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ya2018025
届次
五届二次
承办单位
水利局;财政局;兴化市政府
标题
关于对兴化市退圩(渔)还湖工程给予专项政策扶持的议案
建议人
赵桂银
代表意见
满意
办结类型
B
内容
兴化市是里下河湖泊湖荡分布最为集中的地区,根据省政府批复的《里下河腹部地区湖泊湖荡保护规划》,里下河地区有41个湖泊湖荡,总面积695km2,其中兴化就占20个,总面积为205km2。兴化市境内的湖泊湖荡是里下河腹部地区调蓄滞涝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历史上围垦、占用问题突出,现状湖泊湖荡调蓄能力大幅下降,水生态环境退化,给地区防洪、生态安全造成严重影响。为恢复里下河湖泊湖荡调蓄功能,改善水生态环境,兴化市政府委托江苏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里下河湖泊湖荡兴化市退圩还湖专项规划》,并于2015年7月得到省政府批复同意实施。 实施退圩还湖工程对于增强里下河腹部汛期调蓄能力,有效减轻防洪压力,减少湖区养殖污染,加快水体流动,提高自净能力,有效保障兴化市及其区域供水安全和供水能力,促进里下河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兴化市从2014年开始,先后启动实施了大纵湖、得胜湖、平旺湖和吴蚣湖退圩(渔)还湖工作,完成了土地房屋征迁、退渔等前期工作,已投入资金达8.2 亿元。 兴化市属经济欠发达地区,也是财政转移支付县市,财力十分薄弱。为加快推进退圩还湖工程,尽快恢复里下河湖泊湖荡生态环境,确保区域水资源安全,增强“中滞”能力,建议泰州市政府统筹协调,对兴化市退圩还湖工程给予专项资金扶持。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水函〔2018〕41号 泰州市水利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ya2018025号建议的答复函 赵桂银等10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兴化市退圩(渔)还湖工程给予专项政策扶持的议案”收悉,感谢你们对里下河地区退圩还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所提建议,市财政局、市水利局以及兴化市政府等相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调查研究,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省政府批复的《里下河腹部地区湖泊湖荡保护规划》,兴化市自2013年启动了里下河湖区退圩还湖专项规划。2015年7月,省政府批复了里下河湖泊湖荡(兴化市域)退圩还湖专项规划,退圩还湖对象包括大纵湖、得胜湖等20个里下河腹部地区湖泊湖荡,规划总面积204.49平方公里。主要内容为湖区围网及残埂清退、违章圩清除、滞涝圩平堤切滩还湖、行洪通道建设、入湖口门及活水河道整理等。退圩还湖规划实施后,兴化市湖泊湖荡自由水面将恢复到153.32平方公里,对提升里下河地区防洪减灾能力、优化配置水资源、维护湖泊健康生态、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兴化市自2014年开始,先后启动实施了大纵湖、得胜湖、平旺湖和蜈蚣湖退圩(渔)还湖工作,先后投入资金达8.2亿元,自筹资金难以保障工程进度。 一是加快退圩还湖各类前期工作。积极配合兴化编制退圩还湖实施方案,加快实施方案的申报、转批工作,配合省厅做好实施方案审批,组织项目施工图审批等,确保不影响退圩还湖工作推进。 二是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积极配合地方调整优化涉湖区公益性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审批。同时在不影响防洪效益、生态效益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地方经济发展,对湖区进行合理开发利用。 三是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鉴于兴化市省管县的特殊财政体制,一方面提请兴化市政府进一步加大自筹资金力度;另一方面积极配合泰州市财政局,申请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同时配合兴化市进行项目包装,向上争取省及以上专项补助资金,目前得胜湖退圩还湖已纳入水利部试点项目,5月中旬已进行实施方案评审,项目审批后可得到水利部专项资金补助。 泰州市水利局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