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9005
届次
五届三次
承办单位
公安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关于规范市民养犬行为的建议
建议人
黄书华
代表意见
市公安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答复意见收悉,我表示满意。同时希望相关们能够拿出更多富有成效的举措来推动养犬管理工作,包括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狂犬疫苗的适用等等,通过各部门的努力,营造全社会文明养犬、规范养犬的良好氛围。
办结类型
B
内容
近年来,市民养宠物犬的现象日益增多,然而一些不文明的现象也比较普遍。主要表现在:公共场所遛狗不栓绳、恶犬伤人、半夜犬叫、狗粪满地、遗弃老病犬等等。 不文明养犬的现象之所以普遍存在,究其原因,一是养犬的门槛低;二是养犬主人的责任意识淡薄;三是管理不到位。 早在2011年10月,我市就出台《泰州市市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对市区范围内从事犬类饲养、交易等活动作出了明确规定,对违反规定也明确了罚则。但由于存在部分犬主人放任犬只散养、遗弃老病犬等现象,加之管理又跟不上,带来了许多矛盾和隐患。为此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要深入到市区各养犬户家中和涉犬经营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和规范养犬宣传。同时,在城区楼院、学校、单位等场所利用电子屏、悬挂横幅、张贴通告等多种形式,对《泰州市市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广泛宣传,从而引导广大养犬市民培养良好的饲养习惯,文明养犬、按章养犬。 二、开展集中整治活动。针对非法携犬进入公共场所、携犬搭乘公共汽车、违反规定携犬进入公共绿地、犬只侵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影响环境卫生、无证售犬、恶犬、未免疫犬、无主流浪犬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养犬人的行为,提高文明程度。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市区犬只要逐一登记造册,并给每位养犬业主发放养犬守则。加大监管力度,对遛狗不栓绳、随地粪便影响环境等行为,可实行群众举报奖励措施,发动群管群治。及时收容流浪犬,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居民区的流浪犬、违规饲养犬等进行现场收容,送市区犬只留检所饲养。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公函〔2019〕52号 市公安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jy2019005号建议的答复函 黄书华等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市民养犬行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犬类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涉及农业、环保、城管、公安等多个部门,一直是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关注的热点。前期,各职能部门在犬类管理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市公安局成立犬管工作专班,围绕加强犬类管理,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一是深入基层进行了调研。就目前市民反映强烈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如不按时接种疫苗、不牵绳遛狗、随地粪便不及时清理、犬只噪音扰民、大型犬只放养对他人人身产生安全隐患等);二是进一步征求了相关代表、委员的工作建议。将前期市区犬类管理工作情况和下步工作打算逐一向委员、代表进行了面对面汇报,听取了各委员代表的成熟建议,为下一步更好地做好犬类管理工作打牢了基础;三是到市人大、市农委、市城管等部门进行了对接,对犬类饲养立法问题及相关工作程序进行了咨询。 二是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提高养犬人素质。2011年《泰州市市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后,我局始终将宣传引导作为推进犬类管理工作的首要方面,联合市农委、城管等部门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拉横幅、置展板等形式,广泛进行养犬知识宣传,营造浓烈的整治氛围。积极组织社区民警会同村(居)委会、小区物管深入犬主家中,免费发放《宣传手册》,明确告知养犬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共计举办大型知识宣传活动67场,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册。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广大市民对发现的各类违章养犬线索,均可通过110进行举报,各地公安机关将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借助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三下乡”、党员服务日、兽医主题公益活动等宣传平台,深入城市社区和农村集镇,通过发放知识手册、宣传展板、接受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宠物养护科普知识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晓犬类防病、安全养犬、免疫注意事项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去年通过泰州广播电台“新闻有深度”栏目,特别制作了一期动物狂犬病防控知识专访,使养犬安全知识通过新闻媒体传播到千家万户。