监督推动市政府为农服务三年方案实施过程中,就强化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了调研。在医药高新区调研过程中,社区居民对公维基金“批钱难、维修难” 等问题普遍表现强烈不满。对此情况,医药高新区非常重视,及时研究提出了探索公维基金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初步方案。我们觉得,这是破解难题、化解矛盾 、让业主放心安心的好办法。鉴于公维基金使用管理的政策性很强,建议市政府批准医药高新区选择几个类型社区先行试点,并在试点过程中适时指导,全力支持,努力探索出一条公维基金使用管理的新路。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C ” 泰建主办函〔2015〕10号 市住建局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jy2015139号建议的答复函 李跃等代表: 您们所提出的“关于推进公维基金购买第三方服务试点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前几年,高新区由于专职物管机构和人员有所欠缺,部分小区的维修申请和经费审批客观存在不及时、不到位问题,有高新区群众反映“维修难、批钱难”现象。自2014年以来,高新区住建部门专门配备了专职物管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各镇(街道)、社区也成立了物管机构,逐步形成了三位一体的物业管理服务体系。特别是2015年以来,高新区住建部门专门制定了公维资金申请使用相关规定,进一步简化了申报维修程序,对房屋渗漏等六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应急维修开通绿色通道,大大缩短了维修申报时间,确保群众遇到的维修难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李跃等市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因为高新区存在“批钱难、维修难”问题,是为了解决居民群众遇到的房屋维修困难,现高新区住建部门已加快了维修资金使用审批、着力缩短工作流程,应该说,此举是解决现实问题的根本措施。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是财政资金,而属业主所有,类似于住房公积金,其政策性较强,要按照各小区、各住户分别设帐核算,法定用途仅限于小区房屋的维修,沉淀资金只能用于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资金的管理使用须接受市民群众查询,市审计、财政部门定期对资金进行审计检查。 综上,解决高新区公维资金“维修难、批钱难”问题,其根本办法是督促高新区住建部门进一步减化手续程序、加快资金审批,把有限的公维资金用在广大业主的房屋维修上。我们将加大对高新区公维资金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指导高新区进一步加快资金使用审批,切实解决“维修难、批钱难”问题。 感谢市人大代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2月7日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沈长付 联系电话:8688267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