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8033
届次
五届二次
承办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规划局;质监局
标题
关于制定泰州市老旧小区加建电梯暂行办法的建议
建议人
刘峰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B
内容
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市民对物质生活的要求不断提高,然而对一些建造年代早、楼层普遍不高,由于受当时经济发展水平所限,大多无电梯设施。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现象日益凸显,给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呼声日渐增多,因此对一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这是一个民生问题。 现居住在老旧小区5、6楼的居民,每天都要经历着爬楼的生活,特别是老病残者,拄着拐杖上下楼,拖着病体爬楼梯,生活极为不便,有些老人干脆一天都不出门,成为老年人居家养老之痛,爬楼梯之苦,已成为他们生活中一大难题。如果旧楼没有加装电梯,还会对一些住在多层住户的需要急救者,带来很大的阻碍。对于他们来说,电梯可谓是“生命的升降机” ,急救就是跟死神“争分夺秒”,对高血压、心脏病等患者来说,抢先几分钟就有生的希望。目前,我市已步入老龄化城市行列,老年人日益增多,加装电梯对老弱病残者而言,不但可以解决他们的出行之难,还可以提高他们的生活品质。 我市在2017年11月2日由市质监与住建、规划、城管联合发出《关于既有住宅楼开展加装电梯试点的通知》,市区各符合条件的小区提交的申请都为数不少,可见在多层小区加装电梯符合了大多数人的需求,但试点名额仅有3个楼栋单元(或3台电梯),远远不能满足现有的申请需求,我们有充足的理由相信在多层小区加装电梯是非常有必要的。 因此,建议由市住建局牵头制定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建设、管理政策。尽快出台《泰州市老旧小区加建电梯暂行办法》,规范加装电梯的业务流程、审批程序和建设资金分摊原则,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以及后期管理维护办法。为老旧多层小区加装电梯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合法、合规保障。使这项工作能“有法可依”,填补政策上的空白。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jy2018033号建议的答复函 刘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泰州市老旧小区加建电梯暂行办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老龄化社会的到来,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对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的呼声越来越高。为了完善既有住宅楼的功能配套,推动助老适老事业,2017年我局积极会同规划、质监、城管等部门认真会商研究,赴其他城市走访调研,并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在中心城区启动了老楼加装电梯的试点工作。 据不完全统计,市区中心城区(不含高港、姜堰)共有住宅小区(组团)328个,楼栋8169幢,267428套,建筑面积2808万平方米。其中,未配设电梯的老旧小区(组团)约220个,楼栋5500幢、16700个单元,建筑面积约1800万平方米。未配电梯的老楼存量很大。 老楼加装电梯,愿景美好,但难度也不小。第一群众统一意见难。高层住户大多会对老楼加梯积极支持,但低层住户以及后邻住户可能会抵触。第二审批手续繁。加装电梯,涉及规划变更、容积率调整、产权面积调整、消防变更等等,程序复杂、审批冗长。第三安全事项多。老楼大多楼龄较长,建筑结构是否符合承载要求、楼房周边水、气、电、污水管网是否影响,都需要逐楼勘查。 但是,不管难度有多大,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就是我们工作的动力。按照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的要求,我们已启动试点,通过试点来总结经验。中心城区设定了3台的试点名额,在试点完成后,我们还将继续扩大试点。同时,我们也已明确要求各区(市)的住建部门在今年7月前都要制定出台本地区加装电梯的政策文件。通过市、区(市)两级住建部门的共同努力,积极推动全市老楼加装电梯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在试点的同时,我们也将积极开展相关立法工作。今年,市人大将着手开展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我们将努力促成条例中对老楼加装电梯的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规范。 再次对您关心支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表示感谢!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