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6112
届次
四届六次
承办单位
农委;人大办;财政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标题
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建议
建议人
薛 敏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C
内容
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市生态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各项建设指标达到以下指标并经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授牌的城市。截至2016年,全国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96个城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130多个城市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森林城市建设成为林业发展的又一引擎。 目前,全省已有南京、无锡、徐州、扬州等市创建成功,极大地改善了城市环境,极大地提升了城市品味,成为城市新形象的一张靓丽的品牌。泰州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贯彻十三五规划五大理念的需要,是建设四个名城的需要,也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需要。 当前,我市创建森林城市还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有些地方重视程度不高,土地指标使用缺乏,财政投入相对不足,人员力量不够到位,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比如国家森林城市的刚性指标中明确,市域森林覆盖率年降水量800毫米以上地区的城市市域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且分布均匀,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区、县森林覆盖率应达到35%以上。目前泰州城市森林覆盖率仅为25%左右,差距较大,创建压力也很大。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泰州的具体体现,是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名城的现实路径。全市上下要统一创建思想,坚定必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扎实推进,力争十三五期末创建目标的实现。 一是要加大领导力度。要制定年度计划,要认真对照创建指标体系,明确年度任务,明确市区乡镇任务,加大考核力度。要根据创建目标的实际需求,切实加大财政投入。要积极探索创建投入的多元化机制,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到生态旅游、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二是要科学统筹规划。把城市森林建设与河道整治相结合,与道路交通建设相结合,与村庄环境建设相结合,与发展旅游产业相结合。要尽快完成郊野公园的规划,加快郊野公园建设的步伐。积极发展森林人家,建立特色乡村生态休闲村镇。三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市人大常委会要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创建工作的计划,每年听取政府相关部门完成年度任务的情况,通过专题审议、代表视察、现场询问等形式,推进目标任务的顺利实施。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农函〔2016〕24号 泰州市农委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jy2016112号建议的答复函 薛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建议”(jy2016112)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的基本情况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体现以人为本,全面推进城市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发展道路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创造良好人居环境,弘扬城市绿色文明,提升城市品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构建和谐城市的重要载体。自2004年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全国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96个城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130多个城市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我省已有无锡(2009年)、扬州(2011年)、徐州(2012年)、南京(2013年)、镇江(2014年)5个地市创建成功,常州等市也正在积极创建中。 当前,我市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快速转型的关键时期,市委四届十次全会明确今后我市的工作重点是:紧扣“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核心任务,坚持发展和党建“两手齐抓”,深入推进三大主题工作,切实加快“四个名城”建设。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在我市“生态名城”建设过程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发展城市森林已成为建设生态名城、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形式和内容。你提出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建议”内容翔实而具体,与市委、市政府建设“四个名称”的主旨完全吻合。 二、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基础条件 “十五”以来,特别是2003年省委、省政府发出建设“绿色江苏”建设号以来,我市各地积极响应,把绿色泰州作为全市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落实关键措施,林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1.资源总量快速增长。全市累计完成造林面积122.5万亩(其中成片造林面积100.4万亩),四旁植树5000余万株,林木覆盖率从2002年末的5.9%增加至2015年末的23.1%,净增17.2个百分点。 2.生态工程成效明显。以绿色屏障、绿色通道、绿色城镇、绿色村庄、绿色林网和湿地保护为重点的林业生态工程整体推进,累计新建各类防护林90多万亩,自然湿地保护率上升至41%。 3.产业水平快速提升。全市花卉苗木、名优果品和珍贵用材林等传统高效林业基地达到20万亩;省级以上森林(湿地公园)6处,生态旅游业发展迅猛,年接待能力超200万人次,2015年实现林业总产值71.5亿元。 4.造林绿化机制不断创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全面完成,“三资”参与森林、林木和林地承包、租赁、转让、拍卖、股份合作等经营的热情高涨,非公林业年均投入资金6000万元以上。 5.科技兴林、依法治林全面强化。建成银杏、槭树、香椿、臭椿等一批林木种质基因库,推广中山杉、95、895杨等林木良种40余个,示范推广滩地造林、复合经营等实用技术20项。林政资源管理规范有序,森林、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明确的5大类40条指标,我市已有较好的基础条件,特别是2010年的成功“创园”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的城区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部分指标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三、创建工作存在的难点和问题 1.国家森林城市部分硬性指标偏低。国家森林城市的创建是以整个地市为单位开展,《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明确的5大类40条指标,涉及到森林网络、森林健康、林业经济、生态文化、森林管理等内容,部分硬性指标的完成难度相当高,特别是受历史和地理因素的影响,我市森林资源总量偏少、区域发展不平衡,截至2015年末全市林木覆盖率为23%,在全省居后游,距国家森林城市35%的指标相差12个百分点近90万亩林地面积,要在 “十三五”期间达到这一目标,需每年造林18万亩左右,在现行土地政策条件下难以实现。 2.国家森林城市申报时间紧迫。国家森林城市申报需省林业局提出创建申请经初审合格后,向国家林业局提出推荐申请报告,经国家林业局批复同意后正式开展森林城市创建。从正式申报,到制定实施规划、检查验收、批准授牌,至少需要3年时间,扬州等市从申报到建成用了5年时间,这还不包括地方政府的前期准备和启动时间。因此“十三五”期间建成国家森林城市在时间上显得急迫。 3.创建多方协作机制亟待解决。森林城市创建涉及到城市建设的方方面面,需要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巨量的资金投入,省内创建成功的扬州、无锡、南京、徐州等地的经验表明,“创森”需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重点抓,“创森”期间投入的资金量数十亿元。如此重大的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需要多方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短期内难以落实。 综上所述,我市当前仍暂不具备申报“国家森林城市”的相关条件。 四、森林城市创建的计划安排 1、继续大力推进绿色泰州建设。按照“总体规划、分区突破、分年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大力实施绿色通道、江河湖渠生态防护林、绿色村庄、高标准农田林网、绿色城镇和森林抚育等重点工程。特别是对照森林城市考核指标进行差距排查,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实现关键指标迎头赶上。 2、加大林业绿化相关政策扶持。着力破解资金土地难题,力争把造林绿化资金纳入各级财政公共预算,积极探索造林绿化多元化投入机制。把林业绿化和河道整治、道路建设、园区建设、村庄环境整治和发展旅游业结合,确保用地、资金优先安排。 3、做好创建的前期准备工作。开展森林城市有关知识宣传,营造创建氛围;坚持“以人为本”创建理念,让社会公众了解、支持、参与;组织全面森林资源调查摸底,为编制《泰州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做好准备。 4、适时启动创建工作。确立指标监测机制,条件具备时,及时提请市委、市政府成立工作班子,迅速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林业绿化工作的关心支持,祝工作顺利、合家欢乐! 泰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6月8日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陈兴忠 是否已面答:已面答 联系电话:8689393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