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5051
届次
四届四次
承办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局;
标题
部分老小区安装管道煤气
建议人
于德红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B
内容
关于部分老小区安装管道煤气的建议 文昌社区南山寺路12号、18号、20号、22号、32号、36号等6幢楼,公园北11弄、126号为散式老楼,无物管。 文昌社区鼓楼南路536-1、536-2是原粮食局宿舍,无物管。 八字社区的税务桥南小街、八字桥南小街老住宅楼计11幢,户数约230户,其中老人家庭占60%以上,他们一直用着瓶装液化气,由于年纪大了,子女不在身边,煤气罐上下楼非常不便也不安全。 建议相关部门到上述现场调查了解实情,帮助安装管道煤气,解决生活中的不便。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 B ” 泰建主办函〔2015〕10号 市住建局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jy2015051号建议的答复函 于德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部分老小区安装管道煤气”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在城中街道管道燃气改造工作中给予我们的支持和帮助,城中街道所辖范围内的老小区基本是市区内较早的建筑,分布较散,住户以老年人居多,2012以来,我公司将此作为老小区改造工作重点,截止目前已改造23处约5000多户。 今年您建议中所提及的几个小区,大部分管道改造工作已在进行之中,有的已完成收费,有的正在施工当中,预计年底前均可通气。但公园北11弄、126等5幢散式老楼经多次现场勘察,存在较大难度,主要情况为: 1、该区附近已通气的小区仅有溢景园,如果要接通天然气,需开挖溢景园内道路再进行管道延伸,此举对居民出行有较大影响,需征得溢景园业主的同意。 2、公园北这5幢老楼周边围绕几十户平房,从溢景园延伸出的管道需经过其中几户平房住户的北墙,且要架空在其墙面,才能到达此次安装的5幢老楼。 3、在勘察过程中许多平房住户也提出安装燃气管道的要求,但经勘察,部分平房达不到安装规范的要求,平房住户反映,如不给他们安装,施工时就阻工。 泰州港华燃气公司作为一家企业单位,并不熟悉社区实地情况,相关矛盾也无法协调,如公园北11弄、126所在街道、居委会能配合协调,做通平房住户思想工作,让不符合安装要求的平房住户签署承诺书(承诺其在公园北11弄、126号的改造过程中积极配合,不无理阻工),并在施工遇到阻挠时予以协调,我公司将尽快对该区实施老小区改造,争取让居民早日用上天然气。 再次感谢您理解和大力支持!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6月16日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孙 炜 是否已面答:已面答 联系电话:8688267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