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ya2017018
届次
五届一次
承办单位
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农委;水利局
标题
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议案
建议人
陈如国
代表意见
非常满意
办结类型
A
内容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和发展进入新常态,实现“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现实要求,必须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泰州要立足长远,着眼于生态安全和资源安全,有序统筹兼顾生产、生活和生态,坚持用养结合的基本原则,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打造更具魅力的太美泰州。 1、突出重点。牢固树立生态环境是人民福祉的理念,解决重点地区的突出问题,探索有效模式,总结成功经验,结合主体功能区、生态红线、生态补偿,深入推进“两减六治三提升”,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严控和杜绝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节约集约的要求,增强建设用地的利用强度和投资强度,改变以往的那种粗放式的发展、粗放式的利用土地,强化节水治污,多利用再生水和适度引调水措施,控荷减负、系统治理,加大空气、水、土壤的治理力度,严防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2、保护优先。针对耕地土壤酸化、耕地层变浅、重金属污染等问题,通过耕地养护、休耕轮作、生态共作、污染防控治理,大力发展高效节水节能,因地制宜推广粮豆轮作、粮经轮作、粮饲轮作和稻鱼虾蟹轮作等轮作制度,严控禁用农药的使用,减少无机肥料使用,合理调整农业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指标,将优先保护的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开展对耕地的修复保护和生态高效综合利用工作,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更加注重满足“质”的需求转变,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提高各类生态产品的有效供给能力。 3、恢复为主。河流湖泊是生产、生活用水的最重要来源,也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治理重点河湖、保障生态用水、退还合理生态空间、压减地下水超采量、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推进河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实现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做到取之有时、取之有度,逐步恢复自然生态和资源承载力。 4、落实责任。从源头预防、过程控制、责任追究、激励约束、政策扶持等多个方面,实行“行为追责”和“后果追责”相结合,建立泰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和全面的长效机制。环保部门要牵头落实相关有效措施,加快建立健全监测网络,特别是生态监测点位的布设,尽快形成“天地一体化”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依法对涉及生态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事件进行查处,最大限度消除风险隐患,保障生态环境和资源安全。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环函﹝2017﹞69号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ya2017018号建议的答复函 陈如国等11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突出重点,深入推进“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263”专项行动开局良好,社会各界反响也较好,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形成了加强生态环保工作的共识。很多地方自加压力,主动作为,形成了“要我做”变成“我要做”的良好局面。二是初步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压力传导机制。特别是曝光栏目的开设,工作压力层层传递,相关地区和部门主动担责、积极履职。三是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263”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通过媒体曝光全市共停产整治企业34家,其中:化工企业19家、电镀企业3家、畜禽养殖企业6家、其他企业6家。四是各项工作推进有序。减煤方面,明确国电、国信电厂提高煤质减少用煤量,靖江江源和苏源热电厂燃煤机组关停等关键举措,召开全市热电行业超低排放现场会,落实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要求,加快推进燃煤机组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工作,今年完成5家企业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2018年完成7家,提前一年完成国家、省下达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在兴化举行“全市燃煤锅炉百日整治行动”启动仪式,布置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整治工作。减化方面,摸清了底数,市共梳理出466家化工生产企业、11家经营和储存企业、15家港口危化品码头及仓储企业。明确了目标,2017年减少化工生产企业171家,升级39家,重组60家,转移7家。取消靖江新港园区、泰兴虹桥化工集中区、兴化茅山镇化工园区(集中区)定位。治理清水通道方面,排定33项污染治理项目和64项减排工程,组织上报中央水污染防治储备项目,预计总投资22亿元。制定“碧水行动计划”,召开新通扬运河泰州断面达标现场会,开展清水通道整治专项行动。治理生活垃圾方面,探索设置垃圾分类试点,制定《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编制《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采用BOT特许经营模式,先行试点、分步推广。餐厨废弃物处置项目主体已于2016年底封顶,各项基础设施和设备正处于调试完善阶段,力争在2017年底开机试运行。治理黑臭水体方面,市区2017年计划整治9条河道,目前已开工3条,其余河道整治于近期开工。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方面,禁养区内养殖场(户)共有2491家,非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1291家。截止今年4月底,通榆河流域一级保护区内1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关停到位,全市关停禁养区内养殖场(户)1328家、进度53.3%;治理规模化养殖场279家、进度21.6%,已关停和治理达标养殖场数占总数的14.5%。治理VOCs方面,制定“蓝天行动计划”,突出VOCs治理工程,并加快组织推进,截至5月底,VOC已完成100项治理工程,完成率58.1%。加强对建筑施工扬尘管理,健全市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查通报机制,组建督查队伍,开展扬尘污染专项督查,将督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各有关职能部门,督促整改落实。治理环境隐患方面,完成163家重点环境风险企业风险评估。开展沿江非法码头整治,对前期排出的5个沿江非法码头进行了关停和规范。提升生态保护水平方面,召开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动员大会,印发了《泰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935”行动计划(2017-2020)》,列出9大类共39项重点工程项目,预计总投资406亿元。提升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方面,落实与污染物排放总量相挂钩的财政政策准备,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推广刷卡排污系统建设。