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8015
届次
五届二次
承办单位
建工局;城管局;环保局
标题
关于加大城区扬尘治理监管力度的建议
建议人
陈怀荣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近年来,在市、区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得到改善,空气质量指数优良率逐年上升,群众对环境空气质量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但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我市城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在全省排名一直在中低水平徘徊,环境空气质量与打造全省经济生态示范区的要求相比,与广大市民对呼吸清新干净空气的美好期待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影响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因素多样叠加,其中城市扬尘就是重要的污染源之一。一些建筑工地、施工道路、砂土堆积场,部分渣土车驶经路面,由于企业缺乏管理,加上监管力度不大,导致这些路段、区域灰尘弥漫,已经成为制约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顽疾”,给市民的健康生活和整个城市生态带来不小影响。 为了进一步优化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满足市民追求绿色生态、幸福宜居美好生活的需要,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城区扬尘治理监管力度。 一是整合力量,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扬尘治理监管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区域,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协同,形成扬尘治理监管的合力。建议政府按照统筹协调、市区联动、整合力量,联防联治的原则,把分散在住建、交通、环保、城管等部门的治理监管力量集中起来,成立城市扬尘治理专门机构,对城区的扬尘污染统一进行治理和监管,确保治理监管效果达到最大化。 二是紧盯源头,切实落实控污责任。建设和施工单位、渣土车运营商和砂土堆积场是扬尘污染治理监管的重点,也是自我管控的主体,必须加强压力传导,运用法规、经济和舆论等多种手段,督促他们提高文明施工和运输的意识,增强自我管控扬尘污染的社会责任。建议有关部门紧盯工地,紧盯渣土车,紧盯砂土堆积场。第一,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工地管理和环保监理,增加技术除尘设备,切实采取防尘措施,保证工地周围环境清洁干净,杜绝野蛮施工、粗放施工。第二,切实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管控,严禁超载运行,跑冒洒漏。第三,抓好对砂土堆积场的管理,督促堆积场做好苫盖防尘。建议加大对扬尘污染的处罚力度,对那些施工野蛮粗放的企业,跑冒洒漏的渣土车和未经遮盖处理的砂土堆积场,造成扬尘污染的,除了依法依规在经济上给予重罚外,还要予以停工停运整顿,努力提高控尘管污的法治化水平。 三是标本兼治,切实形成长效机制。城区扬尘污染具有反复性、顽固性的特征,监管治理工作不能毕其功于一役,既要打好突击战,更要打好持久战,既要注重抓已经污染的源头整治,更要未雨绸缪,重在预防,以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标准,以持之以恒的工作态度,真正持续不断地反复抓,抓反复。建议在城区建筑工地、城市边缘的一些主要干道设立扬尘监测仪器,实行全天候监控,同时建立扬尘治理数据库,随时掌握扬尘对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的影响,以便于历史地、动态的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和治理工作。增加除尘设备,对空气含尘量高的区域和路段,经常组织洒水车和水炮等设备进行降尘除污,防止扬尘扩散。坚持群专结合,上下联动,实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充分利用社区村居基层组织的力量参与城区扬尘管理,对施工工地、渣土车运行、砂土堆积场、部分路段等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举报,立即纠治。聘请热心市民担任城市扬尘管理的“义务监管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监管,真正通过多方努力,彻底遏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顽症”,共同打好我们泰州的“蓝天保卫战”。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建工函〔2018〕59号 泰州市建工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jy2018015号建议的答复函 陈怀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城区扬尘治理监管力度的建议”收悉,现将答复意见函告如下: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认真贯彻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大气污染源管控,大力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联合住建、建工、交通、水利等部门深入开展城市扬尘综合治理,PM10较2016年下降14.9%。 