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037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水利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标题
关于加强村级河道治理的建议
建议人
钱刚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B
内容
碧水保卫战是污染防治的“三大战役”之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之举。近年来,我市围绕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建设,聚焦打好打赢碧水保卫战,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呈现出稳步好转的良好态势,但仍存在不少短板和弱项,特别是村级河道的治理工作较为滞后,环境状况依然不容乐观。 经调研发现,村级河道环境主要表现为以下三大问题: 问题一:淤积,村级河道属于河网末梢,水流较缓,往往更容易造成泥沙沉淀。加之,岸坡坍塌,人为填埋,尤其是近几十年来,怠于对村级河道进行疏浚清淤,导致河道不断淤积,不少地方河道已“深可见底”,河面也逐年变窄,甚至成了“断头河”“死沟塘”。 问题二:脏乱,村级河道流经家前屋后,直接服务于基层群众,在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农村建设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长期以来,生活污水、农药化肥残留直排入河,废弃物品随意丢向河中,各式网簖密布水下,无度的索取和利用使得小小的河流不堪重负,开始变色、变味、变乱,变得死气沉沉。 问题三:失管,村级河道处于监管边缘,与群众最近,但离执法监督却很远。很长一段时间,对村级河道的管理受阻于 “最后一公里”,处于“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到”的尴尬境地。村级河道环境保护只停留在村组织的说教和群众个体的自觉。河道管护也多是沿河居民自发式、碎片化开展,缺乏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河道环境状况一般只能好上“一阵子”,治标不治本,收效甚微。 小河不净,大河难清,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开展“小河流大保护”行动,做到“新—兴”“亲—清”“长—常”有机统一,着力破解村级河道治理困局,推动我市水环境持续向好发展。 一是以“新”助“兴”。村级河道纵横交错、面广量大,情况各不相同,问题各有侧重。因此,村级河道的治理不宜直接“套模板”,要注重创新,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展治理,做到因地制宜、因河施策,实现治理精细化、精准化。同时,村级河道的创新治理要纳入乡村振兴的“总盘子”,统筹考虑村居规划、居民生活、产业布局,同步建设污水处理、垃圾收集等设施,以村级河道创新治理助力乡村振兴,展现农村新面貌、新气象、新发展。 二是以“亲”护“清”。村级河道治理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在政府和各级组织全力以赴,投身其中的同时,要更加注重调动乡亲们的积极性,打一场河道治理的“人民战争”。一方面加强教育宣传,通过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进一步增强乡亲们的环保意识,改变其“万物皆入河”的不良习惯;另一方面建立监督机制,通过举报有奖、红黑榜等形式,鼓励乡亲们相互监督,共同自律。同时,要动员乡亲们齐动手,定期开展河道养护、清淤,保证河岸清洁、河水清澈 。 三是以“长”带“常”。目前,我市已实现市、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河长体系全覆盖,下一步要推进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对村级河道的河长,要结合其处于最基层、与群众联系最直接、面对矛盾最多最集中的特点,细化工作职责,给以工作激励,明确工作考核,以村河长制的落实保证村级河道有人管,实现管理正常化、规范化、常态化。 期待通过对村级河道的“大治理”,能够重现河畅、水清、景美、鱼跃的生动场景,为我市夺取碧水保卫战最终胜利奠定坚实基础。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水函〔2020〕16号 泰州市水利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jy2020037号建议的答复函 钱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河道治理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关于村级河道水环境问题的分析十分到位,建议十分中肯,我们将积极采纳,并会同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城管、住建等部门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因河施策,开展综合整治。根据河道不同级别、不同淤积类型,采取水下清淤、干河清淤等适宜方式,清除污染底泥,进行疏浚贯通,每年完成农村河道疏浚土方1000万立方米,其中村级河道500万立方以上。根据河道所处的不同位置,运用生态挡墙、生态模块等新技术开展河坡、驳岸生态修复,运用生态浮床、复合曝气增氧、潜流湿地等技术措施改善河道水质。保护水乡个性元素,突出小桥流水人家活力,对村庄临水界面和环境进行梳理,利用河道区分生产种植和亲水空间。依托河道生态基底,种植湿生植物如鸢尾、美人蕉、芦苇、菖蒲、旱伞草、千屈菜等水生植物,净化水体,改善水质,增添河道意境和美感,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农村生态河网。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控制污染入河。农业农村部门通过大力推广高效植保、水肥一体化等农业种植新技术,降低化肥农药使用量;加大废旧农膜、农药化肥包装“两废”回收力度;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实施水生态健康养殖等措施,全面控制农业污染对河道水环境的影响。住建部门将围绕2020年“全市60%以上的行政村兼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目标,继续扩大增量,并对已实施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强化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城管部门进一步加大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避免村民将生活垃圾倾倒入河。生态环境局以环境执法新“五三”行动为统领,采取“嵌入式”监督执法新模式,落实市、市(区)、乡、村四级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体系,全面加强对农村区域企业环境行为的日常监管。 三是宣传发动,力争全民参与。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机制,强化部门协作,通过不同途径,加大村庄水环境宣传力度。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做好相关措施宣传,改变村民“万物皆入河”的不良习惯;水利部门通过印发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关注河道动态、紧盯河道问题、回应群众关切,推动河湖道问题“第一时间”整改落实,努力让社会公众成为河湖治理保护的参与者、监督者、受益者。完善“党员河长”、“巾帼河长”、“乡贤河长”、“义务监督员”等民间河长监督管理形式,广泛凝聚全社会爱惜保护河道的合力。 四是推行河长制,抓好河道管护。在确保河长履职频次的基础上,不断提升河长履职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河长履职的过程成为解决问题、督查推动、提升河湖治理成效的过程。在严格督查、压实河长职责的同时,今年把所有涉及河长制相关部门的履职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切实推动部门共同扛起治水护水职责。坚持开展河长制工作的常态化督查和情况通报,用好“河长在行动”专栏实施舆论监督,对不履行河长职责、群众反映强烈的河湖问题,依据《河长制工作督查问责办法》,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根据我市出台的《全市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办法》、《泰州市农村河道管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泰州市农村河道长效管理考核评分细则》一系列管理办法,明确各级河道长效管理的责任主体、管理范围及权属,明确河道长效管理的具体内容,巩固水环境整治成果,实现河道管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泰州市水利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