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7118
届次
五届一次
承办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城投公司;海陵区政府;机关管理局
标题
关于解决南蒲社区办公用房的建议
建议人
管亚莉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C
内容
南蒲社区东至青年南路,北至新市路(市社保局路),南至老通扬河,西至南官河。因市凤城河西南城河征收搬迁工程,原社区办公用房在征收范围内,导致社区目前无办公活动用房,现租住居民房屋约65平方用于社区办公,无法满足社区居民的活动和服务需求,社区居民多方反映,未有结果。辖区单位市社保局即将搬入新办公地点。 特此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在市社保局办公大楼辅属用房中为南蒲社区居委会解决一处办公用房用于临时过渡,以满足居民的活动和服务需求。 建议来源:南蒲社区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市人社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jy2017118号建议的答复函 管亚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南蒲社区办公用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市办公用房管理的有关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南蒲社区属海陵区管辖,其办公用房原则上应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海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筹解决。考虑到社区附近拆迁无合适房源,而我局现办公大楼人流量大、车辆停放困难,故建议在我局大楼搬迁时,商市城投公司从现办公大楼附属用房中调剂少量办公用房用于南蒲社区居委会临时过渡。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