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228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城管局;人大办
标题
关于加强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建议
建议人
任志强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垃圾分类收集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和发展水平的直接体现。我市垃圾分类收集已经提倡了好几年,政府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但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人口的增加,垃圾数量也随之上升,垃圾处理问题一直都存在。市民垃圾分类意识不强,有环保意识但行动上的参与度不高,依然是旧的丢垃圾习惯,市民垃圾分类知识不足,很多市民搞不清楚哪些是可回收垃圾、哪些属于不可回收垃圾,就连一些保洁、清运人员也是概念不清,街面安装的“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的固定垃圾箱,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最后这些混合垃圾被填埋或焚烧,造成环境污染,直接影响垃圾堆放及焚烧地周边的生活环境和质量,引发新的社会矛盾,既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也不符合垃圾综合利用、变废为宝的要求,更与泰州文明城市的称号不相符合。 对此提出以下建议和对策: 一、 建立合适的垃圾分类方式 应结合我市城区和乡镇街道的实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专家进行调研,制定一套科学的切合实际的垃圾分类标准和方法。例如在居民区将垃圾简化为餐厨与生活垃圾两类,方便居民投放;在乡镇、农村中分为餐厨垃圾、农业生产垃圾等;在工业区将垃圾分为有害垃圾、玻璃、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等,并在垃圾桶上明确标记。同时应建立合适的垃圾分类方式,既不会让市民觉得过于繁琐产生抵触情绪,又要便于掌握和实际操作。 二、 合理配置收集运输设施 在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合适地点设置足够的分类回收垃圾箱,垃圾箱分类注明,要让市民便于理解和配合分类。废弃家电,家具和电池等有毒垃圾设立专门的收集点,另一方面,加快建设垃圾分离站,根据垃圾分类分别设置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餐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位分离仓。乡镇街道要重视垃圾中转站场地的选址,做到布局合理,日常垃圾方便扔到垃圾箱,但同时不要对居民生活区造成影响。政府可加大财政保障,采用政府补贴购置分类收集专用垃圾袋、垃圾桶等,适时向各家庭发放垃圾分类箱,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从源头减少垃圾处理量,降低垃圾处理成本。 三、 加强引导和宣传力度 既要增强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又要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把垃圾分类的意义、垃圾分类的方法编成内容简明、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宣传资料。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网络等载体,开展有奖征文、知识竞赛、公益广告、志愿者入户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所有中学、小学、幼儿园都开设垃圾分类课。采用专家讲座、看录像、现场示范等方式,对居民进行环保意识和循环经济意识教育。对物业公司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纳入考核评比内容,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和回收利用。特别要做好垃圾清洁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免出现分类后又被混装的情况。 四、 鼓励企业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 政府要制订垃圾分类相关企业的扶持政策,逐步培育形成垃圾分类产业链,不断完善壮大我市垃圾分类产业市场,使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工作良性循环,持续发展。鼓励和引导相关企业加强对可回收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如造纸业、金属制造行业、塑料以及其他化学材料工业企业,利用垃圾生产建筑材料、回收稀有重金属等。同时政府要做好监管工作,防止企业在垃圾处理过程中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五、 增加试点范围,激励居民参与 比如在学校试点,加入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环保意识,带动家庭垃圾分类。餐饮类的食品垃圾数量大,易腐烂发臭,污染水源和土地,气味难闻,易滋生蚊虫细菌,在试点中将厨余垃圾从混合垃圾中分离出来并单独进行处理,对垃圾分类处理具有重要的意义。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如以社区等为单位设置旧物交换信息中心,为一些旧物提供交换或交易的平台,变废为宝;对垃圾分类回收行为进行奖励,如将可回收垃圾送到垃圾分类站就可领取垃圾分类袋、日用品等,或者用玻璃换啤酒、用塑料换塑料制品、用废旧电池换新电池等。 六、 尽快制定有关法规,加大违规处罚力度 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制定《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条例》,规范引导市民垃圾分类投放习惯,促进垃圾减量和资源循环利用,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活品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任志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指出的当前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非常准确,列举数据详实,提出的六点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今后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极具指导意义,我们将积极采纳、消化吸收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我市自2017年下半年启动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泰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泰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我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办法(城区“三分法”、大型餐饮、供餐企业采用“四分法”,农村“两次四分法”);全面启动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工作;开展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启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和积存生活垃圾清理活动。