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060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农业农村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标题
关于提高农村年长农民收入的建议
建议人
顾广林
代表意见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已给予面复,他们很关注农村年长农民这个群体,想方设法提高他们的收入,提出了具体的解决问题的措施,这些措施能够解决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对办理的态度和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办结类型
A
内容
案由: 政府及相关部门一直关注“三农”问题,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但现在年长的农村(社区)农民(居民)收入除了自己买的农保,几乎没有其它工资性收入,生活赡养主要靠子女的收入,生活水平有待提高。政府可以考虑提高这部分农民的收入水平,提高他们的幸福指数,更好地享受到国家发展的红利。 方案:年长的农民善良、勤劳。家庭的土地基本出租,收入和自己种田的收入差不多,大部分时间都闲在家里,他们完全有主观意愿和精力打打零工,增加额外收入。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协同提供或增加“零工”的机会,加快发展零工经济,为这部分特殊群体提供灵活的就业机会,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是发展高效农业。构建以现代农业为基础,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农业生产效率。打造一村(社区)一特色的农产品,提高农村土地的产出,农民除了出租土地的收益,土地的承包商还能吸收这部分没有技术特长的的农民打打零工,增加收入。当然高效农业的发展需要政府改善农村水利设施等农业生产条件,需要农业科技部门指导和帮扶,比如,相关部门提供合适的种植产业,加强技术指导,尽可能降低产业风险。农业部门可以去市场调研,哪些产品受欢迎,从而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经营农业特色产业。生产或发展订单农产品,提高农业产品竞争力,这也是提高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 二是下沉或提供部分产业环节或发展社区经济,提供这部分农民的打零工的机会,增加他们的收入。这就需要发展社区集体经济,想办法力争到二、三产业的某个生产链,或增加或延业产业链,创设在家门口打零工的机会,真正实现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也需要适当的免费技能培训,帮助农民跳出自己的农田谋划他们的增收渠道。 三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可以考虑这部分人的收入保障,逐步增加他们的收入,提高他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顾广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年长农民收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精心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中心,实施“农民工技能”提升工程,积极推进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农业产业蓬勃发展,一二三产加快融合,农业农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向好态势。2019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3116元,增幅8.94%。增幅位列全省第5名、苏中第1名。今年虽受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一季度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仍达8197元,下降幅度仅为0.8百分点。 分析我市农民可支配收入构成因素,发现农业经营性收入比重仅约20%、且呈逐步下降趋势,工资性、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逐年增加。同时,我市农民收入水平与近邻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且有差距逐步扩大势头。因此,我们将在保持现有惠农富民政策基础上,继续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不断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努力推进全市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一、 继续培育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推进规模经营促进增收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培育了一大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中家庭农场6970家,农民合作社6600家,这两类主体的经营面积占全市耕地面积的51.1%。一是抓示范引领。从今年起,全市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省市县三级示范家庭农场和国家省市县四级示范农民合作社联创机制,实行逐级创建和备案登记等制度。同时,对创成的各级示范经营主体在项目资金、贷款贴息、担保融资等方面给予倾斜。2020年,全市要各新增100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和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二是抓主体合作。经过多年实践发现,单个家庭农场或农民合作社等经营规模较小,市场竞争力不强。因此,“强+强”、“强+弱”或“弱+弱”等模式“抱团”发展是今后各类经营主体壮大的必然选择和有效途径。今年疫情期间,泰兴市苏合联合社,充分发挥网上和实体店销售优势,有效解决了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的产品销售,实现农产品有序供给和经营主体收入稳定的“双赢”。今年,各地引导和鼓励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在自愿的前提下,通过合作、合并等方式整合资源、技术优势构建联合社、联合体或产业化联盟等“利益联结体”,实现主体做大做强,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营收入。 二、继续强化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劳动力转移促增收 近年来,我市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原则,引导各地组建了农机植保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服务联盟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据统计,我市各大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等领办的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达3717家,托管服务面积达381.8万亩次。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产前物资供给、产中技术指导、产后收割销售等“一条龙”的专业化服务。一是强化土地流转后续服务。随着全球极端气候和农产品价格波动等多重因素影响,经营主体经营收入的不确定性随之增加,弃耕撂荒跑路及违约拖欠农户土地流转租金等现象时有发生,既损害了承包农户的合法权益,又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为防范和化解土地规模经营风险,全市积极推行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即,新型经营主体只需缴纳1.5%流转费用,保险公司承担参保的流转土地一年的租金。若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先予支付农户土地流转租金,确保农户的利益不受损。二是强化技能培训促进增收。继续实施“农民工技能提升工程”,围绕农民的需求,开展家政服务、餐饮、酒店、保健、建筑、家装、制造等难度小、要求低、易操作的技术工种为培训重点。进一步推动培训机构向农村基层延伸,建立与镇街、村居劳动保障部门合作的“家门口”培训模式,真正做到“学校开在家门口、培训送到田间头”。全面推行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管理,提高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管理信息化水平,强化年长农民培训就业创业数据库建设,时刻关注年长农民参训就业的动态管理。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宣传,利用“泰州就业”数字频道、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平台电子显示屏和村广播喇叭等多种载体,宣传培训政策和培训内容,确保“愿培尽培”,农民依靠“手艺”增加收入。三是推进融合发展带动农户增收。一方面,继续推广“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基地”等模式,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品牌规范、统一包装标识、统一市场销售,扣紧规模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联系“纽带”,携带小农户一起提升农产品的品质,增强市场竞争力,获取更多收益。另一方面,鼓励经营规模大、效益好的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吸纳本村中老年劳动力从事简单的田间锄草、采摘等劳作,增加收入。如,泰兴市分界镇七贤绿化菜专业合作社吸纳本地劳动力近200人,每年发放工资160多万元,带动农民人均增收8000多元,其中,年长农民占比61%。今年,我市在泰兴召开了促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现场推进会,要求各市(区)学习借鉴泰兴市先进做法,给本地身强力壮的老人增加打“零工”机会,积极引导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充分吸纳他们从事锄草、采摘等田间劳作,让这些老人也能拥有和享受“我还能挣钱”的自豪感。 三、继续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到位,推动农民收入持续增收 继续加大财政支农富民力度,让广大农民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红利”。一是惠老政策再精准。对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年长老人安排村组保洁等力所能及的公益性岗位增加收入;对年满80岁以上的老人每月发放“尊老金”;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扶养的老人开展财政救助供养,不仅对基本生活予以保障,还提供照料护理、基本医疗、住房保障等服务;对低收入人群特别是困难年长老人在救助标准上予以倾斜,实施兜底保障政策,切实增强他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二是脱贫攻坚再持续。今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也是我市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我们将继续关注已脱贫的农户或低收入群体,防止这些人群因病或其他突发事故再次返贫。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强化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继续放大“党建+扶贫”、消费扶贫等特色做法,形成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不断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动态监测,对“踩线”脱贫的低收入农户重点监控,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纳入帮扶,为巩固脱贫成果提供制度保障。三是惠民补贴再发力。严格施行农业补贴和粮食最低保护价收购政策;对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加大投入,扩大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开展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实现村庄整洁;继续实行水稻、小麦和油菜等主要种植业财政全额“买单”、不需要农户缴纳一分钱的财政补贴办法,加大高效设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市财政承担参加高效设施农业保险50%农户自缴保费,切实减轻新型经营主体的经营成本。四是深化改革再助力。继续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盘活农村土地资源,让“沉睡”的土地动起来,让土地增值潜力释放出来。探索推进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在有条件的地方启动农村宅基地改革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试点,壮大集体资产、增加农民收入。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