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8131
届次
五届二次
承办单位
教育局;
标题
关于泰州市中小学校提倡学生统一穿着校服的建议
建议人
戴月华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在我国各地的中小学校,学生统一穿着校服已是司空见惯,不算新鲜。我国校服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近代学堂。在英国、日本、韩国、香港地区、台湾地区、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学生统一穿着校服也都有强制性的要求。 中小学生统一穿着校服,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自我约束力、团队精神、集体荣誉感及平等意识,对规范学生日常行为、减少学生间的互相攀比、促进养成教育、加强学校管理大有裨益。同时,中小学生统一着装还能体现出一所学校的精神面貌,有利于宣传和提升学校形象。 鉴于以上原因,建议泰州全市范围内中小学校提倡学生统一穿着校服。具体建议如下: 一、泰州市教育局尽快出台《中小学生统一穿着校服指导意见》,推进全市范围内中小学生统一穿着具有各校自身特色的服装,规范校服定制购买的相关流程。 二、各中小学校必须以服务学生为目的,坚持“公开透明、严格程序、家长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公开招标选定校服生产企业,形成合理的校服定制、购买机制;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密切监督校服定制、购买的全过程;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员工均不得在校服订购中索要或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对违规人员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三、校服设计上必须广泛听取学生意见,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性别、生理和心理特征,至少定制两套在不同场合、不同季节穿着的服装;校服既要展示我国传统文化,又要融合时尚元素,反映地域特色,不应成为运动服装的代名词。 四、泰州市教育局应发布校服面料的品种、规格标准,要求全市中小学校服的面料选用必须执行此标准。 五、对于困难家庭学生的校服收费,各中小学校应给予适当减免,让校服成为每一个学生青少年时代的专属标志和美好回忆。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市教育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018131号建议的答复函 戴月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泰州市中小学校提倡学生统一穿着校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校服是广大中小学生身份的象征。让学生统一穿着学生制服,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强化学校的整体形象,增强集体荣誉感。优质、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探索。2015年,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具体九条措施,明确要求购买校服遵循学生及家长自愿原则,要求教育主管部门要规范校服采购管理。 2017年8月29日,市教育局在充分调研论证,会商市纪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基础上,把规范全市学生校服统一采购管理工作作为教育系统进一步落实《市纪委关于推动市委教育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监督意见》的一项具体措施,印发了《关于转发<省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转发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阳光智园中小学学校校服互联网管理平台”论证会会议纪要>的通知>的通知》(泰教职[2017]29号),明确今后全市各学校凡购买校服应运用中国校服管理平台(阳光智园互联网平台),通过平台完善和解决校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10月30日,市教育局召开规范全市校服采购管理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下一步工作要求。11月15日,市教育局召开市直学校校服采购管理工作的紧急会议,明确市直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学生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月底前运行,明确将此项工作列入市直学校年度考核内容。 目前,市教育局已建立全市校服采购管理联络员网络。制定了《规范全市校服采购管理工作进程和责任分解表》,将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明确完成时间和责任部门,明确校服质量和管理校服生产厂家的责任部门,各市(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的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制定了《校服生产厂家的招投标及日常管理办法》,用制度限制权力,做好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对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做好校服生产厂家的招投标工作,确定校服生产厂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与阳光智园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职责;建立校服生产厂家档案,每年对生产厂家的服务质量、产品质量、学生家长满意度、问题处理情况等进行打分记录在册,市教育局联合市质监局对出现校服问题的厂家进行处理处罚。 建立学校校服统一采购信息系统平台,规范全市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是一项全新工作,我们将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听取多方意见,规范工作流程,强化主体责任,努力将平台建设打造家长信赖的阳光工程。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泰州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日 单位负责人: 奚爱国 联系人姓名:李传旺 是否已面答:是 联系电话:86999844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