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4042
届次
四届三次
承办单位
jy教育局;财政局
标题
关于取消新华书店统一征订教辅用书、提倡“校本作业”的建议
建议人
叶美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B
内容
现状: 学校层面:新华书店每年除发行教材外,还会向学校额外推荐一套教辅用书。尽管市教育局学期初都会发文,三申五令要求本着学生自愿原则,不得强行征订。但具体执行时,学生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大都是“被自愿”的:老师要统一布置作业,不订咋办?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新华书店发行的教辅用书,大多实用性不强,难度或深或浅,内容与真实课堂脱钩,题型与考试实际不符。有些老师迫于校方督查,只能布置两种作业(布置教辅用书作业应付检查,另外布置针对性更强的校本作业),极大加重了学生的负担;还有些老师干脆对这些“官方书籍”,弃而不用,造成了很大浪费。 家长层面:新华书店发行的教辅用书价格坚挺,从不打折。不少家长对这种垄断式、胁迫式的营销方式颇有微词,加上部分教辅用书,购而无用、买而不用,更是让家长恼火,很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建议: 1.取消新华书店统一征订教辅用书、提倡“校本作业”。 2.学校利用寒暑假,组织教师编写个性化“校本作业”。 3、“校本作业”增加了学校和教师负担,政府应提高学校办公经费,按在校学生人数,向学校提供“校本作业”专用经费,并负责督查落实情况。 益处: 1.“校本作业”接地气,更符合学生实际、课堂实情。 2.减轻了学生作业负担,提高了学习效率。 3“校本作业”能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促进学校教科研工作。 4.“校本作业”降低了学生学习成本,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5.节约了社会资源,避免了浪费,更符合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时代精神。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主办)泰教函〔2014〕20号 市教育局关于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jy2014042号建议的答复函 叶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新华书店统一征订教辅用书、提倡校本作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2年,国家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认真做好教辅材料自愿购买和无偿代购服务。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若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推荐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统一代购,做好服务,不得从中牟利。其他类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提供代购服务。”2013年江苏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进行了教辅用书的推荐评审工作,并下发文件重申了教育部文件的精神。我局利用开学工作检查、教研活动等时机,采取多种形式检查文件精神落实情况。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教辅用书推荐、征订的管理力度,确保文件精神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 近年来,我市在高中阶段学校大力推行“校本教学案”和“校本化作业”,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下一阶段,我们将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遵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教辅用书推荐、征订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尽可能地编写和使用校本作业,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财政部门也将加大对各市区预算内教育公用经费安排情况的检查力度,确保各市区均能按照省定标准足额安排中小学预算内公用经费,以满足学校编写校本课程、校本作业等各种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 2014年5月22日 </br>承办单位联系人:石志群</br>承办单位联系人电话:86999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