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5019
届次
四届四次
承办单位
城管局;财政局;规划局
标题
解决职中路附近无公厕问题
建议人
邓 华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关于解决职中路附近无公厕问题的建议 市区职中路原有一座公厕,因职中路东侧拆迁和职中路修路,公厕被拆除后一直未建。常年给附近的居民,如地毯厂宿舍,稻河湾小区,肉联小区等居民带来没有厕所的困扰,而地毯厂宿舍平房无卫生间,居民大小便只能倒在职中路上临时放的粪便车内,给附近居民带来严重的生活不便,直接影响周围的环境卫生。 建议:1、职中路附近建一座公厕; 2、将稻河湾小区东侧稻河路上的一座公厕修建成两边用的双用公厕。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市城管局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jy2015019号建议的答复函 邓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职中路附近无公厕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职中路位于市区老城区,扬州路以北,通往扬桥小学(原一职中学校),全长约600米。该路中段路东原有一座公厕,2009年因建设稻河湾小区被拆除。公厕拆除后,当地居民如厕不便的问题日益凸显。 由于职中路属老城区,两侧的建筑物已形成多年,路东是稻河湾小区门面房和下坝农贸菜场,路西是少量面门房、厂房和平房区,新建公厕选址非常困难。近几年,我局环卫处对职中路沿线进行了多次勘察,确实无地点建厕,最终在职中路北端投放安装了一座移动厕所,并对地毯厂宿舍内的一座公厕进行了维修改造,加上下坝农贸菜场的公厕,初步解决了当地居民的如厕问题。 根据国家建设部《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的规定,为每平方公里居住用地公厕设置密度为3-5座。职中路两侧现有3座公厕,基本符合规定。此外,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在稻河湾小区内建设公厕,与小区东门北侧公厕合并成内外使用的公厕,该项工作应由属地政府牵头,由小区开发商负责,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衷心感谢邓代表对我市环卫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环卫工作! 泰州市城管局 2015年5月10日 单位负责人:高卫东 联系人姓名:张志强 是否已面答:是 联系电话:86551253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