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ya2015030
届次
四届四次
承办单位
兴化市政府;
标题
搬迁安丰殡仪馆提升小城市对外形象
建议人
王 坚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案由:兴化市安丰镇殡仪馆是上世纪七十年代的产物,随着安丰镇小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经济的飞速发展,镇域面积的扩大,位于集镇西侧、宁盐一级公路东侧的安丰镇殡仪馆已被新镇区包围,严重影响整个集镇的规划布局。加之殡仪馆年久失修,设备老化,每天产生的灰尘、发出的噪音、丢弃的土纸等杂物,严重影响小城市的对外形象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建议: 1.将安丰镇殡仪馆搬迁出安丰镇区。请泰州市人民镇府督促有关方面尽快成立搬迁领导小组,组建相应办公室,着手开展规划选址等相关前期工作。 2.搬迁后,遵循环境园林化、建筑宾馆化、设备现代化的原则,将原来的殡仪馆区域打造成兴化市安丰镇人文主题公园,切实提升安丰小城市的对外形象。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兴政函〔2015〕11号 兴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泰州市人大 第ya2015030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坚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搬迁安丰殡仪馆提升小城市对外形象”的建议收悉,现将答复意见函告如下: 一、殡仪馆选址的重要性。安丰殡仪馆始建于1976年,以辐射东北部乡镇定点建设,其位置以及水陆交通条件给群众就地就近火化遗体带来了方便,从全市布局上来讲,当初选址定点是合适的。目前,靖江等周边县市以及南通、海门殡仪馆均在市区,其目的是为了方便群众,减轻办丧负担,同时也有利于遗体运输安全。 二、殡仪馆迁址难的原因。关于安丰殡仪馆迁址问题,市民政局进行了多次调研论证,并经市政府有关会议研究,难以迁址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殡仪馆迁址是牵涉多方面条件的重大项目,涉及财政投入、用地选址、规划设计、交通运输、环境论证、群众认可程度等许多问题。殡仪馆是承担遗体接运、火化、冷藏的公益单位,目前,新建殡仪馆预计需要5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这些资金都需要财政有能力安排投入。二是殡仪馆的特殊性是每天都需要进行火化,因此,只有在新馆建成后才能搬迁,新旧殡仪馆将形成双重设施、两套火化设备。2009年已投入了700万进行了更新改造,目前,安丰殡仪馆已具备国家三级馆的等级标准,火化炉都是新型的节能设备,动迁以后殡仪馆现有设施、火化设备将全部报废,根据我市目前的财政状况,殡仪馆迁址暂不具备条件。随着我市城乡交通状况的不断改善,遗体接运时间的进一步缩短,将来只保留兴化殡仪馆,新建兴化市殡仪服务中心,形成集中守灵、食宿、告别、火化“一条龙”的服务场所。 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殡仪馆的投入,加大环境绿化美化,并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引导群众,禁抛黄纸,乐队不得扰民。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关心我市民政事业。 兴化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8日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陈炳干 联系电话:83326202 抄送:泰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泰州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