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8049
届次
五届二次
承办单位
法制办;检察院
标题
关于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的建议
建议人
黄书华
代表意见
满意!
办结类型
B
内容
一、基本情况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两法衔接”是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要抓手。2015年4月,市检察院和法制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加强协作共建,推进依法行政”专项工作实施意见》,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为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深度融合提供机制保障;共同打造了全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2017年上半年,依托平台共录入案件信息35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26件,移送起诉1件。 二、存在问题 我市“两法衔接”工作虽然有组织有制度、有举措有成效,初步实现了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三合一”。但在相关制度的贯彻执行方面还存在信息共享制度执行不到位、涉罪案件移送数量较少、案件移送质量不高、公安机关处理移送案件不及时等问题。2014年以来,全市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录入符合移送标准的、应当录入系统的行政处罚案件共60件,公安机关进行了录入后续并附有处理信息记录的只有28件;靖江市、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等市区以及除了食药监、农委、市场监管、卫生计生、人社、环保、盐务、烟草、文广新等以外的其他市级部门,均未应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无案件信息录入记录。 三、相关建议 为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切实发挥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整体合力、实现全方位精准化监督,我们建议全市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运用,提高办案效率,彰显办案效果。坚持以典型案件办理检验成效、全市一盘棋上下联动抓执法、突出重点领域抓专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持续加强“两法衔接”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更加有力地打击和预防犯罪,为泰州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充分运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把平台信息填录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强化“两法衔接”的重要举措来抓,明确责任人员,深刻领会《两法衔接平台工作手册》要求,加强相关培训规范操作,全面掌握本部门案件移送的法律规定、平台填录要求和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移送标准,确保填录准确、及时。 二、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切实做到该移送的要移送、该受理的要受理、该立案的要立案。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落实好相关工作制度。对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要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有效落实。 三、突出“两法衔接”工作重点。重点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农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公民信息安全等民生领域的“两法衔接”工作,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检察机关应当充实监督力量,贴近一线,积极运用检察调查走访和信息化手段实施监督;要在监督中引入专家咨询指导制度,体现监督工作的专业化。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实行执法动态信息与检察机关共享,主动接受监督。 四、加强两法衔接工作的检察和考核。依据中办发【2011】8号《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市两法衔接工作办公室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考核办法,将是否依法移送、受理、立案、办案等情况,纳入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近年来,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要求,努力破除案件移送不力、信息沟通不畅、协调指导不够等制约因素,不断加强“两法衔接”工作。针对建议,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完善与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提高“两法衔接”平台操作水平。积极发挥我办和市检察院的牵头作用,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平台管理员和相关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增强“两法衔接”意识,掌握“两法衔接”平台功能、使用方法和规范要求,提高实务操作能力。并适时对“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运行情况进行通报,督促执法部门及时录入案件信息,推进平台的常态化应用,确保涉嫌犯罪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 二是召开“两法衔接”联席会议。组织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对一个时期内存在的执法问题进行会商,统一执法、司法尺度,严格落实江苏省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规定,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组织专家讲座、集中学习,更新执法理念,提升执法水平。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对公安部门已经受理的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案件进行梳理排查,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以及立而不侦的案件依法启动监督程序。 三是突出“两法衔接”工作重点。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联合督查制度,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严厉打击污染环境、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活动。深化“食药安全检察行”活动,依法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对蔬菜种植、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添加禁用药物等突出问题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高度重视虚假医药、养生、保健广告宣传、视频、不合格医疗保健器械展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打击和整治力度。 四是发挥派驻检察官办公室作用。检察院安排干警轮流定期派驻行政执法部门,加强与派驻单位的沟通联系,积极体现检察院与派驻单位之间的桥梁作用。探索行政执法部门、检察院互相选派人员到对方单位短期实习、工作,加深对行政执法规定、程序、要求的了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增强双向理解,消除监督对抗情绪。 五是加大“两法衔接”考核监督力度。健全完善相关考核制度,将各地各部门的“两法衔接”工作纳入依法治市考核内容,同时列为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相关部门的“两法衔接”移送案卷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并进行通报。对行政执法部门不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或者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公安部门不依法接受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或者逾期不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的,提请市政府依法责令改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