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025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
标题
关于制造企业短期用工医社保问题的建议
建议人
江恒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C
内容
在国内外经济大环境的作用下,“中国制造”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很多制造企业不仅面临“用工荒”,但更担心留不住工人,看似简单的用工问题其实已经成为中国制造业发展的一大瓶颈。 1、刘易斯拐点来临后的中国,人口红利逐渐消失,劳动力供应减少,“用工荒”和“招工难”愈演愈烈,变为常态。2、人口生育水平的下降和老龄化现象加剧。3、新增蓝领数量呈急剧下滑的态势,预计在2023年时,蓝领新增量出现负增长;农民工总量增速减缓,劳动年龄人口减少是长期的趋势。4、8-12月份制造业与以苹果为代表的消费电子产品迎来旺季叠加,又与消费电子产品新品旺季叠加。对市场劳动力的需求大增是导致“缺工”现象在8月份出现爆发的最直接原因。5、一、二线城市房地产市场火爆后产业链用工需求的上升及高企的房价对劳动力的“挤出效应”。6、服务业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吸纳就业的主力军,对制造业劳动力的分流明显。传统型服务业对制造业劳动力的“分流”;新型服务业对制造业劳动力的“抢夺”如网约车、滴滴代驾、外卖配送等行业的兴起。7、地区间薪资水平差别缩小致使劳动力流动发生变化。8、中西部地区大量承接制造业转移,人口流出减少。随着产业的转移,东部沿海地区大批劳动力的回流,对沿海地区的劳动力转移和用工需求形成“挤压”和“截流”。 新生代员工劳动力市场表现;“90后”员工占比越高的企业,员工的平均离职率也越高。新生代员工成为名副其实的“跳跳族”,越来越多的年轻员工不愿意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的雇佣合同。“找工作”主要不是“找饭吃”和“找稳定”,而是“找发展”,合同的短期化现象。 在“用工荒”问题一年比一年严重的形势下,劳动力成本大幅度增加,同时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企业的利润越来越少,负担越来越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近年来多次做出重大部署,提出新的要求。减轻企业负担是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本着为企业减负和扶持企业转型的目的,提议政府应当采取有力措施,给予更多的政策,减轻企业的税负和各种规费,如针对传统制造业每年吸纳3-4个月左右的短期农业务工人员、达成战略合作关系企业之间互补等人员的用工地缴纳社保问题,建议仅缴纳工伤保险,企业自身同时配合商业意外险进行短期保证。 因为一是中介公司已经在当地对这些外来务工人员进行缴纳社保或自身有农保,会存在冲突,即缴纳社保须将农保停掉,若再离职,会存在空档期,也将给员工带来无法报销医疗相关费用等麻烦;二是外来人员在兴工作时间短,只缴纳3-4个月的社保对他们来讲没有意义,而且如果还要再办转移续接等手续更是麻烦;三是现在外来务工人员几乎都是大龄,不能缴满符合享受退休年限的时限要求;四是企业为这部分短期工缴纳社保费用905.99元/人/月,3-4月1000人为例,企业负担270-360万社保费用,负担较重。 具体操作建议由企业定期提出申请备案,人社局审核。此项优惠政策并非对所有企业开放,限定基于此项节约的成本用于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用于员工安全保证;规范缴纳长期在职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企业。 政府运用税收、财政等政策,鼓励、支持企业改革创新,加大技术改造,革新生产工艺,改善经营管理,有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从而使企业增强应对“用工荒”的承受能力和稳定发展的后劲。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江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造企业短期用工医社保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很多制造企业面临‘用工荒’、‘招工难’,新生代员工平均离职率高,合工短期化,企业劳动力成本大幅度增加,利润越来越少,负担越来越重。”人员流动量大、人力成本高、从业人员短缺等诸多问题影响了制造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为此,你建议本着为企业减负和扶持企业转型的目的,政府应当采取有力措施,给予更多的政策,减轻企业的税负和各种规费。如对传统制造业每年吸纳3-4个月左右的短期农业务工人员、达成战略合作关系企业之间互补等人员的用工地缴纳社保问题,建议仅缴纳工伤保险,企业自身同时配合商业意外险进行短期保证。您的建议对于减少制造企业负担,保障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伤保障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年年初,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支持企业发展,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文件,严格实施免征、减征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同时,继续推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实施阶段性减免、缓缴工伤保险费政策期间,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目前,我市职工养老保险费率由20%降至16%,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减半征收。 今年以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成立专门小组,加大调研力度,探索建立全市补充工伤保险制度,着重解决退休超龄人员、在校实习生、各类群众自治组织成员等未纳入国家工伤保险制度人员以及新业态下灵活用工模式下人员职业伤害保障问题,计划2020年底前出台文件,将会有助于减轻家政、餐饮服务、快递等服务业经济负担,化解工伤保险风险。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8日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钱 健 是否已面答:是 联系电话:86606559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