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7071
届次
五届一次
承办单位
教育局;地税局;工商局;物价局
标题
关于规范家教市场的建议
建议人
蒋华
代表意见
对办理结果和办理态度满意,请承办部门跟踪落实、长效管理。
办结类型
A
内容
近年来,由于国家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三申五令,中小学校内办提高班、强化班、特长班的现象已经得到了有效遏制。然而,不可忽视的是,越来越多的地方出现了校外办班和私人家教的现象,且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目前已经自发形成了家教市场。因为家教市场完全自发产生,所以难免存在着家教质量良莠不齐、从业人员身份不明、安全隐患多、收费没有统一标准等诸多问题。正视和规范家教市场迫在眉睫。 一、提案缘由 据调查,目前市区家教市场的运行呈现出小、散、乱等诸多无序状态,质量堪忧,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1.家教管理无序。据了解,绝大部分家教中介机构都没有正规手续,一个人、一部电话、一张桌子就能办公。家教中介、家教广告处于管理无序状态,也就是说,即便出现问题,也找不到承担责任者。这是不容忽视的隐患问题。 2.家教师资良莠不齐。家教加盟教师有在职教师、退休教师、师范类毕业生、在校大、中专学生、其他职业的兼职者、无固定职业者等各类人员,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难以认定,这就无法保障家长和学生接受的家教服务的有效性。甚至还有一些缺少师德、以谋利为目的的人混在家教老师的队伍中,这也是一大隐患。 3.家教收费混乱。家教培训散布于市区各地,还有老师开在家里的培训班,家教收费标准一般由家教教师自定,艺术类可达150元/课时/人,遇升学考试辅导或一对一单独辅导收费还要提高。 4.家教质量参差不齐。家教质量、效果没有客观标准,一般由家长和学生自我评判。据了解,不少家长都对家教颇有怨言。绝大部分家教只进行短期辅导,没有长期、完备的教学计划。教学工作无计划无教案,缺乏基本的统筹安排。而教学方式也五花八门,有的讲课文,有的做习题,有的干脆陪着学生写作业。很多家长反映,家教实际效果很一般。 5.家教纳税空白。家教收入逃避国家税收,从事有偿家教的人员由于教学地点、家教行为比较隐蔽,家教和家长之间家教的费用全部用现金支付,逃税漏税现象严重。 二、解决建议 家教的存在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禁止得了教师,却禁止不了家长、学生的需求。所以将家教一棍子打死、直接禁止是行不通的。与其一味地禁止,不如顺应市场需求、正视和规范家教市场管理。一方面需要对于不合格的家教从业者坚决惩处,另一方面又需要有关部门加强正面引导、制定规范化的管理制度,注重过程管理,规范家教市场的发展,让家教成为教育健康发展的有益补充,成为一个真正的行业,并逐步走向规范、成熟。 1.市场管理局:(1)鼓励和支持资质合格的有关团体和个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利用工商营业执照进行规范化管理。(2)建立“黑家教”举报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向社区和家长宣传,实行社会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2.教育行政部门:(1)要求学校尽可能利用学校资源,如:建立弹性放学制度、安排教师进行社区公益活动等措施义务为学生补缺补差、建立为学生、家长服务的课外答疑制度,减少不必要的家教支出,缓解家教市场的压力;(2)对家教的专业资格、教学场所、教学设备、教学内容等进行全方位的认证,对从事家教的人员实行“准入制”,建立家教教师库,公开接受学生、家长的挑选,家教人员一律持证上岗,同时建立定期查访和考核制度;(3)指导学生和家长理性选择课外辅导,防止盲目跟风。 3.物价部门:对校外办班和家教的收费制定统一的标准,不得随意收费,收费时应为学生开具统一票据。 4.税务部门:建立有偿家教收入的纳税渠道,对办班者和家教人员的办班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将个人纳税情况与“准入资格证”定期注册挂钩。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蒋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家教市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社会培训机构日渐增多,按照“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各地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工商局、药监局)、公安局等部门不断加大监管力度,通过随机检查、专项督导、年检等手段督查已批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质态,督促其规范办学行为。但是,社会上也有一些机构和个人,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从事非法培训办学,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办学秩序,带来诸多社会问题,因此,正视和规范社会培训市场迫在眉睫。 今后,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1.加强对已批准培训机构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进行审批,对于已经审批的培训机构我们每年组织年检,年检主要从制度建设、管理规范、教学质量、收费、安全等方面进行,年检中发现的问题限制整改,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撤销其办学资质。 2.加强对非法办学机构的执法整治。对群众举报的未经审批擅自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责令其立即停止办学行为。各市(区)成立非法教育培训机构综合整治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市场监管、民政、城管、公安、消防、地税和各镇(街)等部门参加,各成员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加强联合执法整治。 3.营造良好的社会培训环境。规范招生宣传行为,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正规办学单位名单,引导群众正确选择,从源头上封杀非法办学的生存空间。宣传非法办学的危害性,加大曝光力度,提醒家长和学生谨防上当受骗。积极引导培训机构有序竞争,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4.多渠道解决学生课余学习问题。今年,市教育局在全市推行弹性放学制度,放学后让一些留守儿童、双职工家庭的子女留在学校,学校安排教师管理,学生在学校老师指导下完成作业、进行自主阅读。在此基础上开展一些社团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提高社区四点半课堂的覆盖面,实现社区、学校无缝隙对接,充分发挥学校和社区各自的优势,让四点半课堂真正成为青少年教育“第二课堂”。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泰州市教育局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