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9038
届次
五届三次
承办单位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控集团;人行;银监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标题
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助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建议人
李焕军
代表意见
无
办结类型
B
内容
我市是传统的建筑之乡,建筑业作为我市经济支柱产业、富民产业。2018年度全市有特级资质企业8家,一级资质103家(总承包66家,专业37家),二级436家(总承包198家、专业238家),实现建筑业总产值3681亿元,完成税收49亿元,建筑业贷款余额187.7亿元,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好成绩,这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全体建筑企业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我们也不能忽略,目前建筑企业经营困难较多,传统竞争优势减弱,项目垫资需求加大,深化转型升级缺乏资金,部分建筑企业盈利空间受到压缩,不少企业面临生存和发展的压力,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建筑企业无一上市企业,融资途径相对单一,融资难、融资贵、担保难等问题亟待解决。具体表现在: 融资难:与工业企业相比,建筑企业流动性大,不动产小,授信额度偏低,无法及时从金融机构获得足够的贷款,有的银行五、六年银行授信额度都没有增加,有的银行甚至还减少; 融资贵:现在实体经济举步维艰,多数建设单位因为资金周转困难,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将资金压力转嫁到施工企业身上,拖欠工程款现象严重,作为施工企业向银行借钱,要附加许多条件,尤其是部分股份制银行,捆绑营销现象普遍; 担保难:银行逐年强化担保,对于建筑企业存在的互保现象,链条式的风险比较大。 为持续推进建筑企业转型升级,保持我市建筑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建议政府引导全市金融机构坚守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使命,向支持工业一样支持建筑业,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对民营企业融资政策支持及配套措施,制定并强化落实具体的实施办法,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税费优惠、授信额度、贷款审查、利率优惠等方面给与支持。 一、引导金融机构适当下放授信审批权限,将建筑企业贷款业务与内部考核、薪酬挂钩,对建筑企业贷款基数大、占比高的金融机构,给予监管正向激励; 二、结合我市建筑业实际情况,研发接地气的适合建筑企业的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产品,扩大信用贷款,挖掘企业潜力,与企业建立牢固友谊,做到不抽贷、不压贷,有效防止短贷长用、贷款挪用等; 三、集中力量关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建筑业重点领域的投放力度,如装配式建筑、PPP项目、EPC项目、政府项目等; 四、优化业务流程,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对于周期短的贷款,续贷时通过完善手续等措施实现免还本金,降低融资成本,减轻企业资金链压力,满足生产经营需求; 五、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作用,发挥政府性担保公司增信作用,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的倍数和支持建筑企业的担保金额,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只有做到理念先行,精准施策,才能满足建筑企业多样化金融需求,形成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长效机制,帮助企业翻越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推动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金融支持 助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建筑业是我市传统优势产业之一,在吸纳劳动就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筑业发展工作,金融部门不断加大对建筑企业的支持力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信贷支持方面,出台《深化泰州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搭建产融综合服务平台,组织建筑业企业在产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发布融资需求,专题开展建筑业银企对接活动,指导泰兴农商行成立建筑专业支行,建立专门信贷管理制度,积极满足建筑企业的融资需求。至今年一季度末,全市建筑业贷款余额224.19亿元,较年初增加36.5亿元,增幅达19.4%。二是在推动产品创新方面,大力发展符合建筑企业经营特点的供应链融资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2018年,全市应收账款融资总量累计突破1500亿元,连续10年保持全省领先。同时,大力推广“小微创业贷”、“信融乐”、“阳光E贷”等在全省有较高知名度的创新金融产品,有针对性地为包括建筑业企业在内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需求。三是在支持建筑业企业“走出去”方面,积极实施资本项目收入兑换便利化试点、人民币跨境结算便利化“绿色通道”试点,鼓励银行机构发挥境内外网络资源优势,通过内保外贷、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等政策,支持建筑业企业参与境外工程承包。比如,中兴建设、河海科技参与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通过资金池实现集团资金的全球灵活调拨。四是在防范化解建筑业债务风险方面,针对姜堰区建筑业联保圈风险,会同当地政府组织召开金融机构联席会议,指导债权银行组建万邦系债委会,加强多方合作,形成《关于姜堰建筑行业授信风险防控协调会会议纪要》,确保风险化解处置工作有序推进,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近年来,市相关部门虽然在支持建筑业企业融资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正如您在提案中所分析的那样,目前建筑企业经营面临诸多困难,项目垫资需求加大,盈利空间受到压缩,不少企业面临较大的发展压力。下一步,我们将以建设国家级金改试验区为契机,按照您所提的宝贵建议,大力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发挥好金融支撑作用,助推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推进创新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认真贯彻实施《泰州市金融产品创新奖评选办法》,鼓励银行机构针对我市建筑业实际情况,积极研发适合建筑业的中长期贷款产品,通过拓展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建筑施工合同融资等方式,有效解决建筑企业融资期限不匹配、担保抵押瓶颈等问题。引导金融机构适当下放授信审批权限,优化业务流程,深入推进地方法人银行转贷方式创新,用好市级转贷基金,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中小建筑企业转贷续贷,进一步降低建筑企业融资成本,满足建筑企业合理信贷需求。 2. 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拓宽建筑业企业融资渠道。目前,市政府已出台《泰州市促进企业上市(挂牌)的若干政策措施》和《泰州市百企上市(挂牌)行动计划》,与江苏证监局已签署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合作备忘录,设立了深圳证券交易所——泰州医药高新区路演中心。下一步,我们将重点聚焦全市各类建筑业企业,强化政策宣传和业务辅导,建立建筑业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库,积极帮助企业解决上市挂牌过程中的难题,大力支持优质建筑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同时,充分利用我市获批企业债券申报“直通车”的资源优势,支持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发行小微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以及集合信托计划等直融产品,探索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多形式拓宽建筑企业融资渠道。 3. 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强融资担保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市金控集团为依托,加强资源整合,加快组建1家5亿元规模左右的市级担保公司。同时,推进我市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省再担保公司加强交流合作,充分发挥政府性担保增信作用,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提高融资担保放大倍数,增强融资担保能力,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4. 积极协调银企矛盾,防范化解建筑业企业债务风险。针对少数建筑企业资金链趋紧、互保关系复杂的问题,加强对建筑业企业担保圈风险监测预警,注重从源头上防范多头授信、连环互保风险,协调出险企业置换担保关系,有效阻止互保风险蔓延。进一步完善债权人委员会和联合授信管理机制,积极帮助有关企业协调资金周转问题。对经营正常或正常还本付息的企业,督促相关银行不抽贷、不压贷、不缓贷、不提高利率、不追加授信条件,切实帮助相关企业渡过难关,有效化解建筑企业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