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9104
届次
五届三次
承办单位
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标题
关于加大社区工作者能力建设的建议
建议人
金慧霞
代表意见
建议加在社区人员入职培训、岗位培训、交流培训等多途径提升能力水平。
办结类型
A
内容
社区工作包罗万象,“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全要素网格化社会治理模式已成为当下社区管理的新型探索和实践,大量事务下沉到基层,各项工作都要进网格,创新社区服务管理对社区工作者能力建设提出新要求。 社区工作模式从被动式接单变成主动服务、社区工作责任从社区负责人到两委工作人员逐个压实,网格长、网格员主动探访、查找、解决、上报、反馈网格内各类事宜,直面群众,与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人群与打交道,这就需要不断提升其社区工作理念、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工作态度,不断增强自身个案处理能力和社工职业认同,不断满足群众的多元化的需求。 建议: 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将社工教育培训纳入社工职业发展规划,制定完善相关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设置社工培训课程,严格学分管理,逐步形成社工常态化培训交流的机制,搭建社工交流互动平台,开展区域性或者跨区域性社工交流、互动、体验与学习,为社工能力提升营造氛围、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州市民政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jy2019104号建议的答复函 金慧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社区工作者能力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社区工作者是社区治理与创新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社区工作者能力建设,在政策创制、培训创优、激励创实上精心谋划、下足功夫,社区工作者综合素质得到明显增强,服务社区、服务居民的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为实现社区治理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强化政策保障,稳固社工队伍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队伍,有效解决社工人员职数不明确、准入渠道不规范、队伍结构不合理、薪酬待遇偏低等问题,我市出台了《泰州市市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办法》(泰政办发〔2018〕130号),对社区工作者配备、选拔、培养、使用及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并配套下发了《关于完善全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工作的通知》(泰民发〔2018〕141号),明确纳入职业化管理的社区工作者按照“三岗十八级”职业体系,实行结构化薪酬制,稳固社工队伍,有序推动了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建设的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社工能力 为切实加强社工能力建设,我市出台了《关于建立城乡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的工作意见》,建立面向全体社区工作者、贯穿整个服务年龄段、涵盖各类人群的社区工作者培训体系,从扩大宣传、加快培养、完善评价、强化激励、做好保障等方面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促进社区工作者成长环境的改善。进一步拓展培训渠道,举办“三社联动”论坛、“互助户治”社区治理论坛、“全科”社工培训班等,邀请国内、省内专家学者以及优秀社区书记(主任)把脉问诊、传经送宝,并组织优秀社区工作者赴先进地区学经验、学思路、学方法,通过“听、看、想”,让社区工作者解放思想、开拓视野、增强本领。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积极鼓励和引导社区工作者通过自学和教育培训,获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三、建立激励机制,彰显社工魅力 为激发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优秀社区工作者的示范引领作用,我们每年组织举办全市 “十佳”、优秀社区工作者评选活动,经过现场述比、专家评审、网络票选等环节,比实绩、比口碑、比能力,用“比”激发潜能、赛出活力,涌现出了管亚莉、吕爱梅、王立萍等一大批“十佳”、优秀社区工作者,通过宣传报道,营造了小社区彰显大作为的良好社会风尚。目前,全市已评选产生了60名“十佳”、优秀社区工作者,他们已成为社区治理与服务的“行家里手”。组织实施百名优秀社工人才培养工程,今年确定的29名优秀社工人才培养对象中有1名被省民政厅评为“江苏省第四批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通过培养优秀、表彰先进、选树典型,我市为社区工作者搭建了展示魅力的舞台,提高了社会认同度,增强了社工群体的幸福感、获得感和职业荣誉感。 社区工作千头万绪,涉及内容包罗万象,对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细化培训内容、更新培训方式,以扩容知识为重点、以个案分析为手段、以技巧解决为载体,让社区工作者掌握更多、更实用的技能,更好地为和谐社区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衷心感谢您对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泰州市民政局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