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036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农业农村局;
标题
关于引导农户加快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发展的建议
建议人
彭素香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江苏省是人口大省,泰州市是全国闻名的产粮大市,但农田分散不集中现象比较突出,农户田间管理水平不一,虽然土地流转一直在农户间自愿进行,但缺乏政府的规划和扶持,没有形成大型农庄或合作社,大型农业机械没有用武之地,制约了农户土地流转的积极性,规模化生产的优势并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建议: 1.相关部门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出台制定农村土地流转程序,规范流转合同,完备流转手续,不论流转规模大小,一律备案在册,形成法律保护,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2.出台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发展、培养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3.继续引导和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并把这一政策和农村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如杜绝小产权房的产生,拆除一些分散于农田周围的小作坊,规范养殖用地,使农田更加集中,更方便服务配套形成农田机械化生产,企业化管理。 现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留守老人和儿童生产力的降低造成土地抛荒现象。规范土地流转的发展,适应依法经营,更能促进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农产品品牌建设。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彭素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引导农户加快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部省统一部署,不断完善土地流转三级服务体系,持续健全土地流转体制机制,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了土地流转的健康快速发展,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高质量发展。截止2019年底,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251.48万亩,占家庭承包面积的74.3%,共发展家庭农场6970家,经营总面积达147.2万亩。 今年年初受疫情管控影响,我市土地流转经营户面临生产、销售等一系列的经营风险。为有效管控风险,缓解土地流转经营户面临的压力和困难,我市从深化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机制改革入手,采取生产托管、财政补贴、搭建销售平台等有力举措,夯实了土地流转基础,增加了农业产出效益和农民收入。农业农村部《农村改革动态》专文刊发我市关于疫情期间有效管控土地流转风险的创新工作经验,向全国推广。 一、持续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 近年来,我市在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础上,持续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回头看工作,全面排查梳理遗留问题,落实解决问题的有效举措,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制度,让流转土地的承包农户吃上定心丸。我市土地经营权流转改革创新工作,成功入选农业农村部2019土地承包蓝皮书,在全国推广学习。具体做法:一是规范流转行为。针对当前农村土地流转过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我市将有序规范流转行为作为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前的准入机制,对土地流转主体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建立多方参与的农地流转审查监督机制,优先选择有文化、懂经营、素质高的本地农户作为土地流转经营主体。二是控制流转规模。种粮大户经营规模控制在100亩左右,家庭农场经营规模控制在100—300亩。对工商资本和其他经营主体租赁农地面积实行上限控制,一般不得超过500亩。对过去流转面积单体超过500亩的土地流转项目,在双方依法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适当缩减土地流转规模。三是防范流转风险。2019年市局专题印发《关于做好整村流转承包地风险防范有关工作的通知》,防范整村流转风险。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实施意见》,对工商企业流转农户承包土地进行严格监管。对所有土地流转项目,坚持执行“先缴钱后用地”和风险保障金制度。对新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全面推行实物计租货币兑现的定价机制,积极推行农村流转土地复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制度、推广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四是加强流转服务。目前全市已构建起市(区)、乡(镇)、村三级的土地流转服务网络,组织开展土地流转协调服务、合同鉴证和监督管理工作,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良好的服务。2019年我市涉及土地经营权的交易总额达到33.95亿,全部在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发布信息、进行交易、签订合同,并由乡镇农经部门进行鉴证和备案。在此基础上,我们要求各市(区)加强对土地流转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我们经常组织开展土地流转情况调研和督查,对于涉及流转土地非农化的行为,一旦发现,及时向自然资源规划局反馈,确保流转土地的规模化、规范化使用。 二、持续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市以积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主线,坚持典型示范与规范引导相结合,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稳步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与效果。具体做法:一是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在全省率先出台了专业大户认定管理及家庭农场工商登记注册办法,全面开展专业大户、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农民合作社的加快培育、认定管理等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共认定省市县三级示范家庭农场748家、国省市县四级示范农民合作社953家。今年起,全面实行家庭农场和合作社名录管理,开展三级示范家庭农场和四级示范农民合作社联创工作,扎实实施家庭农场培育三年计划,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质三年行动。今年4月,我市在泰兴召开了全市促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暨惠农项目推进会,会议印发了《关于加快全市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协同促进全市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全市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签订了《协同促进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提质发展一揽子合作协议》,协同各方力量加快推进各项惠农政策落地生效,为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优质优惠便捷高效的惠农服务。二是统筹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近年来,我市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原则,引导组建了农机植保合作社、农民综合合作社、家庭农场服务联盟等服务组织,成为了发展现代农业的支撑力量。今年,我市将进一步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体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广大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开展耕作、收割、烘干、加工、销售、统防统治、农机维修、农资采购等全程社会化服务。推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逐步从稻麦向果蔬林牧渔等领域拓展,从产中作业环节向产前、产后等环节等配套服务延伸。 三、依法调处土地流转纠纷,保护土地流转三方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中央、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及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创新土地承包权纠纷预警机制,健全纠纷调处机制,切实履行农经信访职责,落实工作措施,调处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一是创设土地承包权纠纷预警机制。对全市规模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切实掌握各个经营业主的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区分风险层级,因户施策,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预案。对合同条款明显存在问题且确实难以履约的,引导土地流转双方共同协商;对流转合同进行调整,适当降低流转价格,帮助经营户渡过难关;对重合同、守信用的经营者给予表扬;对少数外地人未按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和责任的,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不按规程生产、无经营能力的进行劝退。二是强化纠纷调解仲裁机制。建立了完善的信访工作网络,健全了信访接待登记制度、信访首问负责制、要信要访查处制度和信访工作考核制度等一系列信访工作制度,让农民信访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2019年,共受理涉及农村承包土地方面的信访125件次,其中办理省厅转办的信访件6件次,办理市政府委托的信访复核7件次,信访调处结案率达100%。各市(区)相继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及仲裁庭,正常开展纠纷调处和依法调解仲裁工作。采取当事人协商、镇村调解、市(区)调解仲裁和法院调解诉讼等途径,妥善处理农民的土地承包信访问题,努力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矛盾,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合法权益。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