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题印发《关于加强城市扬尘管理工作的通知》(泰大气〔2017〕1号),梳理海陵区和医药高新区建筑(拆迁)工程、市政工程、道路工程和水利工程等所有在建施工工程106个,逐一公布施工扬尘管控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要求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加强扬尘污染日常监管、加大扬尘污染曝光力度。召开扬尘污染防治专题会议,布置扬尘督查工作。不定期开展扬尘污染防治督查,进一步加大扬尘污染执法检查力度,对照《城市扬尘污染现场检查表》,逐一梳理问题清单,及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整改落实,有效遏制城市扬尘污染问题。 一、关于建筑工地内施工扬尘的整治 1.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泰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针对以前泰州市对建筑施工扬尘管理无具体规范的情况,我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周边地区好的做法,制定了《泰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工程施工应当符合的扬尘污染防治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建设各方主体明确了扬尘防治责任,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规范性。 2.加大执法力度。联合市城管、环保开展全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督查。制定下发了《泰州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从2017年5月至12月,分三个阶段对全市建筑工地扬尘进行专项治理:重点攻坚阶段、全面达标阶段、巩固提高阶段。5-6月为重点攻坚阶段,我局对城区所有项目建立项目清单,进行拉网式巡查。从6月7日起,市建工局牵头成立了由城管、环保等部门组成的扬尘专项督查组,分两阶段对全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督查。此次督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击现场,通过“现场查看、重点检查、媒体曝光、定期通报”的方式进行。对问题突出的施工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在媒体上进行曝光。7月份,还将组织“回头看”活动,对一批拒不整改单位予以重罚,并进行信用扣分。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全面遏制住城区扬尘污染的态势。 3.强化源头管控。在安全备案时增加了安全备案现场勘查内容,把扬尘污染治理设施如冲洗平台、围墙围挡、扬尘监控设备作为安全备案的前置条件,从源头上把控。不符合现场开工条件的坚决不予以批准。 4.注重典型引路。重新修改了市级标准化工地评选标准,把工地围挡、公益广告、冲洗设备、裸土覆盖作为评选的必备条件。4月份召开了全市扬尘管控现场会,各市(区)分管市长、扬尘办负责人及部分项目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通过从安全备案的源头把控到日常动态巡查、到组织专项督查及评先评优等各个环节的把控从而有效控制城区扬尘污染 二、关于运输过程中的建筑扬尘整治 运输过程中的建筑扬尘主要表现为:运输过程中的抛洒、带泥。在平时扬尘治理过程中,我局积极与城管局联动,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省优秀管理城市创建工作为抓手,与公安部门按照“以块为主、错时巡查、数字管控、设卡布控、联合核准”的思路,成立市区工程运输车辆联合整治办公室,通过“联合执法、顶格处罚;北斗定位、精准打击;平峰巡查、错时查处;信息共享、非现场执法”等措施,强劲整饬工程车抛洒滴漏、带泥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尝试在工期长、土方转运量大的新开建设工地出入口安装监控,将施工便道硬质、建设沉淀池和车辆冲洗平台作为落实市容环卫责任的“硬杠杠”,从源头上抑降抛洒带泥源。共纠处工程运输车辆4100余起,其中处罚渣土运输车142辆,700余人次的驾驶证被扣分,7人驾证被降级处罚;送达《建设工地整改告知书》33份,查处建设工地4个;7家渣土处置企业先后被停业整顿。 下一步工作打算: 1.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市区管理的实际,整合执法与管理力量,进一步完善与公安等部门的常态联合治理机制,加大日查夜巡的频率,重点区域和时段实行定人定岗,严格履职,及时发现和查处工程车辆带泥、抛洒等违法违规行为,实现行政执法与行业管理的并驾齐驱,同时依据《泰州市城市治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建设工地出入口未按规定、标准进行道路硬质、安装车辆冲洗等设施的,实行限期整改并处罚,协同公安部门统一安装渣土运输车电子标牌,实行电子围栏管理,巩固治理成果,提升扬尘治理监管力度。真正通过多方努力,彻底遏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顽症”,共同打好我们泰州的“蓝天保卫战”。 2.尽快出台《泰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排污环保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近期,我们将联合市地方税务局尽快出台《泰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排污环保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通过税收手段加强环保工作,有利于我们更好的管控扬尘工作。 泰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8年6月12日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曹晨 是否已面答:是 联系电话:86397007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