2018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共组织宣传20多次,60多人次参与宣传,为宠物饲养者有效防控人畜共患病对人的伤害提供了预防应对方法,倡导了文明、科学、健康养犬。 三是开展市区流浪犬及违规犬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泰州市市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后,我局申请专项经费,成立犬只留检所,规范化的开展犬只捕捉、收容、领养工作,定期开展市区流浪犬及违规犬集中整治行动。多数犬主已建立了良好的饲养习惯,自觉遵守犬只饲养的各项规定,形成了文明养犬、规范养犬、科学养犬的良好氛围。共计登记犬只2万余条,发放或张贴《致养犬人的一封信》4万余张,教育规范违规养犬行为5300余人次,收容流浪犬、无主犬、违规犬700余条。今年,结合代表的建议内容,我局从4月8日起开展了为期一个月流浪犬及违规犬集中整治行动专项行动。目前,已收容流浪犬26条,发放或张贴《致养犬人的一封信》8000余张,教育规范违规养犬行为2000余人次,市区已有2万余条犬只注射狂犬疫苗,留检场所共收容流浪犬720条,先后灭杀狂犬病犬、流浪伤人犬31条,犬只伤人、犬只扰民等犬类问题明显减少,市民规范养犬的意识得到大幅提高。 四是联合专业力量,积极开展狂犬病免疫。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泰州市市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个人和单位饲养犬只,必须到农业部门认可的预防接种单位接受狂犬病苗预防接种和免疫登记。为积极做好动物狂犬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公共卫生安全,我市在原有动物狂犬病免疫点的基础上,筛选了符合条件的社会诊疗机构作为动物狂犬病指定免疫点,以方便群众带宠物免疫。同时要求社会诊疗机构指定免疫点将动物诊疗许可证、免疫人员信息、免疫收费、服务承诺书等信息公开上墙,接受服务对象监督。目前,全市城乡共设有111个动物狂犬病免疫点可为宠物提供狂犬病免疫服务,满足了居民对宠物狂犬病的免疫需求。市区畜牧兽医站和乡镇畜牧兽医站免疫点开展国产狂犬病单苗的注射,费用全免;社会诊疗机构免疫点可注射国产或进口狂犬病苗,免疫费用由宠物主人承担。 结合你们的建议,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农业、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文明养犬氛围。犬类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广大市民特别是养犬人的支持配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联合农业等部门将坚持以宣传为先导,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养犬规定,积极组织社区民警会同村(居)委会、物业管理等部门人员,深入犬主家中,发放宣传资料,明确养犬责任和义务,积极引导养犬人建立良好的饲养习惯,形成文明养犬、规范养犬的良好氛围。 二是以罚促管,严厉打击各种涉犬违法行为。我局将持续不断地开展市区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各种不规范养犬行为。市区切实做到“三个一”、“三个确保”,即“召开一次部署动员会、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发放《致养犬人的一封信》”,确保专项整治“有措施、有影响、有成效”,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满意度,保障广大群众的人身安全。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经举报或“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无证无照或者按照先照后证办理有营业执照而未取得许可证的宠物店,责令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抄告有关部门处理;对虽持有营业执照但许可证被发证机关注销、撤销、吊销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或者依法撤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 三是组建专业捕犬队。目前,我局已向市财政局申请增加专项资金投入,下一步将购买专业捕犬设备,拟组建专业捕犬队,协助市区涉犬警情处置。 四是推动犬类管理立法工作。2011年出台的《泰州市市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已适应不了当前社会管理需求。我局将开展调研,紧紧围绕社会需求和群众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从监管、防疫、执法、死犬处理、限养范围等环节入手,明确相关执行规范,结合《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修改、完善修订《泰州市市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或提请人大常委会制定和实施出台《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 五是履行双告知职责。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的要求,在宠物经营市场主体登记、变更时告知其需取得相关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变更信息推送至“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由公安、城管、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下载使用,实施监管。 衷心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泰州市公安局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