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ya2015028
届次
四届四次
承办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规划局
标题
细化硬措施、推进小城市建设
建议人
徐学坚
代表意见
满意。
办结类型
B
内容
陆市长在报告中提出:“把小城市作为新型城镇化的关键节点,高标准推进基础设施和配套功能建设,促进差别化、特色化发展。”这一决断高屋建瓴,振奋人心。我们建设更要加大力度,全力整合各级力量推进,特别在规划布局、政策配套、财政支持、组织领导等方面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或细则,把这件统筹城乡发展、利民惠民的事实办好办事。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不失时机推进区域调整,控制和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浪费。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 B ” 泰建主办函〔2015〕29号 市住建局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ya2015028号建议的答复函 徐学坚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细化硬措施,推进小城市建设”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9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通过推进重点镇村125工程、城乡转型2115计划,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走出一条“典型引路、分类指导、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城镇化建设发展新路,初步形成以大城市为支撑、中等城市为依托、小城市为纽带、新型社区为基础,特色鲜明、功能互补、和谐相融的现代城乡形态, 2014年底全市城镇化率达60.2%。 2014年下半年,按照市委主要领导的要求,我们积极开展推动小城市发展的前期工作,在多次调研的基础上,规划部门提出了优化布局后的小城市初步名单。今年,市委、市政府已成立小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快推进小城市发展的政策措施正在制定完善中。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过行政推动、政策扶持、体制创新、市场运作,加快建设一批集聚能力强、带动效应好、体制机制活、管理水平高的新型小城市。一是准确把握符合泰州实际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方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抓住小城市发展的关注点、难点、热点问题,勇于创新,找准破解难题、推进小城市发展的突破点。二是建立小城市培育分类指导机制,实行“一城一策”,促进小城市个性化发展。三是在建制镇试点示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积极帮助小城市开展政策、项目、资金的上争工作。努力把小城市建设成为泰州城镇体系的重要节点,新型城镇化的先导区、城乡统筹的示范区、农村改革的先行区,推进农民就近城镇化的集聚源、辐射源、带动源,打造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泰州特色和苏中样板。 感谢您们对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6月8日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姚 晟 是否已面答:已面答 联系电话:86882619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