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5129
届次
四届四次
承办单位
环保局;
标题
加大环境整治力度
建议人
韩记国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滨江工业园建业化工、泰兴马甸化工企业存在偷排现象;滨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功能不健全,排放的尾水未经水生植物净化,经送水河直接排入南官河,对高港区宣堡港、蔡圩河、许庄河,以及海陵城区河道造成污染;泰兴养猪场与永安洲镇东江社区仅一河之隔,垃圾乱飞,猪粪四溢。建议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监管。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A” 泰环函〔2015〕73号 泰州市环保局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jy2015129号建议的答复函 韩记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环境整治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业化工情况 您建议中提到的滨江工业园建业化工,全称为泰州建业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乙基胺、异丙基胺生产。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环评审批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企业生产过程中有少量废水和废气产生,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废气配套建设了喷淋洗涤及活性炭吸附二道吸收处理装置,经处理后尾气达标排放。另外,企业按要求安装了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仪器,并与我局联网,实施24小时实时监控。根据企业在线监控数据、我局监督性监测数据及突击检查情况,企业废水、废气能够稳定达标排放,未发现偷排现象。 二、滨江园区污水处理厂情况 滨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全称为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该污水处理厂2006年9月建成投入运营,设计处理能力为2万吨/日,现实际处理量在1万吨/日左右,其中高港区生活污水约6000吨/日,许庄工业园区工业废水约1500吨/日,药城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约1000吨/日,滨江工业园区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约1500吨/日。该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按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各一半进行设计,运营初期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排放标准,随着国家标准的提高,该污水处理厂于2013年实施提标改造工程,自2014年1月起排放标准从一级B标准提高到一级A标准。该污水处理厂按要求安装了COD、氨氮、总磷等在线监测仪器,并与我局联网,实施24小时实时监控,根据我局监督性监测和企业在线监控数据,该企业能够稳定达标排放,尾水排入赵泰支港。正常情况下赵泰支港的水通过南端的泵站排入长江,调节水位时,从北端的泵站排入送水河,再到南官河。因其排放的尾水已达国家一级A标准,且国家也未有明确要求,故没有进行水生植物净化处理。 三、泰兴马甸化工企业情况 针对您建议中提到的泰兴马甸化工企业存在偷排现象,泰兴市环保局对马甸化工企业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经查,泰兴市马甸社区化工企业主要有泰兴市京浦化学有限公司、泰兴市熙祥食品有限公司、江苏奥喜埃化工有限公司、泰兴市精合化工厂、泰兴市五一化工厂、丰益春之谷生物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等企业。其中,泰兴市京浦化学有限公司(从事四氯苯醌生产)、泰兴市熙祥食品有限公司(从事噻苯咪唑生产)2015年以来一直未生产。泰兴市五一化工厂,主要从事聚氯乙烯加工改良助剂生产,2015年以来生产不正常,且生产中无工艺废水产生;泰兴市精合化工厂主要生产三氯化铝,生产中无工艺废水产生;江苏奥喜埃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离子膜氢氧化钾及热电项目生产;丰益春之谷生物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主要从事VE生产,以上企业检查时均未发现偷排现象。 四、泰兴养猪场情况 您建设中提到的泰兴养猪场与永安州镇东江社区一河之隔,垃圾乱飞,猪粪四溢问题,泰兴市环保局调查,泰兴养猪场全称为江苏华衡亿畜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滨江镇马甸社区永新村,法定代表人曹子荣,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主要从事生猪养殖。该公司生猪养殖项目于2008年11月经泰兴市环保局审批,2011年11月15日经泰兴市环保局验收。公司在饲养过程中,猪粪和猪舍冲洗废水全部汇集,采用厌氧发酵+接触氧化处理工艺,建成了两个1500立方米大型的沼气工程项目,对产生的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先将粪便集中,然后输送到厌氧发酵罐进行发酵,产生沼气,再经200KW的发电机组燃烧发电,所发电供全场生产生活使用。沼液用于自己鱼塘养鱼、绿化及周围农作物施肥,沼渣用作农肥。泰兴市环保局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垃圾乱飞,猪粪四溢现象。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滨江工业园区企业特别是重点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管,接到群众举报及时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不定期开展暗查和突击检查,督促排污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检查中发现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部门,确保区域环境质量。同时,我们将督促泰兴市环保局加大对马甸社区化工企业和江苏华衡亿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检查力度,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进行处理。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6月9日 单位负责人:钱 忠 联系人姓名:潘松岭 是否已面答:是 联系电话:86195619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