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7056
届次
五届一次
承办单位
兴化市政府;
标题
关于加强兴化粮食核心展示区建设的建议
建议人
顾松龙
代表意见
粮食园区的规范化,高效化功能得以体现。谢谢相关部门领导的关心。
办结类型
A
内容
为打造兴化农业特色和亮点,市委、市政府整合了多个项目,投入了大量的财力,在钓鱼镇兴泰公路边建设了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兴化粮食核心展示区,市里还专门成立了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兴化粮食核心展示区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核心展示区通过近两年的运行,曝露出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 1、资金投入呈现萎缩态势。2017年土地租金至今都逾期未与农户和村兑付。还有,核心展示区以市级层面不再加大投入为理由,已经不再履行预流转补充合同。群众和村干部有较大的意见,有损政府的诚信和威信。 2、建设投入机制有待规范。投入的资金都是财政资金,整合各类项目而来,但由于核心展示区管委会及其办公室,不具有建设主体资格,不能直接承接相关项目,因此核心展示区所有项目都必须以钓鱼镇为建设主体,项目的申报、决算、结算付款等等,都是借以钓鱼镇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然而,项目的实施、监督、管理、验收等过程全部是核心展示区管委会及其办公室负责,钓鱼镇参与不充分,形成核心展示区与钓鱼镇相割裂的状况,及易造成互不负责、不规范的局面。 3、规范管理有待加强。核心展示区的建设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智慧农业初现端倪。但美中不足的是,核心展示区内种植的农作物长势和管理远远不及普通农户,尚未发挥预想的示范效应。且出现了种植大户全部弃种的情况,致使土地租金不能及时兑付。 建议市委市政府持续高度重视兴化粮食核心展示区建设:一是要进一步加大项目、资金投入的力度,按照建设的初衷,一如既往地进一步发展智慧农业。二是要进一步理顺核心展示区与钓鱼镇的关系,形成建设的合力,健康有序地推动展示区建设。三是进一步提升服务管理水平,优化好种植品种和经营模式,引得进专业人员,种得上优质粮食,产得出经济效益,发挥应有的示范效应,形成良性地发展态势,擦亮兴化农业“名片”。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兴政函〔2017〕30号 兴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jy2017056号建议的答复函 顾松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兴化粮食核心展示区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推进钓鱼粮食园区建设,2017年1月,我市召开会议,专题研究2017年兴化市国家粮食生产功能区智慧农业服务中心(即核心展示区)种植管理的有关事项。 会议决定,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争取一年内招引到有规模、有资质、有技术的粮食种植项目落户中心。在2017年没有招商引资项目进入中心承包种植的过渡期间,由市农业局作为主体经营种植,中心内种植必须严格按照“兴化大米”标准化流程进行,充分体现示范基地引领作用,代表“兴化大米”种植最高水平。目前,2017年度土地租金在春节前已兑付到位。 下一步,我市将围绕加强示范引领、推进农业增效,进一步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加强部门联动,在钓鱼粮食园区现有建设基础上,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标准并向周围辐射,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打造1万亩左右高标准农田建设“兴化标杆”的展示窗口。同时,以更高的标准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推广优质粮食品种和先进种植技术,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和物联网平台,全面实现农业机械化进程,力争建成在全国有影响、有地位的粮食园区。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粮食园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兴化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