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8117
届次
五届二次
承办单位
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标题
关于补贴高中教师延时津贴的建议
建议人
吴玲玲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高中教师每天在校时间长,双休日休息少,舍小家为大家,为泰州教育奉献自己的青春。因各校补贴不均,甚至大部分学校补贴少或者没有补贴,挫伤了部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因此,需要规范教师的延时津贴,让教师安心教育,乐于教育。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市教育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018117号建议的答复函 吴玲玲等5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补贴高中教师延时津贴”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相关政策规定,高中学校可以在核定的奖励性性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学校情况自主设立发放项目,并制订具体发放办法。学校在制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后,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 考虑到普通高中的教育教学特点和在校时间长、双休日休息少的实际,根据泰兴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泰兴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泰人社〔2011〕1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普通高中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等因素,泰兴市人社局、财政局在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体水平的基础上增加了普通高中绩效工资总量,其高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总量的部分列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泰兴市教育局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各普通高中的实际情况确定各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最高控制额,并在下达前报泰兴市人社局、财政局备案。各普通高中结合本校实际,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中体现了教师的延时津贴等补贴项目。 感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不断提高教师工资收入水平。 泰州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日 单位负责人:奚爱国 联系人姓名:陈爱芳 是否已面答:是 联系电话:86999887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