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方面,截止到5月份,全市共立案调查环境违法案件87件,行政处罚金额513万元,其中依据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查处案件3起。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召开市级环境执法联席会议,对姜堰区龙沟电镀有限公司排放重金属超标3倍以上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司法移送。 二、保护优先,着力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针对耕地土壤酸化、耕地层变浅、重金属污染等问题,通过严控化肥农药使用,综合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对耕地的修复保护和生态高效综合利用工作。一是严守耕地红线。全市共落实耕地保有量474.9万亩,超过省下达的452.51万亩的保护任务。本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坚持“保护优先、优化布局,优进劣出、提升质量,特殊保护、管住管好”的原则,优先将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并对现状为非耕地的地类进行调出,再从周边选择优质耕地进行调入补充,全市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75.03万亩,超过省下达的372.94万亩的保护任务。二是大力开展土壤修复。结合土壤详查工作,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重点支持靖江市西来镇电镀集中点场地及周边河道底泥修复项目、泰兴市黄桥镇南沙地区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项目、泰兴市河失镇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等一批土壤污染修复和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推动我市污染土壤修复治理。三是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制定出台《泰州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市财政从2016年起连续三年每年拿出1000万元用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疏堵结合、以堵促疏、标本兼治,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科技等手段,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切实解决当前畜禽养殖污染问题。2016年,全市共关停禁养区内养殖场(户)1200多家,集中治理非禁养区养殖场(户)1300多家。四是落实化学农药和化肥减施措施。把建设综合防控示范区作为推进化学农药减量工程的突破口,全市建立蔬菜、水稻病虫综合防治示范区8个、面积6万多亩,示范区农药使用量减少5-8%,2016年在全市推广植保新技术、新农药300多万亩次,农药品种结构进一步优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应用比例达88.6%以上,化学农药使用量比上年下降3.1%。2016年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615万亩,超过计划1.2万亩,技术覆盖全市95%的行政村。 三、恢复为主,加快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 着力推进河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实现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做到取之有时、取之有度,逐步恢复自然生态和资源承载力。一是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滩地、里下河水网区水生态湿地的恢复和保护,限制生态红线范围内的任何开发项目,加强重要水功能区的水生环境质量、水生生物等监控。大力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全面推进城市生态化建设,从水生态高度规范城镇建设行为,做到随处水面可观、水体可亲。二是积极推动里下河地区退圩还湖工作。2015年7月,《里下河湖泊湖荡(兴化市)退圩还湖专项规划》经省政府批复实施。退圩还湖实施后,兴化市20个湖泊湖荡将恢复自由蓄水面积153.316平方公里,形成堆土区51.175平方公里。第一批兴化市主要启动了大纵湖、得胜湖、平旺湖(一期)退圩还湖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三是全面推进落实“河长制”。维护河湖生命健康,加强河湖管理保护,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推进落实河长制。在全市范围内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四是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全面落实地下水“四个一”管理制度,对取用地下水开采量接近或超过总量控制指标和地下水水位埋深接近或超过控制线的区域,暂停审批地下水取水许可,对兴化市张郭镇超采区实施限采。根据《江苏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分方案》,到2020年底全市完成永久封填深井117眼,封存备用深井44眼,改建专用监测井25眼,全市地下水开采计划由4100万立方下降到1200万立方。 四、落实责任,逐步健全监测监管网络和责任追究机制 通过建立健全监测监管网络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机制,最大限度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和资源安全。一是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整合农业、水利、环保、国土现有的生态环境监测资源,依据国务院办公厅《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要求,完善监测点位与监测内容,着力构建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目前我市共有地表水监测断面56个,饮用水源地监测点位9个,地下水监测点位18个,土壤监测点位129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11个, 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154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38个,生物环境监测点位22个,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市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二是完善网格化监管机制。落实《泰州市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实施方案》,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为重点,按层级定区域、按职责定任务,建立完善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制定全市污染源随机抽查方案,明确随机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抽查“双随机”。进一步完善环境执法机构,加强环境监管队伍建设,实现执法重心下移、执法力量下沉。三是加大生态环境督查考核力度。每年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市(区)长目标责任状,年底进行严格考核。从2014年起,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效能建设与绩效管理考核中,由三个文明考核加分项目变为必考项目。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督查通报制等多项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泰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与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到实处。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7日 单位负责人:钱 忠 联系人姓名:刘朝霞 是否已面答:是 联系电话:8619556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