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211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教育局;海陵区政府;医药高新区
标题
关于理顺市、区义务教育体制的建议
建议人
季茂华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B
内容
当前,主城区的义务教育分别由市教育局、海陵区教育局、医药高新区科教局两级三方分片管理。即:济川路以北区域为海陵区学校的施教区,兴泰公路以西、济川路以南、西南城河以东、永定路以北大片区域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施教区。这样的管理体制,导致近十年来在济川路沿线,市、区两级没有新建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市直学校施教区范围内的海陵区适龄学生,小学只能到仅有的一所小学(泰州市实验学校)就读,初中需到凤凰路以南(高新区实际管辖区域)的省泰中附中就读。既与就近入学的要求不匹配,又造成市直学校学生过多、人满为患。建议:一是区域学校整体划归。以永定路为界,将道路以北区域的海陵区属与市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划归海陵区管理,形成二附中、省附中、凤凰小学、实验小学、城东小学、大浦小学、实验学校等优质学校有序竞争的格局。按省有关文件精神,泰州市特殊教育学校仍由市教育局直属管理。二是理顺行政审批职能。市、区两级都有涉及教育的行政审批职能,根据国家、省《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建议对主城区范围内学前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管理职能进行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三是规费收入分配。体制机制调整后,建议将海陵区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出让金中计提的教育基金,全额留给海陵区用于教育事业发展。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市教育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jy2020211号建议的答复函 季茂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理顺市、区义务教育体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区域学校整体划归。泰州市教育局将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建议明确中心城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推进市区一体化发展,促进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实现办学质态新提升。 二、关于理顺行政审批职能。根据2018年国家、省关于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要求,市教育局于2019年将原市级审批的教育培训机构,分别向海陵区教育局和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教局移交,实行属地“网格化管理”。目前相关移交工作仍在对接完善中,以促进主城区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 三、关于合理分配规费收入。规费收入分配须待中心城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机制调整后由市、区两级层面研究确定。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泰州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