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5066
届次
四届四次
承办单位
体育局;财政局;海陵区政府
标题
把泰州市老体育场改造成市全民健身中心
建议人
黄金珍
代表意见
对泰州市体育局办理的建议答复非常满意。
办结类型
B
内容
关于把泰州市老体育场改造成市全民健身中心的建议 近年来,泰州的体育事业不断发展,各级群众体育赛事和健身活动也蓬勃开展,城市社区10分种体育健身圈实现了全覆盖,泰州市体育馆也给新区市民健身带来了极大的便捷和快乐,但是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健身热情的不断高涨,仅靠户外“10分钟体育健身圈”这一基本要求,已不能满足市民的需求,无论是炎热的夏天还是寒冷的冬天,主城区的市民多么急盼能象新区一样有一个公益性的室内健身场所。 要在主城区新建一个3000平米以上的健身场所,无论是选址的问题,还是资金的问题,对政府来说困难还是比较大的,但又要解决市民室内健身场所的问题,建议把老体育场进行适当改造,建成市全民健身中心,相关硬件设施投入和活动经费可以由市政府和海陵区政府共同承担,如果改造好也将是主城区唯一的公益健身场所,是顺应民心民意的民生工程,也是2015年创建江苏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的要求。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黄金珍代表: 您好! 您的“关于把泰州市老体育场改造成市全民健身中心的建议”非常实在,很有针对性,我局高度重视。在接到您的建议议案后,我局专题召开了办公会议,将之并入“第jy2015065号建议”,讨论并制定了《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jy2015065号重点处理建议办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为《工作方案》),确立工作时间跨度为2年。《工作方案》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等相关领导同意,我局正抓紧时间逐步实施。现将把泰州市老体育场改造成市全民健身中心的建议答复如下: 2014年5月,市政府考虑将老体育场内的市体校搬迁至位于泰州学院春晖路的原师专校址。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局发现市体育学校迁入春晖校区存在如下不利因素:一是等待搬迁和改造建设周期过长。泰州学院春晖校区搬迁时间受制于泰州学院新校区二期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进度,据了解泰州学院新校区三幢宿舍楼正在施工,春晖校区的学生计划于2016年春学期迁入新校区,但该学院何时将春晖校区交给我局尚不确定,加之后期新体校设计改造与建设所需的时间,将会导致新体校在泰州学院春晖校区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时间跨度比较漫长且各种政策变化的不确定因素也会随之增加。二是改造建设工程量较大。泰州学院春晖校区内建筑大多为地级市成立前泰州师范和泰州市委党校时期所建,使用年限较长,除美育楼、体育馆、教职工宿舍楼等少数建筑外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学校现有操场、体育馆等设施不能满足业余训练的要求,需要重建。我局在与相关部门协商后,已经向市政府请示,请求将泰州市第二中学校址作为市体校的建设用地。如同意,市体校搬迁将在2016年10月开始启动,届时老体育场改造为市全民健身中心的问题,也就能够顺利解决。 感谢黄代表,您的建议助推了我们的工作力度和进度。真诚期盼您作为人大代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持续监督,我们将按照《工作方案》的序时进度,及时向您报告我局的实施情况。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体育工作的关心、关注、理解与支持! 泰州市体育局 2015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