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8125
届次
五届二次
承办单位
兴化市政府;
标题
关于统筹推进退圩(渔)还湖生态修复工程的建议
建议人
苏久红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B
内容
2017年12月初,省发改委印发了《泰州市里下河生态经济示范区发展规划》。这标志着省“1+3”重点功能区域战略实施以来,全省首个生态经济示范区发展规划获批。按照规划,泰州市将推出3年行动计划。加大生态涵养保护力度,推进退圩(渔)还湖生态修复工程,共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将是里下河生态经济示范区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为防止群众工作不到位、重退轻还、重退轻管等问题的发生,建议在退圩(渔)还湖生态修复过程中需注重统筹推进: 一、引导先行。退圩(渔)还湖生态修复工程涉及面广,区域内原有的自然湖荡早被开发成了大小不一、规模不等的垛路、渔塘,已成为当地老百姓生产致富和村级集体收入的重要来源。如何统筹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找准生态底线与百姓增收底线之间的最佳平衡点,做好种养户退让的思想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既要在退让补偿标准上多调研,更要在土地流转补偿机制上动脑筋,尽量保证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双赢。村级土地流转补偿资金中要列出一部分参与群众分红。另外,土地流转退让后,一些种养户如何寻找出路?一方面需要把生态旅游、生态农业作为第一战略支柱产业培养;另一方面组织技能培训,鼓励一部分人走出家门、外出务工。村可以成立用工中介机构与景区、工程施工方长期合作。对年龄偏大、缺少劳动技能的优先安排,同时与劳动和社会保障相结合,以解后顾之忧。 二、退还同步。为保证退圩(渔)还湖工作有条不紊开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为退圩(渔)还湖提供良好环境,要规范流转安置补偿的操作流程。公开、公平、公正、有序推进。强化资金组织兑付,严格专项专用,严防挤占、挪用、截留。制定专项考核细则,签订工作责任状,严格考核奖惩。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建立督查机制,集中力量、集中人员、集中时间,快速行动。对区域内的项目内容“退”出后,要迅速组织“还”的工作,小塘破口变大匡,打破原种养户继续固土种养的环境。决不能重退轻还、一退了之、不闻不问、长期搁置,否则在后期开发利用过程中会带来一系列的次生矛盾。 三、建管并重。“全省大公园、人文梦水乡”的美好蓝图催人奋进,但生态经济区不是单纯的保护区,不等于不发展。全面实行生态经济差别化考核。在保护好老天爷恩赐的自然资源上全面挖掘生态价值。按照全城旅游发展的需要,及早对退还区域进行科学规划,规划要体现环保、生态、休闲的理念。生态经济区建设是需要真金白银投入的大战略,务必强化投入保障,建立健全生态修复补偿机制,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逐步逐段打造开发一些项目,不能片面追求速度,更不能刮风搞运动,要定思路、定任务,明确长远方向。要建立专业队伍,落实专门人员,对需新开发建设的项目要紧跟实施,按照区域管理的要求,管护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兴政函〔2018〕19号 兴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jy2018125号建议的答复函 苏久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推进退圩(渔)还湖生态修复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5年7月,省人民政府苏政复〔2015〕75号批复《里下河湖泊湖荡兴化市退圩还湖专项规划》,涉及我市20个湖泊湖荡,规划总面积204.49平方公里。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里下河生态经济示范区和全域旅游的发展要求,我市全面启动了得胜湖、平旺湖、洋汊荡的退圩还湖工作。 退圩还湖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对湖泊所属镇村、湖区种养殖户利益影响较大,造成的社会影响广泛。每个湖泊的退圩还湖均分为“退、还、建”三个阶段,目前得胜湖、平旺湖部分湖区“退”的工作已经完成,洋汊荡正在编制退圩还湖实施方案、征迁补偿工作也在同步进行之中。退圩还湖工程的“还”和“建”即“还湖工程”及“后期湖区旅游开发建设”将由市委、市政府根据各湖泊湖荡后期开发利用需求落实相关主体实施。 得胜湖、平旺湖、洋汊荡退圩还湖《征迁补偿实施办法》充分征求了相关部门、乡镇的意见。一是统筹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利益,保障居民、种植户、养殖户权益,体现以人为本。二是统一政策、统一补偿标准,统一时间节点,统一操作流程。三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得胜湖退圩还湖工作土地流转和用地拆迁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本镇范围内退圩还湖工作的宣传、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相关矛盾的协调处理,同时抓好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对于实施方案尚未批复的湖泊,在征迁过程中,将同步实施建筑物拆除、停电、停水、小塘破口变大等措施,严防养殖户复养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市委、市政府已将退圩还湖工作作为我市建设“全省大公园、人文梦水乡”重要抓手,保证人力、财力投入,同时依托文旅公司、农水公司等平台,结合招商引资、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多方融资、多元投入,确保项目实施落地生根。退圩还湖工程的实施必将极大改善湖区的生态环境,为转变当地的经济增长方式,发展生态旅游,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退圩(渔)还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兴化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3日 单位负责人:刘汉梅 联系人姓名:陈炳干 联系电话:83326202 抄送:泰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泰州市政府办公室。