截至2019年底,全市累计完成垃圾分类小区784个,分类单位1306家,投放分类设施14602个。市区垃圾分类设施投放覆盖率达87.75%,各县市分类设施投放覆盖率达70%以上。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为77.7%。农村方面,共有31个试点乡镇、700个村开展了农村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建成农村有机易腐垃圾就地处理设施31座。2019年全市清运生活垃圾1215842.01吨,无害化处理率100%。收集可回收物112759吨、暂存有害垃圾11.72吨。 2019年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支持和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的关心、关怀下,我市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后端处置能力不足,收运体系建设尚未健全、宣传教育力度不够,群众知晓参与率和准确投放率不高等问题。 下一步,我市将结合您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探索分类模式。根据《江苏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指南》要求,我市目前生活垃圾分类采用“三分法”(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大型餐饮、供餐企业采用“四分法”(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农村采用“两次四分法”(农户将生活垃圾分为易腐垃圾、不易腐垃圾,在分类收集后将不易腐垃圾人工分拣为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结合住建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下一步我市将在后端处置能力充足的情况下,在居民小区推行四分法,将厨余垃圾单独收集处置,提升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同时学习先进城市的做法,开展“两定一撤”工作试点,撤除小区楼栋设置的垃圾桶,在每个小区设置垃圾收集点,进行定时定点收集。 二是进一步构建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在前期分类投放设施基本到位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调整分类设施的投放位置,确保每个分类小区配齐配足基础分类设施、垃圾分类引导指示牌和宣传栏。督促各市(区)加快建立垃圾分类收运体系,配齐、改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并配有统一标识。加强保洁清运人员培训和管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台账资料,确保小区生活垃圾真正做到分类收运。推动各市(区)加快建设大件垃圾分拣中心、有毒有害垃圾暂存库、可回收物分拣中心等分拣暂存场所。加快后端处置项目推进力度,力争早日新增分类处理能力,推动垃圾源头分类和终端处置无缝衔接。 三是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开展百姓喜闻乐见的垃圾分类和治理宣传活动,培养建立垃圾分类指导员和志愿者队伍,开展垃圾分类进课堂活动,以小手拉大手,带动家庭其他成员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发挥好垃圾分类主题公园和垃圾分类体验馆的功效,同时在小区设置专题宣传栏,印发宣传手册,宣传垃圾分类意义,传播垃圾分类知识,引导百姓准确投放,提升群众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 四是进一步加强运营企业监管。目前我市大部分市(区)都采用了市场化运营或部分市场化运营的模式,下一步我市将积极引导社会参与,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形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和运营服务,构建垃圾收运、处置、回收利用的完整产业链,提高垃圾处理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同时加强对运营企业的监管,防止企业在垃圾处理过程中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五是进一步加大试点示范。进一步推进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新增单位302家,至2020年底全市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均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加强对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推进垃圾分类的业务指导和督查。针对学生群体,制定《中小学生垃圾分类课本》,通过亲子游戏、趣味答题等方式科普垃圾分类知识。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学生、居民参观分类体验馆、垃圾焚烧场、厨余垃圾处理场等设施,让群众真实了解分类的意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户评选等活动,提供形式多样的兑换方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活动,提升群众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 六是进一步加大政策保障。加大政策制定保障力度,加快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政府规章进程,年前该项工作已通过立项评审,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调研,重点就规章框架以及规章制订中的难点问题进行广泛而深入研究,进一步明确相关制度设计思路,把垃圾分类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以“城建惠民”工作为契机,推动我市设立垃圾分类配套奖补资金,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财政保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