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068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局;民政局
标题
关于社区居委应对无物业小区的管理建议
建议人
范向阳
代表意见
住房城乡建设局派员专程来靖江本人的办公室,与本人沟通,详细答复,并于本人探讨了建议所涉及的事宜。满意。
办结类型
B
内容
现在,新建立的居民小区都有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有效管理,因此,这些居民小区从文明、卫生、停车、安全等都得到了有效保证。但是,一部分老旧小区,尤其是比较早的拆迁安置的城市居民小区,因为拆迁安置小区多为老年人居住,所以,拒不缴纳物业费,物业难以维继,不愿意进驻或者撤出,就造成了此类老旧小区或者较早的拆迁安置小区无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小区文明、卫生、安全、下水道堵塞、停车混乱等等问题不断,也没有谁来管理。针对此类城市中的居民小区,社区居委的介入管理就体现的尤为重要,然,有的社区居委往往不认真管理、听之任之,以致社区内的此类小区就没有一个文明安定的状态。 所以,建议社区居委梳理本社区内哪些居民小区没有物业管理,拿出有效措施,应积极介入将本社区的无物业的居民小区指导、管理,体现社区居委的作用、建设文明、安全、卫生的社区。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范向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社区居委应对无物业管理小区的管理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随着《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施行以及《市政府关于加强市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泰政发【2012】211号),我市物业管理工作逐步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文件对落实属地管理、理顺管理体制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宣传指导,严格落实管理责任,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努力改善居民居住环境。重点将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有针对性的开展物业管理宣传工作,尤其是在无物业管理的拆迁安置的新农村集中居住区,指导所在社区(村)利用小区橱窗、公示栏、倡议书、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载体,开展广泛性的宣传教育,增强居民对物业管理的必要性认识,强化新农村集中居住区业主物业管理法制观念,逐步树立花钱买服务的消费观念,并意识到物业管理在房屋保值增值上的促进作用。 二、强化属地管理,落实管理职责。进一步落实拆迁安置区所在社区(村)的属地管理职责,切实加强对物业企业管理活动的指导、监督、管理和考核。建立市、街道(镇)、社区三级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考核督查机制,进一步健全市、镇(街道)和社区新农村集中居住区物业管理考核网络,细化考核标准,层层建立督导制度,采取明查与暗访等多种形式,强化督查考核,实施优奖劣惩,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三、落实扶持措施,保障经费来源。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尽快研究出台安置房专项维修资金和电梯更新资金的归集政策措施,依法加强引导和规范,逐步将安置区纳入市场化、专业化物业管理范畴。建议政府将物业管理内容纳入与居民的拆迁协议中,逐步引导业主树立购买服务意识。同时,在规划设计时,可预留一定数量的经营性用房(产权归政府所有)用于出租,以其收益用弥补物业经费不足。 四、健全体制机制,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推动四级体制落地生根,促进物业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住宅区物业管理以奖代补实施方案》、《住宅区物业公共服务分项目分等级标准》等政策文件,按照“统筹协调在市、责任落实在区、工作推进在街道、化解问题在社区”的原则进一步理顺条、块之间的关系。 五、落实基本保障,兜住民生底线。对老旧住宅小区和无物管小区,实施“保障型物业管理”。按照市、区财政共同出资,对老旧住宅小区和无物管小区进行“以奖代补”,确保小区管理服务“兜住底线”。这些基本保障工作,将由各街道办实施,既赋予街道办统筹物业管理和社区建设的工作职责,也给予街道办相关工作经费,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 物业管理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和谐稳定。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依法履约,严格对照服务合同,不断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同时指导和配合社区居委会积极引进物业进驻,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让居民群众花钱买服务的意识增强,对物业管理的认识进一步理解,从而让物业管理在文明城市创建、人居环境改善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