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9232
届次
五届三次
承办单位
工信局;生态环境局
标题
关于减少工业污染排放的建议
建议人
秦荣生
代表意见
满意
办结类型
A
内容
问题: 目前化工生产企业为了减轻生产成本,不愿增加投入,更换使用生产设备,偷排偷放和安全隐患并不鲜见,企业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仍然存在。化工企业选择在夜间或凌晨偷排偷放,遭致群众投诉爆料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建议: 一是抓好关停化工生产企业“两断三清”,有序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 二是建立退出惩戒机制。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和技术等相关法规及标准,淘汰不符合的落后产能,退出低端、低效产能,改变企业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粗放型增长方式,推进企业绿色清洁发展。 三是加速淘汰落后生产装备,积极运用智能成套装备,实施互联网+,强化技术改造和模式创新,减少工业污染的排放。 四是实施重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推进重点耗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平台的建设,持续开展重点企业节能低碳行动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秦荣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减少工业污染排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化工产业整治提升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开展化工企业污染减排、开展化工园区整治、严查化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等系列举措,推进全市化工园区、化工企业不断规范环境治理设施运行,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加快推动化工产业整体转型升级。 一是开展化工“四个一批”专项行动。按照市委、市政府化工转型发展总体部署,市化联办开展了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实施关停化工企业“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原料、清产品、清设备工作(法院查封的企业除外);有序推进4家不达标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的搬迁改造工作,至2018年底两年累计减少化工企业287家,超额完成市委提出的“四年任务两年干,化工企业减一半”的目标任务。 二是狠抓化工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全市3个化工园区环境综合整治,稳步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化工企业“三废”达标排放、周边环境敏感目标搬迁等重点整治任务,化工园区均安装了环境监控预警平台。对园区内159家化工企业废气问题实施一厂一策,开展专项治理。化工园区废气、废水、固废管理水平整体上逐年提升。 三是严格生态环境执法。2018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先后实施环境执法提升“五三行动计划”和精准执法“新五三行动计划”,动员全市环境执法力量,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围绕上级交办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企业偷排偷放等突出环境问题,强化司法联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力度不断加强。2018年,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618件,同比增长123.48%;处罚金额18902.6万元,同比增长402.17%。运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02件,同比增长108.3%,其中:按日计罚5件,查封扣押227件,限产停产131件,移送行政拘留97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2件。2019年1-4月,全市运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54件,在全国地市中排名第一。1-6月,全市环境案件处罚金额4196万元,在全省排名第三,运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查处案件229件,位列全省第一。 二、下一步打算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工信局等19个部门为成员的泰州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工信局下设办公室。制定印发《泰州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对我市现存251,261—266行业代码范围内的182家化工生产企业,逐企评估,按照“一企一策”“一园一策”的要求制定具体处置意见。对照《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要求,对重点领域内安全环保不达标的化工生产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压减,对保留企业加大整治提升力度。 二是强化行政推动,抓好低端低效产能退出。市淘汰办联合市发改、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制定2019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环保、降耗、质量、安全等标准,倒逼企业加快淘汰低端落后产能。继续做好低端低效产能退出牵头协调工作,对所有项目进展情况开展督查,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省、市去产能目标任务。 三是强化政策引领,推进企业生产装备升级。组织实施泰州市工业“113工程”项目计划,抓好全市遴选的119个重点工业新建项目、100个重点技术改造项目、322个企业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的服务推进工作,用好用足国家、省、市技术改造奖补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智能装备应用步伐,重点提高数控装备、加工中心和工业机器人应用水平。 四是强化技术推介,服务企业节能技术改造。组织开展“百千万”行动推进会,介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介先进适用节能技术,服务企业建立能耗在线监测,实施节能改造,深挖节能潜力,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五是强化日常监管,严控工业污染排放行为。对长江干流1公里、人口密集区、环境敏感区等重点区域,强化全过程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标准、风险隐患突出的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差、管理不到位的园区从严督促整改到位。针对群众反映的化工企业夜间或凌晨偷排偷放情况,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将集中精力,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在日常巡查的同时,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夜查,交叉互查,并结合大气强化督查等专项行动,实施市级督查,严格化工企业日常监管,发现问题,依法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部门侦办,坚决打击化工企业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保护区域环境安全,维护群众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