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8066
届次
五届二次
承办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局;
标题
关于加强开放式公园管理的建议
建议人
向丽萍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B
内容
随着城市规划建设现代化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存环境、生活质量要求的不断增长,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稳定,为实现广大市民休闲度假提供了前提条件,各地各城市都相继建设和改造一批开放式的公园。 公园免费开放的好处: 1加速城市的园林化。公园拆除围墙后,绿树鲜花与街景融为一体,视觉效果开阔宜人,城市置身于花园之中。 2方便市民与游客。逛公园就像进自家花园一样方便,广大市民锻炼有了好场所,休闲有了好去处。 3对公园建设管理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健身的群众把公园看成自己的家园,积极参与到对公园的管理与监督,使公园建设与管理迈上新的台阶。 开放式公园也出现了一些矛盾与问题,例如:一、新华日报有篇报道《“老人健身”该何处安放》,说重庆社区有老人天没亮就起来跳舞,影响人家休息,遭到驱赶。二、兴化市拱极台公园是座沿海池河畔而建的开放式公园,每天下午2.00后都有十几个老年人搭台唱戏,就严重影响了周围居民休息与单位正常办工。邻近拱极台公园的有市体育局、老干部局、有线电视台、公积金中心等单位普遍反映,老人轻唱是可以的,但众多人用扩音器合唱,就太吵了。 随着老年社会的到来,越来越多的老年人走出家门健身娱乐,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与场地短缺、干扰居民等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几点建议: 1尽快明确政府负责中心城区市民公园的管理部门,落实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公园有人建有人管,不留管理空当; 2制定科学合理的游园管理制度,在公园大门入口等显眼位置公示,提醒游客知道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 3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完善老年人体育、文化和娱乐等活动场所,让老年人有更多的休闲场所; 4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人们养成良好的游园习惯,也培育更加宽容包容的社会风气; 5制定《公园管理办法》,通过法律法规形成强制性约束力。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向丽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开放式公园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公园管理责任 目前,我市中心城区符合条件的市民公园均免费开放。根据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管理权限和职责划分,市园林绿化管理局负责泰州人民公园、泰山公园、天德湖公园、祥泰公园等市民公园的管理,市文旅集团负责凤城河景区、桃园、梅园、乔园、柳园等公园的管理,各县市、区市民公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各县市、区住建(园林)部门负责管理。各市民公园均有较完整的组织管理架构,并将公园管理责任具体落实到人,确保公园有人建有人管,不留管理空当。 二、加大资金投入,逐年推进提档升级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逐年完善公园基础功能配套服务设施。我局已陆续组织实施了泰山公园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人民公园及人民广场健康步道改建、天德湖公园(含周山河景观一期、二期)景观提升等工程,对公园部分亭台桥廊、健身设施、城市家具、亮化照明、景观绿化等进行了升级改造,并将“海陵前后八景”、“勤廉书香”等历史文化元素融入到公园的景观设计中。新建的祥泰公园、智堡公园及福音园、康桥园、海曙园等一大批公园游园内增加了老年、儿童体育健身器材等配套设施,较好满足了市民体育健身、文化娱乐的需求。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市政府投资项目安排,在今后三年的城建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中继续完善公园的配套服务功能,为市民提供更多的休闲娱乐场所。 三、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倡导文明游园 我局在泰州人民公园、泰山公园、天德湖公园等市民公园主要出入口、人流密集的核心景区等显著位置,通过宣传栏、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园林小品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公园游园须知”、“江苏省公园服务规范(试行)”、“泰州市民‘十要十不要规范’”、“文明旅游公约及指南”等公益广告,同时组织公园系统党团员开展各种志愿服务和文明引导活动,积极倡导市民文明游园新风尚。 四、健全规章制度,不断规范公园管理 今年,我局将在进一步制定完善科学合理的游园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酝酿出台《泰州市市区公园绿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目前已完成了“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下一步我局将广泛征求意见,继续修改完善相关条款内容,以期更好地规范公园游园行为,营造良好的游园环境形成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