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7117
届次
五届一次
承办单位
海陵区政府;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标题
关于海陵区人民东路21号楼以及平房周边玉带河驳岸的建议
建议人
管亚莉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C
内容
人民东路21号楼共有住户15户,每户面积约为60平米,共计900平米。楼房和平房邻水靠玉带河,因河提未做驳岸,市水利局为保证玉带河水质不污染,会定期定时开闸放水,在保证玉带河流动的同时,带走了人民东路21号楼靠河提的水土,同时对楼的地基有一定程度的冲击。因此,人民东路21号楼的全体住户的家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墙壁开裂,窗户附近尤其严重。一楼的住户除墙壁开裂以外,阳台下摆放的花盆也因为明显的水土流失,河水冲击将花盆冲到河底。同时整栋楼也一定程度的下沉,在楼外的砖板上的裂缝里可以看到里面有空层。人民东路平房分布在玉带河边,分别为人民东路13号,有11家住户;人民东路17号,有6家住户,住房面积共计1000平左右。这些平房普遍存在房屋潮湿漏水、墙壁开裂、墙壁渗水、地面下沉等问题。逢到阴雨天,外面下大雨,房子下小雨,每到汛期居民忧心房屋因暴雨倒塌。 建议:1、人民东路21号楼之所以成为危房是因为没有将河堤驳岸,每天冲水所致,建议政府能够下拨资金将河堤驳岸。 2、从长远打算来看,希望政府开展旧房改造工程,进行拆迁安置,从根源上解决危房问题。 建议来源:社区群众座谈会,社区工作人员“大走访”过程中群众普遍反映的诉求。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海政办函〔2017〕38号 海陵区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jy2017117号建议的答复函 管亚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海陵区人民东路21号楼以及平房周边玉带河驳岸”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人民东路21号住宅楼位于鼓楼大桥东南角南侧、东玉带河北侧,临近东玉带河未端,楼房南墙距河道北口线仅3米左右。由于楼房与河道相距很近,必须对该楼实施拆迁后才能进行河道整治。 2017年房屋征收计划已由区发改委立项、区人大批准通过,该处房屋不在城建新提升新两年行动计划棚户区改造范围内。 鉴于上述情况,如居住房屋确实存在安全隐患,产权人或产权单位可向所属街道办事处提出解危申请;我区将根据危房鉴定结果实施解危,保障群众居住安全。 同时,我区将积极向凤城河管委会反映,争取将该段纳入凤城河风景区建设规划,实施拆迁造景,整治河道水环境。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徐伟 是否已面答:是 联系电话:8622222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